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提问:“最多跑一次”事项已公布两批,如何界定什么是“一件事情”,是不是真的能“最多跑一次”,老百姓也很关心和关注。对这一问题应作怎样的认识与理解?
李浙闽(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委办主任):合理界定“一件事情”的标准,是“最多跑一次”改革能否取得实效的基本前提。具体界定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关键是要坚持“用户需求导向”,服务“用户办事体验”,切实从群众和企业的办事需求、办事角度来界定“一件事”,而非站在政府部门的角度来界定“一件事”。如以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就单个部门看都可以做到“只跑一次”,但是对群众和企业来说,却是“一件事”要到国土、住建、地税部门“跑三次”。
目前我们公布的第一批和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很多还集中在一个部门办理一个事项或多项事项,对于一件事情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办理环节,群众和企业需要“多次跑”、“多头跑”的事项,主要通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线上线下等工作来推动,这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通过打通部门间办事环节,建立一体化的办事规范和办理流程,推进部门间、环节间的无缝对接、集成办理,争取在三季度前再推出若干批“最多跑一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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