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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转出让”补缴政策有啥变化?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9年01月03日

  近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消息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最新消息,市政府已同意过渡期政策在2月21日到期后,再延长3个月至5月31日。过渡期后,我市将正式实施“划拨转出让”土地出让金补缴新标准。

  国有划拨土地补办出让的补缴标准如何?房改房怎么补缴?车库车位补缴标准跟住宅有区别吗?针对市民关心的这些问题,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昨天进行了答疑。

  1为何出台划拨补办新政策?

  据介绍,市区基准地价及相关政策按规定定期进行调整。因种种原因,原老三区(不含江北圈外)个人划拨住宅一直执行1999年地价政策和补办标准。

  宁波市区老三区和镇海、鄞州、北仑对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实行不同的补缴标准,特别是江北原三江片范围内和范围外的差异很大,圈外补办的标准远高于圈内,群众反映较多。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实行统一的划拨土地补缴出让金标准很有必要。

  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市国土资源部门开始起草市区划拨补缴标准,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若干意见》2018年8月21日起施行,设立6个月过渡期(以申请受理时间为节点)。为确保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经市政府同意,过渡期政策在2019年2月21日到期后再延长三个月至5月31日。也就是说,2018年8月21日至2019年5月31日,国有划拨住宅转出让补缴土地出让金可选择按原标准执行,也可按新标准执行。

  2如何确定划拨住宅补缴标准?

  那么,个人划拨住宅的补缴新标准怎样?据介绍,个人划拨住宅新标准,为住宅建筑面积乘以所在级别基准楼面地价的3%确定。

  目前我市市区住宅楼面基准地价分为8个级别:一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6903元/平方米,二级6407元/平方米,三级5694元/平方米,四级3608元/平方米,五级2386元/平方米,六级1282元/平方米,七级959元/平方米,八级710元/平方米。

  以原老三区某套住房(二级地)为例:用地分摊面积7.5平方米,建筑面积50平方米,按原标准补缴土地出让金为:573元/平方米(二级地段住宅用地土地权益基准地价)×7.5平方米=4297.5元;执行新的补缴政策后,需补缴土地出让金为:6407元/平方米(二级地段住宅用地基准楼面地价)×3%×50平方米=9610.5元。

  从上面的对比看,新旧政策相差较大。也就是说,原老三区和鄞州区范围内的市民在今年5月31日之前,办理补缴土地出让金手续会比较划算。

  3继承划拨住宅过户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吗?

  一些市民表示,自己是划拨住宅的法定继承人,这种情况需要去补缴土地出让金吗?

  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划拨住宅的,可直接办理过户登记,无需补办出让。

  那么,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为国有的,是否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该相关负责人表示,出现这种情况,市民可以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明确是“国有划拨”还是“国有出让”。下一步,相关国土分局会视情况公布国有划拨小区名单。

  对房改房如何补缴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房改房划拨补办出让按照商品住宅用地执行。

  一些车库车位补缴标准,是否跟住宅一样呢?该负责人称,住宅小区土地性质为划拨的,土地登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车库车位的,按照城镇住宅用地标准补缴出让金。

  也有市民可能会问,划拨补办出让后可以晚点去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吗?市国土资源局的答复:可以的。目前,申请划拨补办和登记的群众较为集中,如果不急于使用不动产权证的话,可以在办理完补办出让手续后,在过渡期后再去办不动产变更登记,错开登记办证高峰。

  4市民可以去哪里办理补缴手续?

  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原老三区(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北规划圈内)和鄞州中心区内土地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个人划拨住宅补缴出让业务受理点有:

  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不动产登记窗口),位于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受理范围为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北区规划圈内(不含洪塘、慈城、庄桥)、高新区(不含贵驷)和东部新城范围内的划拨补办出让业务,可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

  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81890)受理点(大厅1层),位于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可受理原海曙区范围内的划拨补办出让业务,不动产窗口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一楼11、12、13号窗口),位于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受理范围为江北区辖区内(除慈城镇外)划拨补办出让业务;

  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位于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鄞州体育馆内,受理范围为潘火街道、中河街道、下应街道、首南街道、钟公庙街道范围内的划拨补办出让业务,可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

  邱隘国土所受理点,位于鄞州区邱隘镇文卫东路120号,受理范围为邱隘镇(不含东部新城规划区域范围)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审批,可以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

  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64号窗口),位于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受理范围为高新区范围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审批,不能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记者周科娜通讯员茅开城易理强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李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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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转出让”补缴政策有啥变化?

