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意外不可怕,可怕的是爆胎后不知道该怎么处置,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
9月17日下午,宁波交警通报一起典型案例,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车辆爆胎后,司机竟在高速上就地换胎,简直是在“拿命换胎”。
车辆发生爆胎。
9月10日上午8时许,宁波绕城高速上,一辆轿车在第一车道正常行驶时,左后轮突然爆胎。险情发生后,“谜之操作”来了:驾驶员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后,竟直接将车停在第一车道内,打开后备箱取出备胎、千斤顶等工具,在车流穿梭的快车道内就地更换轮胎。
由于车辆占据快车道且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后方正常通行车辆纷纷减速避让,这种险情随时可能引发追尾事故。
驾驶员直接上手修。
高速交警发现这一重大险情后,立即调度就近执勤警力赶赴现场。辅警丁世民抵达后,立即在来车方向规范摆放警示标志,警示后方车辆提前减速避让。隔离危险区域后,他又引导涉事车辆安全驶入应急车道,消除路面安全隐患。
事后,高速交警对这名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车速快,在快车道内停车换胎是极其危险的,稍有不慎将造成严重交通事故。
最终,高速交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的行为予以处罚。
高速交警处置险情。
宁波交警提醒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爆胎等突发情况时,务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车辆尚能移动的,第一时间平稳驶入应急车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规范摆放三角警示牌,车内人员迅速撤离到护栏外安全地带,并立即报警;
车辆无法移动的,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于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
车内人员也要撤离到护栏外安全地带,并立即报警,切勿在车道内停留、检修或换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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