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提问:《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后,下一步政府层面还将在哪些方面持续推进?
市民政局副局长俞曹平:为确保《条例》和《实施意见》发布施行后,各项工作能尽快顺利推进,根据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局已提前筹划,将制定《条例》“1+11”配套政策文件,其中,“1”,指的是《市政府贯彻落实<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该项文件已于9月2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以市政府名义发文。“11”,围绕三年行动计划、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办法及标准、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老年人护理保险制度、水电气优惠等方面制定11个具体贯彻性的配套政策文件。由相关部门联合发文了,目前都已形成初稿,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成熟一个发文一个,维护好老年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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