稿源: 宁波晚报 2019-01-03 08:13:58

  近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消息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最新消息,市政府已同意过渡期政策在2月21日到期后,再延长3个月至5月31日。过渡期后,我市将正式实施“划拨转出让”土地出让金补缴新标准。

  国有划拨土地补办出让的补缴标准如何?房改房怎么补缴?车库车位补缴标准跟住宅有区别吗?针对市民关心的这些问题,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昨天进行了答疑。

  1为何出台划拨补办新政策?

  据介绍,市区基准地价及相关政策按规定定期进行调整。因种种原因,原老三区(不含江北圈外)个人划拨住宅一直执行1999年地价政策和补办标准。

  宁波市区老三区和镇海、鄞州、北仑对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实行不同的补缴标准,特别是江北原三江片范围内和范围外的差异很大,圈外补办的标准远高于圈内,群众反映较多。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实行统一的划拨土地补缴出让金标准很有必要。

  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市国土资源部门开始起草市区划拨补缴标准,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若干意见》2018年8月21日起施行,设立6个月过渡期(以申请受理时间为节点)。为确保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经市政府同意,过渡期政策在2019年2月21日到期后再延长三个月至5月31日。也就是说,2018年8月21日至2019年5月31日,国有划拨住宅转出让补缴土地出让金可选择按原标准执行,也可按新标准执行。

  2如何确定划拨住宅补缴标准?

  那么,个人划拨住宅的补缴新标准怎样?据介绍,个人划拨住宅新标准,为住宅建筑面积乘以所在级别基准楼面地价的3%确定。

  目前我市市区住宅楼面基准地价分为8个级别:一级土地的楼面地价为6903元/平方米,二级6407元/平方米,三级5694元/平方米,四级3608元/平方米,五级2386元/平方米,六级1282元/平方米,七级959元/平方米,八级710元/平方米。

  以原老三区某套住房(二级地)为例:用地分摊面积7.5平方米,建筑面积50平方米,按原标准补缴土地出让金为:573元/平方米(二级地段住宅用地土地权益基准地价)×7.5平方米=4297.5元;执行新的补缴政策后,需补缴土地出让金为:6407元/平方米(二级地段住宅用地基准楼面地价)×3%×50平方米=9610.5元。

  从上面的对比看,新旧政策相差较大。也就是说,原老三区和鄞州区范围内的市民在今年5月31日之前,办理补缴土地出让金手续会比较划算。

  3继承划拨住宅过户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吗?

  一些市民表示,自己是划拨住宅的法定继承人,这种情况需要去补缴土地出让金吗?

  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划拨住宅的,可直接办理过户登记,无需补办出让。

  那么,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为国有的,是否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该相关负责人表示,出现这种情况,市民可以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明确是“国有划拨”还是“国有出让”。下一步,相关国土分局会视情况公布国有划拨小区名单。

  对房改房如何补缴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房改房划拨补办出让按照商品住宅用地执行。

  一些车库车位补缴标准,是否跟住宅一样呢?该负责人称,住宅小区土地性质为划拨的,土地登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车库车位的,按照城镇住宅用地标准补缴出让金。

  也有市民可能会问,划拨补办出让后可以晚点去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吗?市国土资源局的答复:可以的。目前,申请划拨补办和登记的群众较为集中,如果不急于使用不动产权证的话,可以在办理完补办出让手续后,在过渡期后再去办不动产变更登记,错开登记办证高峰。

  4市民可以去哪里办理补缴手续?

  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原老三区(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北规划圈内)和鄞州中心区内土地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个人划拨住宅补缴出让业务受理点有:

  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不动产登记窗口),位于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受理范围为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北区规划圈内(不含洪塘、慈城、庄桥)、高新区(不含贵驷)和东部新城范围内的划拨补办出让业务,可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

  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81890)受理点(大厅1层),位于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可受理原海曙区范围内的划拨补办出让业务,不动产窗口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一楼11、12、13号窗口),位于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受理范围为江北区辖区内(除慈城镇外)划拨补办出让业务;

  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位于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鄞州体育馆内,受理范围为潘火街道、中河街道、下应街道、首南街道、钟公庙街道范围内的划拨补办出让业务,可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

  邱隘国土所受理点,位于鄞州区邱隘镇文卫东路120号,受理范围为邱隘镇(不含东部新城规划区域范围)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审批,可以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

  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64号窗口),位于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受理范围为高新区范围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审批,不能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记者周科娜通讯员茅开城易理强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