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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9月15日起可办理参保手续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5年08月27日

  本报讯(记者周琼通讯员任社)市区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将从9月份开始实施,农村居民9月15日开始可以办参保手续了,明年起,就可以和“城里人”享受一样的医保了。

  据了解,市区原参加新农合人员,可到户籍地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部分街道乡镇可以直接在社区服务机构或村委会)办理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其中街道或社区的办理时间为9月15日至10月27日(工作日);如果没在这段时间内办好手续,各区的医保经办机构在11月1日至11月27日(工作日内)受理补办。

  为照顾困难人员也能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本市户籍参保人员中的重点优抚对象、一级和二级残疾人、低保对象、扶助对象、国家供养对象(包括“五保”人员、“三无”人员及孤儿),其个人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由政府给予全额补助。

  9月份市区各高等院校、技校、中小学开始办理以新入学学生为主的第二轮参保手续,参保缴费期为9月1日至10月15日,一次性办理2015年9月至2016年全年合计16个月的参保缴费。这16个月的个人缴费标准,大学生为130元,中小学生为200元。广大家长请关心自己的孩子有没有在学校办好参保手续,如果过了这个时间段,将有16个月没有医保待遇。

  

稿源:   编辑: 李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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