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提问:《决定》中哪些内容应当引起社会的特别关注和重视?
答:《决定》主要从政府、公民和单位三个层面对疫情防控的有关重要问题作了规定。
从政府层面来说,一是要坚持信息公开。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实事求是、公开透明、迅速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不得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二是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各类数字平台作用,加强业务协同办理,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供线上政务事项办理服务。三是要统筹做好三返工作。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做好返岗返工返校“三返”工作,及早谋划制定健康诊断、交通组织等预案,细化完善企业复工规定,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切实做好恢复正常生产后疫情防控。四是依法可以采取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在不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不与本市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野生动物管理等方面,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当然,社会组织和基层组织也应当做好相关工作。
从公民层面来说,一要做好自我防护,自觉学习疫情防护知识和相关规定,做好自我防护,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二要依法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律义务,按照规定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三要自觉接受调查、监测、隔离观察、集中救治等防控措施,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要不组织、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五要自觉抵制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行为。此外,从疫情严重地区来甬返甬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医学观察,主动报告健康状况,配合做好服务管理。
从单位层面来说,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强化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要场所、重要设施实施严格管控,加强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要求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区管理机构做好园区(开发区)内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航空、铁路、轨道交通、长途客运、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单位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此外,《决定》还对加强心理辅导和干预作了规定。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开通在线心理健康支持和网络心理辅导服务。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