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条例》规定有些公共场所禁止犬只进入,请问哪些公共场所禁止携犬进入?另外,能否带着犬只进电影院、商场超市?公园还能不能遛犬?
答:犬只可以去哪里,不能去哪里,确实是市民群众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条例》对犬只禁入场所作了明确规定,主要分三类:第一类是法定禁入场所,《条例》规定以下四类场所,除专门为犬只提供服务的区域外,禁止携犬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一是机关、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公共服务办事大厅等;二是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科技馆、体育场馆、档案馆、城市展览馆等;三是除出租汽车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但携犬乘坐出租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人的同意);四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电影院属于法定禁止携犬进入场所。第二类是限制进入场所,对法定禁入场所之外的场所,《条例》规定有关管理经营者可以设置明显标识,禁止携犬进入。商场超市就是属于这种情况,能不能携犬进入,取决于商场超市经营者的管理措施,如果是禁止携犬进入,应当设置明显的禁入标识。此外公园、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者可以禁止或者划定区域禁止犬只进入,并设置明显标识。在允许犬只活动的公共区域,可以设置注明区域范围、开放时间、警示事项等内容的标识牌,并配备相应的环卫设施。因此公园里能不能遛犬,哪些区域什么时候能遛犬,要查看公园的有关禁入标识和标识牌说明。第三类是临时禁入区域,在重大节日或者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或者经其授权的部门可以划定临时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和时间,并设置明显标识。
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者重度肢体残疾人携带扶助犬的,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编辑: 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