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江北区清湖路(湖西路-清河路)
南侧道路收费停车泊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缓解江北城区停车困难,规范道路停车秩序,营造良好的道路停车环境,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决定自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10月7日对清湖路(湖西路-清河路)南侧道路收费停车位实行试运行,期间提供短信通知服务,暂免停车费用。自2026年10月8日上午8时起正式开始收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启用道路停车位情况
江北区清湖路(湖西路-清河路)南侧路段共10个道路停车位,具体分布及泊位编号如下表:
二、道路停车位收费标准
道路停车位收费标准参照《关于规范江北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北区综执发〔2020〕29号)文件精神执行。江北区清湖路(湖西路-清河路)南侧道路停车位为一级区域。单次停车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详见下表:
另:清湖路(湖西路-清河路)南侧道路停车位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实行节假日收费标准,日间停车按所属道路等级计费,日间单次收费不超过10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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