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宁波   图片   对话   体育   时尚   女性   娱乐   汽车   股市   旅游   健康   教育   军事   论坛   宁波帮
  影院   广播   电视   亲子   时评   游戏   房产   人才   民营   美食   理财   科技   生活   党教   社区   博客   手机报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宁波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 记者提问 正文
发案较为突出的通讯(网络)诈骗犯罪有哪些?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5年01月06日

  记者提问:当前我市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呈现什么样的规律特点,发案较为突出的通讯(网络)诈骗犯罪有哪些?

  答:近年来,随着金融、通信业的快速发展,利用手机短信、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网银技术实施的诈骗犯罪呈多发、高发态势,给全市受害群众造成了很大损失,已经成为社会民众最为痛恨的犯罪类型之一。

  从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发案分析和侦破的案件来看,当前我市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作案过程非接触。犯罪分子基本都是异地或跨境作案,只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的方式与受害人进行联系,犯罪得手后即在异地迅速通过ATM机或网银变现转账,从不直接与被害人谋面,使受害群众和公安机关来不及采取有效挽救措施。二是作案名头多样。从诈骗借口来讲,从最早的中奖诈骗、消费信息到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等等,骗术花样在不断翻新。就我市而言,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短信、网络聊天、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的,以洗钱贩毒涉罪、公检法部门办案以及社保、生育、中奖、购物、快递、退税、招工、兼职、亲友、汇款、划款、贷款等为名实施的通讯(网络)诈骗犯罪较为多发,其中涉嫌犯罪、QQ冒充家人或老板、招工、购物类通讯(网络)诈骗占到了一半之多。三是侵害对象广泛。此类诈骗行为选择对象不具有针对性,只要是电话、互联网用户都可能是其潜在的诈骗对象,实际中受害对象遍及社会各个行业、群体。从我市来看,2014年以来,21至30岁的通讯(网络)诈骗受害人已占到全部受害人的近50%,31至40岁的受害人占到21%,反映出受害群体处在年轻化的趋势。

  2014年来,从全市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发案形势来看,其中的网络诈骗发案量大幅上升(同比上升80%),发案较为突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盗用、假冒我市企业老板QQ,或利用“黑客”手段攻克外贸公司业务邮箱,篡改钱款往来银行账号,针对性选择诈骗财会员工案件多发,涉案总金额巨大,有的个案案值多达百万余元,严重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如2014年8月12日,高新区的一国际贸易公司会计被犯罪嫌疑人冒用公司老板QQ,通过帐户汇款被骗180.8万元;8月29日,江东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业务邮箱被黑,钱款往来账号被篡改,公司财务人员将51万美元汇到被篡改的账号上,后发现钱被取走。

稿源:   编辑: 李霞君
发给好友 | 打印该页 | 后退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