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走廊一期公园内新开设一家宠物店,引起居民不满。本文照片均由仇龙杰摄
鄞州区生态走廊一期公园的一处管理用房,最近挂上了宠物店的招牌,引得游客议论纷纷。近日,网友“危机前”在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质疑:公园公共用房能否改作商业用途?

宠物店刚开业。
现场探访:生态走廊公园添了宠物店
12月5日,小e进行了实地走访。
该宠物店位于生态走廊一期靠近书香景苑小区一侧,与公园公厕和管理用房同在一栋建筑,店门前便是市民散步的绿道。
宠物店内,货架上摆满宠物食品、用品,墙上贴有价格表,提供宠物洗澡、美容、寄养等服务,以及办理会员卡等相关内容。店铺里间放置着用于宠物洗澡、护理的各类设备。

墙上贴着价格表,提供宠物洗澡、美容、寄养等服务。

里间放置着用于宠物洗澡、护理的各类设备。
宠物店没有门牌号,店内也未悬挂营业执照。经询问,店主向小e展示了其手机上保存的营业执照照片,显示经营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生态走廊一期林泉路西侧,经营项目为“一般宠物服务(不含宠物诊疗)”。
“店面是通过正规渠道投标租赁的,相关证照我们后期会补挂上墙。”店主称店铺才刚开业,租期三年,并强调所有手续合法合规。

货架上摆满宠物食品、用品。
游客担忧:开宠物店可能影响游园安全
公园开出宠物店,让不少来公园遛弯的老人和带孩子的家长感到担忧。“公园是大家散步休息的地方,现在开了宠物店用作经营,感觉不合适。”家住附近书香景苑小区的张老伯说,有些老人怕猫狗,容易被吓到。
带着3岁孩子来游园的胡女士也表达了担忧:“来生态走廊玩的小孩很多,跑来跑去的,万一宠物店里的猫狗没管好,跑出来伤了人怎么办?我觉得,公园这类场所最好不要开宠物店。”
一位自称从事法务工作的市民指出,公园管理用房属于公共设施,专用于公园管理维护,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进行经营活动。他认为,如需改变,必须依法审批并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擅自经营可能面临法律追责。
部门回应:审批有依据,推进业态融合
不少市民心存疑惑:这公园的管理用房连门牌号都没有,市场监管部门是如何审批出宠物店营业执照的,合规吗?
针对这一疑问,鄞州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作出回应:市场监管部门是依据商家提供的、由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和福明街道城建办联合开具的场地权属证明,为其办理了营业执照,符合《宁波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相关规定。该负责人表示,该办法适当放宽了经营主体的登记条件。
随后,小e联系了生态走廊管理方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出租管理用房是经过正规招标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最终该宠物店中标,租期为三年。
管理部门援引了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于2024年11月发布的文件——《关于推进宁波市公园业态融合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依据这份指导意见,允许在公园内引入契合公园配套服务需求的业态,以推动公园业态融合。
“管理用房出租开宠物店,合法合规。”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宠物店已办理营业执照,且出于环境卫生方面的考虑,要求商家不得提供夜间寄养服务,仅允许提供白天的宠物洗澡、美容等服务,不会影响市民正常游园。
小e有话说
公园引进经营业态,更当“以人为本”
小e留意到,市住建局《关于推进宁波市公园业态融合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中鼓励引入的业态,如咖啡店、茶饮店、文创商店等,大多与公园的休闲游憩属性相契合。该文件同时强调“公益优先、人民至上”的原则,并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定期通报并公开监管结果。
公园管理用房出租开办宠物店,之所以会引发市民质疑,原因在于引入的业态与公众感知之间存在落差。
市民意见集中在两点:其一,在引入宠物店这类相对敏感的业态之前,是否需要充分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其二,宠物店有可能带来安全、卫生方面问题,开办这类店铺,与公园作为公共休闲场所的属性是否合拍?
管理部门在公园内引入商业业态,实施业态融合,本意是提升公园的活力,为市民增加服务。但出租开出的宠物店,与文件中所鼓励的咖啡、文创等业态相比差别很大,市民的接受度也大不一样,即便相关手续、证照齐全,在“合规”与“合情”之间也难免产生落差。
这也反映出,在城市公共空间更新过程中,充分有效的公众沟通至关重要。如何在探索公园新功能的同时,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是精细化管理的关键所在。(宁波民生e点通 仇龙杰 舒芦丹)
编辑: 吴旻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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