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动物防疫法》规定,居民携带宠物犬乘坐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必须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请问犬主如何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答:根据《动物防疫法》、《犬产地检疫规程》等相关规定,犬主应提前3天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申报检疫时须提供犬主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公共交通工具购票凭据等材料。犬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合格,并经临床健康检查正常后,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犬主如何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5-18 17:30:53
编辑: 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