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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陈永明:每件案子都是大案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年07月01日 14:18

  浙江在线杭州5月19日讯(记者施宇翔通讯员范跃红郎杭俊)他曾经与被称为“许三多”的巨贪许迈永面对面交锋;曾为审查全国特大“地沟油”制售案找到重大突破口,他就是宁波市检察院的检察官陈永明。

  走进宁波市检察院,记者面前的公诉一处副处长陈永明,1米70不到的个头,微胖,小平头。这位貌不惊人的检察官却被称为宁波检察系统的“首席公诉人”,并在今年4月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

  从检10多年,陈永明一直在三尺公诉席坚守着“路虽远行则至,事虽难做则成”的信条,在他的带领下,“宁波公诉”也迅速成长为一支出色的“铁军”。

  回忆许迈永案:最大一笔受贿2000万美元

  受贿1.4亿余元、贪污5300余万元、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7100余万元——2010年3月16日,随着号称“许三多”(钱多房多女人多)的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案的开庭,国内官员贪腐的纪录被刷新。

  陈永明回忆,许迈永在1993年的时候就有收受贿赂上百万的案底,“他的胃口很大,贪得无厌。”陈永明说,和一般官员被动接受贿赂不同,许迈永还会索贿。“他经常主动给一些老板打电话介绍项目,从中进行权钱交易。许的犯罪“智商”也很高,非法收受的房产从不自己出面,而是安排第三人“接手”。受贿一段时间后,就把积攒起来的钱财转移到海外帐户。

  “许迈永受贿中最大的一笔,有2000万美元。”陈永明告诉记者,这笔钱,是一个老板主动在电话里提起的,“听说您的儿子要做生意,我这里有2000万,您可以拿去用。“挂了电话后,许迈永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他不能平静并不是因为觉得这笔钱财的数量太大,他是没搞明白,这2000万到底是人民币、港币还是美元?

  为了搞清楚“事实”,许迈永又找了个机会把这个老板约出来喝茶,在“闲聊”中得知是2000万美元,许顿时“放心”了。那位老板也很高兴,因为他知道,既然许迈永对钱财的具体数目这么感兴趣,那么他托付许交办的事应该也没问题了。

  反复推敲答辩策略与”巨贪“庭上激辩

  2011年3月16日,许迈永案正式开庭审理。

  法庭上,许迈永辩称自己的行为“是职责所在,并非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还辩称部分收受的钱财是与他人的人情往来等等,显得“理直气壮”。

  面对许迈永明目张胆的狡辩,陈永明给予了强有力的反击,“谋利行为是否属于正常的工作职责范围并不影响对行为性质的认定,为官二十多年的许迈永不可能不知道!”

  “许迈永收受钱财的时间,为何都发生在其为他人谋利期间?为何行贿人事前或事后都得到了许利用职务便利所提供的利益?为何财物价值远远超出正常人情往来范畴?为何人情往来只有别人送而不见许迈永还?”

  法庭上,陈永明铿锵有力的公诉词让许迈永退无可退,这次长达6小时的辩论中,陈永明总能一阵见血地戳穿许迈永妄图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把戏,使许迈永从一开始的口若悬河到最后哑口无言。

  其实,陈永明与他团队早在庭前就认准这只“老狐狸”不会乖乖束手就擒,因而对其和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进行了反复预测,并准备了详尽的答辩策略。

  成功办理全国特大地沟油案锁定关键证据

  2011年7月4日,浙江、山东警方集结60余名警力,捣毁了以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者柳立国为首,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和零售等流程于一体的“地沟油”生产销售产业链。

  宁波市检察院受理这一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制售案后,立即抽调以陈永明为主的办案骨干组成专案组。

  该案涉及面广、案情重大复杂、犯罪嫌疑人众多,光案卷材料堆起来就有2米高。

  在审查起诉阶段,柳立国等几名主要嫌疑人纷纷翻供,称只将“地沟油”销售他人作为饲料用油,否认事前知道他人将“地沟油”作为食用油进行销售。

  案件起诉遇到了难点,陈永明仔细研究卷宗,反复提审讯问,终于发现了突破口。

  一名中间人告诉陈永明,“买家袁一通过我向柳立国订购的油有特别的要求,就是酸价要低,不能有辣味,颜色不能太深。”

  “酸价”一词跃入了陈永明的视野!

  酸价是作为油脂变质程度的重要指标,“只有食用领域才会有的要求,而流入饲料市场是不需要有这样的要求的。”

  至此,柳立国为首的犯罪团伙生产“地沟油”并作为食用油销售的犯罪行为确定无疑。

  “首席公诉人”已带出一支“铁军”

  检察公诉这项工作,对陈永明来说,是“入对了行”。

  读大学时,陈永明就喜欢阅读法律类的书籍,爱看香港和国外的法制类电影,对于电影里公诉人热血、热情的形象,陈永明心驰神往。

  毕业后,陈永明如愿考进宁波市检察院,成了一名年轻的公诉人,他的梦想正在慢慢实现。不过他很快发现事情和电影中不太一样。

  市一级的检察院要面对的都是一些大要案件,有时候要面对十恶不赦的杀人犯,有时候又要面对痛失亲人的被害人家属。

  “可以说,那段时间压力很大,感觉自己肩上的责任很重,但一开始很多东西都不懂,又不能犯错,所以精神高度紧张。”陈永明说,不过也正是那段时间的磨练,让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如今,陈永明已经成为一名娴熟、自信的公诉处骨干和领导,他又给自己定下了新的目标。“首先要起好表率作用,多挑重担,带头办理大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其次,做好传帮带的作用,把自己的经验传授给年轻人。”

  在这名“首席公诉人”的带领下,年轻的队伍正快速成长为一支“铁军”。

  自2010年以来,该团队应用“重点案件审查机制”共追诉漏犯25人,其中1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6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充分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稿源:  编辑: 祝欣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