刘虎沉:把握持续提升质量治理能力的关键环节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2026-07-30 08:22:31稿源:光明日报
刘虎
质量治理是以政府为主导,吸纳企业、社会团体、消费者等主体积极参与,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质量问题进行有效管理的活动。“十五五”时期,必须以健全质量治理监管体系、构建多方协同质量共治格局、深化数字技术赋能为发力重点,依托关键环节攻坚,推动质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一方面,健全质量治理监管体系,完善法治监管体制机制。推进综合执法部门联动,科学划分质量治理监管职责,理顺各部门监管权责边界,整合优质监管资源,规范行业监管标准,形成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协同的监管执法机制,破除监管碎片化弊端,杜绝多头监管、重复执法与监管盲区。另一方面,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多方协同质量共治格局。坚持企业是质量治理第一责任人的定位,常态化开展质量安全教育、政策宣讲和技能培训,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发展理念,主动加大质量管控、工艺研发等方面投入,从生产源头严把质量关。充分激活社会质量治理力量,积极引导行业协会、质量检验认证机构、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等第三方主体参与质量治理,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同时,深化数字技术赋能,全面提升质量治理效能。将数字化、智能化作为提升质量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抓手,充分挖掘并应用海量大数据资源,搭建统一、规范、互通的质量大数据平台,健全产品生产、检验检测、市场监管、风险处置、质量追溯等全链条数据采集、汇总、分析、共享机制,破解质量数据零散、孤岛化等问题。
(作者为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编辑:
李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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