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提问:在防控疫情期间,请问民政部门对本市困难群众和一些滞留在我市的困难群众,有什么保障服务方面的考虑和安排?
答:对于本市户籍的生活困难群众,各级民政部门主要采取了四方面的措施:
一是放宽临时救助户籍地申请限制,对辖区内生活陷入困难的患者,通过急难型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困境,如象山县已经为22名困难群众下拨应急临时救助资金4.9万元。二是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新申请低保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对在册低保、低边等救助对象,延长定期复核时限。三是强化定期探访措施,对行动不便、居家隔离的困难群众,特别是困难残疾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等群体,通过村社干部、社工、志愿者定期探访,收集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安排工作人员代购生活物资上门,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四是重点关注发生疫情困难对象。目前,我市困难群众中有1名确诊病例和1名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定点医院救治,我们民政部门将密切跟踪关注,适时启动临时救助等相关救助措施,进一步保障这部分人群的基本生活。
对于疫情期间因旅游、探亲、差旅等原因滞留我市的来自疫情重灾地区的困难群众,且已由卫生健康等部门实行隔离后确认未感染病毒的健康对象,我局已经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
关特殊群体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为他们提供急难型临时救助,切实保障他们在甬期间的基本生活。
对于在甬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全市救助管理站对求助的人员均采取一人一间单独居住的形式,做到“应助尽助”托底救助。截至2月7日,全市共救助求助人员79人次,其中市救助管理站救助求助人员47人次。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