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宁波   图片   对话   体育   时尚   女性   娱乐   汽车   股市   旅游   健康   教育   军事   论坛   宁波帮
  影院   广播   电视   亲子   时评   游戏   房产   人才   民营   美食   理财   科技   生活   党教   社区   博客   手机报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宁波新闻发布  >  记者提问
 
请问市卫健委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年02月13日

  记者提问:许多市民反映,现在很多医院的门诊和社区卫生院都关门了,一些慢性病的药到哪里配?都挤到大医院,担心有感染的风险。请问市卫健委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答:为减少居民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入院就诊等导致的交叉感染风险,保障群众安全用药、及时用药,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宁波市医保局就疫情三级响应及以上期间实施慢性病用药等常用药品配送入户服务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疫情三级响应及以上期间,基层医疗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下同)借助云医院平台对辖区内慢性病用药等常用药品(退烧、止咳药品除外)有需求的患者提供线上问诊、配送到家远程医疗服务。各地保证每家

  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期间都有医生在线。

  二、宁波云医院平台按互联网诊疗规范实行日常管理,

  负责对各基层医疗机构在线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由已入驻

  的药品经营企业提供药品调剂、物流配送等服务,药品经营

  企业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配送。药品企业或第三方在接收订

  单后,应于 48 小时内将药品及纸质病历、税务发票(含明

  细)送达指定地址,鉴于目前物流企业运力尚未恢复,现阶

  段可适当延长至 5 天内送达。

  三、居民在使用宁波云医院平台互联网药品配送信息系

  统时,应首先下载云医院平台客户端“掌上云医院”APP 或

  “掌上问问”小程序,即可进入网络问诊和快速续方购药服

  务。宁波云医院平台客服咨询电话:87731130。

  四、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及以上响应期间,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的全科医生在云医院平台

  上为参保人员诊疗配取的相关药品费用及诊疗费,临时纳入

  医保结算。处方药量按现行医保相关规定执行。药品费用由

  参保人员先期自费结算,在疫情结束后 6 个月内,持云医院纸质病历、税务发票(含明细)至市、县两级医保中心进行报销。医保支付执行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政策,疫情三级及以上响应结束之日起发生的相关费用医保不再结算。

稿源: 编辑: 李霞君
发给好友 | 打印该页 | 后退 | [ 关闭窗口 ]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新浪)
官方微博
(腾讯)
市委
市人大常委会
市政府
市政协
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统战部
市委政法委
市委政研室
市委农办
市委台办
市编委办
市直机关党工委
市信访局
市委老干部局
市委党史研究室
市委党校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民族宗教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
市规划局
市住建委
市城管局
市交通委
市水利局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商务委
市文广新局
市卫计委
市审计局
市海洋渔业局
市粮食局
市旅游局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质监局
市安监局
市外办
市侨办
市法制办
市口岸打私办
市人防办
市经合局
市金融办
市国资委
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妇联
市文联
市贸促会
市红十字会
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宁波保税区管委会
大榭开发区管委会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管委会
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机场与物流园区管委会
东部新城建设指挥部
机场迁建工程指挥部
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市铁路建设指挥部
杭州湾跨海大桥管理局
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宁波市发展研究中心
市社科院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宁波海关
各县(市)区新闻发言人
 

请问市卫健委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稿源: 2020-02-13 19:52:34

  记者提问:许多市民反映,现在很多医院的门诊和社区卫生院都关门了,一些慢性病的药到哪里配?都挤到大医院,担心有感染的风险。请问市卫健委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答:为减少居民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入院就诊等导致的交叉感染风险,保障群众安全用药、及时用药,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宁波市医保局就疫情三级响应及以上期间实施慢性病用药等常用药品配送入户服务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疫情三级响应及以上期间,基层医疗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下同)借助云医院平台对辖区内慢性病用药等常用药品(退烧、止咳药品除外)有需求的患者提供线上问诊、配送到家远程医疗服务。各地保证每家

  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期间都有医生在线。

  二、宁波云医院平台按互联网诊疗规范实行日常管理,

  负责对各基层医疗机构在线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由已入驻

  的药品经营企业提供药品调剂、物流配送等服务,药品经营

  企业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配送。药品企业或第三方在接收订

  单后,应于 48 小时内将药品及纸质病历、税务发票(含明

  细)送达指定地址,鉴于目前物流企业运力尚未恢复,现阶

  段可适当延长至 5 天内送达。

  三、居民在使用宁波云医院平台互联网药品配送信息系

  统时,应首先下载云医院平台客户端“掌上云医院”APP 或

  “掌上问问”小程序,即可进入网络问诊和快速续方购药服

  务。宁波云医院平台客服咨询电话:87731130。

  四、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及以上响应期间,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的全科医生在云医院平台

  上为参保人员诊疗配取的相关药品费用及诊疗费,临时纳入

  医保结算。处方药量按现行医保相关规定执行。药品费用由

  参保人员先期自费结算,在疫情结束后 6 个月内,持云医院纸质病历、税务发票(含明细)至市、县两级医保中心进行报销。医保支付执行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政策,疫情三级及以上响应结束之日起发生的相关费用医保不再结算。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