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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率先推出区域性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的做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5年10月15日

  问:近年来,全国各地因种种原因导致居民住房受损的情况多有发生。宁波市率先推出了全国第一个区域性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试点。请介绍一下宁波的做法。

  答:今年7月,宁波市在镇海区率先推出了全国第一个区域性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试点,探索用政府购买保险服务的方式来转变政府职能,为居民提供风险保障。镇海区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保费为204万元,全部由当地财政出资承保,保险的责任范围主要由城镇居民住房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两部分组成。城镇居民住房保险主要保障房屋整体倒塌造成城镇居民的房屋损失、因房屋整体倒塌发生的临时安置费用。公众责任险主要保障因保险房屋整体倒塌造成的人员伤亡,赔付标准为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50万元,其中医疗赔偿限额10万元。

  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由政府主导、保险公司承保,是政府利用现代保险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和转变政府职能的有益尝试。我市将以镇海试点为契机,向全大市推广城镇住房综合责任险,并探索建立从工程投标履约、建筑质量到老旧房屋安全的建筑物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体系。

稿源: 中国宁波网   编辑: 赖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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