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提问:宁波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纠纷调解试点城市,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的成效?
答:2016年3月,我们市级知识产权有关部门共同搭建了宁波市知识产权综合运用与保护第三方平台,在全国率先打造多元化、高效率、专业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
(一)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第三方平台设立宁波市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成立宁波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将知识产权案件委托第三方平台对纠纷进行调解,1个月内结案。
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通过与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合作,建立跨部门案件处理机制,并建成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实现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和维权援助三者有机结合。同时,平台还引入了公证、法律等中介机构,实现部分案件电子取证,解决了部分知识产权纠纷取证难问题。
三是建立专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平台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技术专家、知识产权评估专家、退休法官、资深律师等具有丰富知识产权从业经验的人员中遴选出来120余名专业调解员,让调解结果更公正、更经济,加快促成纠纷解决。
四是延伸知识产权服务链,注重多途径运用,提高知识产权运用综合效益。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其根源在于企业缺乏必要的知识产权预警及防范机制,研发生产前没有进行细致专利分析,生产并销售了与专利权人高度类似的产品导致侵权。平台围绕企业/产业的创新需求,开展专利信息的分析、检索及预警服务,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并帮助企业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高知识产权运用综合效益。
(二)运行成效
自2016年以来,平台已成功调解878件,其中著作权714件,专利权113件,商标权45件,其他案件6件,调解成功率67.8%,加快了纠纷解决进度,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同时,通过和解达成双方共赢的纠纷解决方案,最大程度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
第三方平台的运行,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有助于增进法官与律师界、学术界的沟通,促使社会力量参与到知识产权保护中来,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环境,为我市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保驾护航。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多家媒体对平台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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