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宁波新闻发布  >  政务信息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4年1月9日在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稿源:   2014-01-15 10:14:05报料热线:81850000

 

  二是努力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强化上下级法院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依法公正裁判,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彰显法治精神、强化规则意识、引领社会风尚、维护公共秩序的重要作用。将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探索建立宁波知识产权法院。

  三是不断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深化审委会制度改革,限制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进一步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建立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司法局、律协建立无罪辩护案件沟通磋商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防范冤假错案中的作用。

  

  四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积极打造“阳光司法综合信息平台”,按规定公开全市法院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审务、保障机制等信息,接受咨询查询和投诉举报。继续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开发诉讼档案数字化查询和异地调取等功能。加快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促进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实现微博庭审直播常态化,探索开通官方微信,不断增强运用新媒体开展司法宣传的能力。

  五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法官遴选机制,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健全职业保障,提高干警职业尊荣感。着力改进司法作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夯实基层基础,优化司法环境,加大对基层法院工作的指导力度,着力打造一庭一品特色法庭。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编辑: 李霞君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4年1月9日在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稿源: 2014-01-15 10:14:05

 

  二是努力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强化上下级法院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依法公正裁判,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彰显法治精神、强化规则意识、引领社会风尚、维护公共秩序的重要作用。将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探索建立宁波知识产权法院。

  三是不断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深化审委会制度改革,限制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进一步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建立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全程留痕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司法局、律协建立无罪辩护案件沟通磋商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防范冤假错案中的作用。

  

  四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积极打造“阳光司法综合信息平台”,按规定公开全市法院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审务、保障机制等信息,接受咨询查询和投诉举报。继续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开发诉讼档案数字化查询和异地调取等功能。加快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促进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实现微博庭审直播常态化,探索开通官方微信,不断增强运用新媒体开展司法宣传的能力。

  五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法官遴选机制,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健全职业保障,提高干警职业尊荣感。着力改进司法作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夯实基层基础,优化司法环境,加大对基层法院工作的指导力度,着力打造一庭一品特色法庭。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