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宁波   图片   对话   体育   时尚   女性   娱乐   汽车   股市   旅游   健康   教育   军事   论坛   宁波帮
  影院   广播   电视   亲子   时评   游戏   房产   人才   民营   美食   理财   科技   生活   党教   社区   博客   手机报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宁波新闻发布 > 政务信息 正文
下月起宁波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将调整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5年11月24日

  12月1日起,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提取的相关政策,将迎来一次调整,对已有一套住房的改善型需求而言,购房门槛将进一步降低。昨天,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缴存职工购买二套商品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最低20%,购买二手房的首付由不低于40%调整为最低30%。

  二套房首付最低由30%调整为20%

  

  根据新政,缴存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并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二手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40%调整为不低于30%。

  这样一来,今后市民不论是购买首套房或还清所有贷款后购买二套房,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均为最低20%,二手房则最低30%。

   省内提取和贷款可异地互通

  昨天,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宣布调整异地购房及还贷提取政策。今后,缴存职工在省内异地购房及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按照宁波的公积金政策办理,取消了购房人或配偶原本需提供的省内异地工作和居住的相关证明。

  在具体操作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这样解释:

  如果某个在杭州缴存公积金职工,想在宁波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那么他只要拿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杭州)提供的缴存证明,到房子购买地(宁波)的公积金中心申请购房贷款。

  如果某个在宁波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到省内其他城市买房,政策也同样适用。“最高能贷多少,首付几成,就要依照购房地的公积金具体政策来执行。”

  至于提取,不论是在省内哪个城市购房,都要求只能在缴存当地办理提取业务,并向公积金中心提供购房合同、收据证明等相关材料,二手房的话主要涉及房产证、契税证等。

  也就是说,职工哪里缴存公积金就哪里提取,哪里买房就哪里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闻链接

  本次调整,是继今年5月之后,再次下调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今年5月1日起,我市曾调整了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当时规定,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商品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而之前分别为30%、40%。此外,缴存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商品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宁波晚报记者徐文燕通讯员吴培均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李霞君
发给好友 | 打印该页 | 后退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