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提问:APC蓝色经济论坛已经举行了4届,请刘正华主任您介绍一下前4届的情况,本届论坛有哪些主要特色?
答:APEC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心成立后,于2011年在厦门举办了第一届APEC蓝色经济论坛,首次在APEC框架下倡议蓝色经济发展与合作议题,并就“促进海洋经济的绿色增长”进行了探讨。此后,蓝色经济相关活动在APEC框架内得到积极响应和推动,“蓝色经济”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议题。2012年、2014年、2016年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APEC蓝色经济论坛分别在天津、厦门、海口召开。其间,2012年论坛发表联合主席声明,为里约可持续发展峰会后的亚太蓝色经济发展指出方向。2013年,通过APEC经济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促使APEC将蓝色经济及海洋议题提升为2014年APEC项目资助等级的第一优先领域,同时,中国申请获得第一期APEC蓝色经济示范项目。2014年,APEC海洋与渔业工作组(OFWG)会议形成蓝色经济发展共识,并在厦门举办的论坛上开展进一步研讨,促成“蓝色经济”议题写入第四届APEC海洋部长级会议成果文件《厦门宣言》及2014年APEC领导人成果文件《北京纲领》,有效提升了国际社会对蓝色经济的关注热度。2016年在海口举办的第四届APEC蓝色经济论坛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部门、工商企业和研究机构之间的交流,探讨了APEC框架下蓝色经济国际合作路径,为促进蓝色伙伴关系构建做出了贡献。几年来,蓝色经济的发展经过了倡议提出阶段和共识形成阶段,目前已经进入到多方实践阶段,在步入新时代生态文明的今天,本届论坛我们将在全球最大的港口城市宁波再一次聚首,一起研讨“区域蓝色经济发展模式”这一主题,为形成区域蓝色经济发展途径做出贡献、APEC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心与宁波市人民政府倡议APEC蓝色经济城市联盟并发布《APEC蓝色经济发展途径宁波倡议》。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