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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调解工作案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5年04月14日

 

  【案例之四】

  儿童溺水死亡案件的民事赔偿调解

  一、纠纷的产生

  2014年4月23日上午,5岁的男孩周小宝在宁波某个酒店的池塘边独自玩耍,不慎掉落池塘溺水,经医院抢救周小宝成了植物人,之后家长转换多家医院治疗均未起色。9月份,因经济困难、治疗效果不佳原因,周小宝被带回家里照顾。11月20日,周小宝因脑萎缩引发死亡。

  二、纠纷的调查与准备

  周小宝从溺水变成植物人至脑萎缩引发死亡,时间长达半年,前期周小宝家属抱有希望给予积极的治疗,后来因病情得不到控制而死亡,造成家长情绪比较激动;另外酒店认为周小宝家长疏于看护,没有尽到监护的义务,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双方就赔偿责任大小,赔偿数额多少存在很大的异议。双方一时闹得不可开交。

  之后,南门调解委联合社区调委会,会同公安派出所民警、街道法律顾问、海曙区法院民事庭法官及时当事人双方,来到现场进行调查,并拍照取证。经调查,事发经过与当事人双方所描述的基本一致。

  当事人双方争论的焦点是承担多少的责任?如何划分的问题?

  三、纠纷的调解

  周小宝溺水意外死亡,确实不幸,但事件发生后,酒店本身究竟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无疑关系着不幸之后各方能否坦诚的去化解矛盾的主因。酒店没有主观上的错误,但是对这种相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经营场所,对其的安全保障责任理应具有较高要求。让5岁的小孩随意进入池塘边玩耍,在安全保障方面明显存在隐患,所以如若发生溺水身亡事件,酒店方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过民警的拍照调查取证,律师对当事人双方承担法律责任的分析,法官在判决同类案件中承担责任比率的参考,经调解员的摆事实、讲道理后,酒店愿意承担三成责任。周小宝家长也愿意面对现实,接受合理的赔偿。

  经过多次联合协调,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一桩原本要闹上法庭的纠纷就这样悄声化解,最终达成协议:

  酒店赔偿周小宝家属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于2015年2月1日前付清。其余无纠葛。

  酒店池塘溺水身亡是个不幸事件,相信谁都不愿意看到,事情发生后双方也均能坦诚面对,以和谐的方式调解解决,让逝者早日安息,也希望这种悲剧不要发生。

  点评:此案件的特殊性在于,意外死亡案件的民事赔偿如何判定标准。以人身损害赔偿条例为参考,但又不能完全参照,在保障受害方最大权益的基础上,也不能忽视“意外”这个因素。与此溺水身亡事件,其根本原因,并不是饭店引起的,没有相对人,所以不能落案。但我们的人民调解却可以,因为人民调解的前提和基础是双方自愿,而经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也最具有稳固性。

  其次是联动力量的参与,也让调解工作如虎添翼。近年来,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不断完善,按照信息联网、部门联手、上下联动、条块联合的原则,通过资源整合、渠道拓宽,切实增加了调解的成功率和问题解决率,使原本棘手的纠纷迎刃而解,为我们调解工作指明新方向。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矛盾纠纷,或者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调解,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与重大的现实意义。

稿源:   编辑: 李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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