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提问: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这次政策中我们对来甬员工给予交通补助,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是如何实施的?
答: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财政部门积极行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迅速启动应急程序,开通“绿色通道”,加快资金拨付,及时足额安排疫情防控经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针对你刚才提到的来甬员工给予交通补助,目前我们对于自行返甬的外来员工,按照员工乘坐的二等座(含)以下火车、长途汽车、客轮等交通工具票价的50%予以补助。同时,为便于补贴的申请和下达,来甬员工的交通补贴是以企业为单位进行申报的,员工只要保存好交通票据交给所在企业即可,最终由企业统一提供汇总花名册和票据向当地乡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申请,相应的交通补贴也是通过企业发放给员工个人。与此同时,这次我们实施财政补贴主要通过先兑付后审核的模式,主要考虑能够简化流程、便利企业,让补贴资金第一时间惠及群众。但是企业和个人必须以诚信的态度对待这件事,将来相关监督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企业个人有作假行为的,将受到处罚或按规定记入企业和个人的征信记录。
希望这样的交通补助政策能够帮助返甬员工分担部分交通成本,让大家充分感受到宁波的欢迎和热情,从而鼓励大家积极返甬复工。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