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提问:市人大常委会昨天作出依法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请问市人大常委会如何贯彻实施好《决定》?
答:贯彻落实好《决定》,关键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防控疫情。具体而言,一是政府要严格执法。政府执法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方式,不能失职渎职。
二是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本市两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处理各类疫情防控相关民商事纠纷,依法严惩妨碍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及时提供司法保障。
三是公民要自觉守法。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决定,不服从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公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政府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隔离等措施的,由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和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按照相关规定将不良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四是人大要加强监督。市、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和本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全市各级人大组织应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汇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应当自觉发挥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引导全体市民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履行好公民的法定义务。
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需要政府、公民和社会的共同努力、良性互动。相信在各有关方面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战胜疫情。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