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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4年1月9日在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稿源:   2014-01-15 10:14:05报料热线:81850000

 

  丰富便民利民的机制与举措。继续开展六项司法惠民实事承诺。创建覆盖两级法院的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为有短期资金困难的意向竞买人搭建贷款平台,全市法院网拍标的额达11.7亿元,溢价率为36.4%,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782.8万元。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共调解成功涉保险纠纷2743件,金额2.2亿元。实行部分简易案件减半预收受理费,共减少预收诉讼费430万元。加强司法救助,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61.5万元,依法为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1336万元。

  扩大接受监督的渠道与方式。及时组织办理完成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4件。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和决定抓好整改落实,再审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6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22件。每月两期向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发送彩信手机报,及时通报法院工作。加快推进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共同营造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

  

  三、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延伸司法职能

  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积极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先后出台为我市扩大有效投资和强化创新驱动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坚持涉困企业差异化司法处置,帮扶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产,全市法院审理破产案件21件,其中破产清算14件,破产重整7件。主动联系市金融办,征求并制定司法服务意见。开展金融债权重点案件专项执行,实际执结2102件,为金融机构追回不良债权53.77亿元。在“菲特”台风过后,及时出台指导意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为“三改一拆”和重点工程增添司法动力。两级法院先后出台司法保障意见,促进“三改一拆”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妥善审理此类案件30件,其中协调撤诉12件。及时梳理“三改一拆”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向行政机关发送法律指导手册。共受理涉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案件46件,裁定准予执行43件。兼顾公共利益与被征收人合法利益,妥善处理了涉轨道交通、东部新城、月湖西区、火车南站、永达路等重点项目案件。

  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贡献司法力量。充分发挥司法预警社会风险、堵塞管理漏洞的作用,发送司法建议129份。加强对外贸行业的政策指引,向200余家外贸企业发送司法保护手册,保障我市外向型经济健康发展。在连续六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的基础上,首次推出审判执行系列白皮书,内容涵盖知识产权、食品安全、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多个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

  四、推进工作机制创新,规范司法权力

  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合理划分权责。规范审判权配置和运行,出台规定进一步落实合议制,明确审判长职责,加强对院、庭长审判管理权的约束和监督。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选任人民陪审员289名,增幅达66.7%。试行民商事案件“大陪审”制,探索推进“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适度分离”的审判权分权改革,切实解决“陪而不审”问题。建立电脑随机分案机制,确保审判权公正、透明行使。

  推进执行综治体系建设,破解执行难题。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与公安、工商、住建等单位及各商业银行建立“点对点”执行查控体系,已办理查询25.8万件,涉及被执行人23.3万人次。着力强化执行公开,通过网站、微博、报纸等多种方式,曝光2288名“老赖”,公布高消费限制和出入境限制358人,发布执行悬赏1436人,促使230名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加大执行惩戒力度,依法制裁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行为,罚款6人,拘留341人,判刑1人。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推行“分段式”执行模式。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44260件,执结标的额156亿余元,同比分别上升14.99%和78.37%;执结率为95.6%,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

  建立健全审判管理体系,提升办案质效。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将优质审判资源配置到办案第一线。坚持开展重点评查、常规评查和专项评查,共评查案件33405件、庭审405件次、裁判文书15768篇。完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合理设定各项评估指标。强化审限监督管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尽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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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霞君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4年1月9日在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稿源: 2014-01-15 10:14:05

 

  丰富便民利民的机制与举措。继续开展六项司法惠民实事承诺。创建覆盖两级法院的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为有短期资金困难的意向竞买人搭建贷款平台,全市法院网拍标的额达11.7亿元,溢价率为36.4%,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782.8万元。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共调解成功涉保险纠纷2743件,金额2.2亿元。实行部分简易案件减半预收受理费,共减少预收诉讼费430万元。加强司法救助,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61.5万元,依法为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1336万元。

  扩大接受监督的渠道与方式。及时组织办理完成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4件。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和决定抓好整改落实,再审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6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22件。每月两期向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发送彩信手机报,及时通报法院工作。加快推进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共同营造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

  

  三、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延伸司法职能

  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积极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先后出台为我市扩大有效投资和强化创新驱动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坚持涉困企业差异化司法处置,帮扶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产,全市法院审理破产案件21件,其中破产清算14件,破产重整7件。主动联系市金融办,征求并制定司法服务意见。开展金融债权重点案件专项执行,实际执结2102件,为金融机构追回不良债权53.77亿元。在“菲特”台风过后,及时出台指导意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为“三改一拆”和重点工程增添司法动力。两级法院先后出台司法保障意见,促进“三改一拆”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妥善审理此类案件30件,其中协调撤诉12件。及时梳理“三改一拆”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向行政机关发送法律指导手册。共受理涉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案件46件,裁定准予执行43件。兼顾公共利益与被征收人合法利益,妥善处理了涉轨道交通、东部新城、月湖西区、火车南站、永达路等重点项目案件。

  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贡献司法力量。充分发挥司法预警社会风险、堵塞管理漏洞的作用,发送司法建议129份。加强对外贸行业的政策指引,向200余家外贸企业发送司法保护手册,保障我市外向型经济健康发展。在连续六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的基础上,首次推出审判执行系列白皮书,内容涵盖知识产权、食品安全、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多个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

  四、推进工作机制创新,规范司法权力

  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合理划分权责。规范审判权配置和运行,出台规定进一步落实合议制,明确审判长职责,加强对院、庭长审判管理权的约束和监督。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选任人民陪审员289名,增幅达66.7%。试行民商事案件“大陪审”制,探索推进“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适度分离”的审判权分权改革,切实解决“陪而不审”问题。建立电脑随机分案机制,确保审判权公正、透明行使。

  推进执行综治体系建设,破解执行难题。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与公安、工商、住建等单位及各商业银行建立“点对点”执行查控体系,已办理查询25.8万件,涉及被执行人23.3万人次。着力强化执行公开,通过网站、微博、报纸等多种方式,曝光2288名“老赖”,公布高消费限制和出入境限制358人,发布执行悬赏1436人,促使230名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加大执行惩戒力度,依法制裁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行为,罚款6人,拘留341人,判刑1人。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推行“分段式”执行模式。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44260件,执结标的额156亿余元,同比分别上升14.99%和78.37%;执结率为95.6%,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

  建立健全审判管理体系,提升办案质效。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将优质审判资源配置到办案第一线。坚持开展重点评查、常规评查和专项评查,共评查案件33405件、庭审405件次、裁判文书15768篇。完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合理设定各项评估指标。强化审限监督管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尽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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