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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犬只应该实行狂犬病免疫?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5-18 17:30:58
问:《条例》规定我市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制度,请问哪些犬只应该实行狂犬病免疫?另外,有哪些场所可以开展狂犬病免疫?
答:我国对狂犬病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制度是我市强化养犬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哪些犬只应该实行狂犬病免疫?《条例》规定主要是两类犬只:一是新生犬只,应当在其出生满三个月时进行狂犬病免疫,新生犬只三月龄后注射狂犬病疫苗,不仅免疫效果最好,而且免疫应激反应也相对较小;二是对先前已经狂犬病免疫的犬只,应当在其免疫有效期届满前三十天内,进行狂犬病免疫。正常情况下,狂犬病免疫的有效期限为一年。
《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的犬只,养犬人可到各区县(市)建立的养犬管理服务场所,或经委托的免疫实施单位,主要具有合法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为其家犬注射狂犬病疫苗。一般管理管理区的犬只,由乡镇(街道)每年定期组织专业防疫人员,进村入户,开展狂犬病免疫。
编辑: 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