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日9时

发布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沈恩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王寅星,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蔡伟华,市发改委总规划师夏晖

摘要:

宁波制定出台的《关于保障宁波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细则》,已于2026年3月27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文件明确了一套覆盖“认定—规划—审批—供地—监管”全链条的“操作手册”,着力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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