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6日15:00
发布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发布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肖子策,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张琼华,市发改委副主任、二级巡视员鲍佩云,市司法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毛利奇
摘要:2022年12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并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批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 [宁波日报]《宁波市社会信用条例》7月1日起施行
· [宁波晚报]7月1日起 这些行为将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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