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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农机具补贴政策
家庭农场等首入补贴范围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5年03月17日

  本报讯(记者鲁威)昨天,记者从市农机局获悉,宁波市农业局、农机总站公布了2015年—2017年农机具补贴政策,家庭农场、农机作业服务公司首次列入补贴范围,秸秆粉碎机、沼气处理器等新列入补贴目录。

  据市农机局工作人员介绍,随着土地流转进程的加快,家庭农场、农业作业服务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购机需求旺盛。考虑到农业生产主体的这种变化,宁波市农机部门提出进一步拓宽农机购置补贴对象,明确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包括首次将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纳入补贴范围。

  根据规定,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可优先补贴。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购机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并按新的补贴额执行。

  年度内享受中央补贴资金实行总额限制,其中个人总额不超过50万元、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自主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注册,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操作过程要逐步与农机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脱钩,待相关条件成熟后实行补贴对象到当地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办理所有补贴手续。

  市农机局工作人员表示,今年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将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县级具体实施方案。

  

稿源:   编辑: 李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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