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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降本减负促进实体经济稳增长的政策与举措新闻发布
稿源: 2018-11-05 18:01:41
宁波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降本减负促进实体经济稳增长的政策与举措新闻发布
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望荣
(2018年11月5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经市政府同意,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降本减负促进实体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市自2016年以来出台的第二轮企业降本减负政策。现在,我就新出台的降本减负政策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政策起草背景
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实体经济是宁波发展的根基。推动实体经济平稳增长是事关宁波未来发展的大事,也是助推宁波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当前,国际经济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国内消费需求结构快速调整,金融去杠杆和产业转型升级攻坚等多重因素交互影响,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市实体经济出现了成本上涨过快、经营风险加剧、出口市场不确定性增强等问题和困难,企业发展遇到新的挑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增大。如何构建良好发展环境,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10月3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当前经济工作,明确要求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有效应对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确保经济平稳运行。同时要求研究解决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在如何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问题上,总书记明确提出要抓好6个方面政策举措落实,其中第一项就是要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从政策层面看,自2016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营改增”、出口退税税率调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调低工商业电价等一系列降本减负政策。浙江省也先后制定了医保费减征、水利基金缓征等系列政策,并于10月3日出台了新一轮降本减负政策。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降本减负稳增长工作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前阶段,市经信委牵头会同财政、税务、人社等市级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降本减负促进实体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意见》。
二、起草主要原则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最新降本减负工作要求
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提出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10月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退税进度的措施。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等国家部委也相继出台多项减负政策。10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降本减负系列政策,并在宁波权限范围内,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尽最大力度减轻企业负担。
(二)延续我市原“降本减负35条”政策中的好做法
2016年,我市在全国率先提出“降本减负35条”,两年来累计为企业减负1000多亿元,有效降低了我市企业各类税费成本。今年1~9月,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百元主营业务收入成本(82.6元)分别低于全国、全省平均1.7元、1.1元。“降本减负35条”已于今年2月执行到期,在《若干意见》制定过程中,我们充分保留了原“降本减负35条”政策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相关到期的政策作了延续。
(三)学习借鉴外地降本减负政策
近期,广东、福建、湖北等省份以及多个国内兄弟城市先后出台了新一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我们认真梳理了兄弟省市的政策措施,结合宁波实际,对政策进行借鉴和创新,使《若干意见》的政策面更宽、重点更加突出,政策力度更大。同时,充分考虑政策的可落地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每项政策有可靠的实现路径。
三、《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包括降低企业税费成本、降低企业用工和物流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等方面内容,共10条政策条款,42个政策点,涉及资金总额约为15.67亿元,其中新增减负额约为13.92亿元,统筹新增财政资金约为1.75亿元。
从政策的创新点看,主要体现为“减、增、引、补”四个方面。
“减”,就是减轻企业税费成本。一方面,全面落实国家、省降本减负政策,并从市级层面挖掘了多项减税措施。比如,对所得税汇算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为企业减负2亿元;下调符合条件的工、商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分别减按70%、40%征收,可为企业减负5000万元。另一方面,持续降低企业用工和物流成本。比如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浮幅度相当于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1个月的额度,预计可为企业减负9.15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暂不上调,维持2015年标准不变(2015年度我市征收标准为每人每月24元),预计可为企业减负1.4亿元;对集装箱港口设施保安费按《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规定标准的80%计收,预计可为企业减负1800万元。
“增”,就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一方面,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比如,对企业参加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性重点展会活动的,给予相应扶持,涉及新增财政资金1000万元;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实施单位和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优先采购入选《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和《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的产品。另一方面,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比如,对首次上规模的小微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并在享受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费率的基础上,连续3年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照1个月的额度下浮缴费比例,涉及新增财政资金2000万元;对获评省级新上规模小微企业“创业之星”、“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的,给予奖励,涉及新增财政资金2000万元;举办“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等重点活动,鼓励支持国内外各类大赛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户我市,涉及新增财政资金5000万元;建立专业队伍和企业供需双方对接的企业服务券制度,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政府购买专业服务。
“引”,就是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方面,引导金融机构进行业务模式创新。比如,力争在2018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在甬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无还本续贷业务全覆盖,该条政策可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倒贷难问题。又比如,全面推动专利权、商标权、股权、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融资和“银税互动”、供应链金融等新型业务模式,该政策打破了传统银行授信服务中过度依赖固定资产的抵质押模式,提升了中小微企业信贷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度。另一方面,强化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比如,对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不收保证金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加大资金补助,有利于引导相关机构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又比如,扩大“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覆盖范围,融资担保代偿基金服务范围从单户授信不超过300万元提升至不超过500万元,该条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补”,就是补齐短板强服务。一方面,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比如,对经市级部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20%、最高50万元的补助;对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30%、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对获评市级、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示范(优秀)平台分别给予每家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奖励。该条政策涉及新增财政资金2000万元。又比如,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型人才、科技型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涉及新增财政资金1000万元。另一方面,加快推动小微园区建设。五年内全市建成和提升小微企业园120个,推动1万家小微企业入园集聚转型提升发展。全市小微企业园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统筹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历年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指标,优先保障小微企业园建设用地。允许小微企业园进行定制化预售和产权分割并办理权证,降低物业维修基金缴存标准,入园小微企业购置的厂房可办理按揭贷款。
四、下步工作安排
政策出台之后,关键是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尽早落地见效,让广大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下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做好《若干意见》的宣贯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级各有关部门、8718等平台、各级各类媒体将以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贯。下步将组织开展“三联三促”企业服务专项行动,强化企服责任人制度,把党委、政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强烈信号及时传导到企业,确保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二是着力推进配套细化政策措施的制订出台。严格落实每条减负政策实施的主体责任,市级相关部门将抓紧制订出台相关操作办法和细则,进一步量化、细化政策举措,确保每条政策都能接地气、易实施、见成效。
三是着力抓好政策实施情况的督查评估。市级有关部门将开展减负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同时通过不定期的走访调研,跟踪政策的执行和落地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政策效果评估。我们也欢迎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参与到政策督查评估中来。
此外,我市还将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最新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根据全市经济运行、企业发展、政策实施效果等实际情况,及时谋划出台新的降本减负政策,全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确保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