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提问:为什么停课设置22:00和6:00两个时间节点?
答:以22:00作为停课时间节点,主要是综合考虑气象预报能力和应对工作需要设定的。台风等灾害性天气,一般在前一天晚上就能做出预报,为方便学生、家长提前安排,所以做出了22:00前发布并在22:00维持预警的,第二天停课的决定。当然,也存在晚上有红色预警,第二天却是天气晴好的情况,但考虑极端天气后城市运行恢复有个过程,22:00后解除红色预警,第二天存在后续影响,所以仍安排停课。
在22:00为时间节点基础上,再设以6:00为时间节点,主要因为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限于目前的科技和认知水平,无法较长时间(当日22点前)提出预警,不排除在当日22:00以前没预报出来,22:00以后出现极端天气发出红色预警的情况。同时,考虑到我市中小学校一般上午8:00上课,许多学生可能会提前1—2小时出门上学,为明确停课安排的时间节点,选择了6:00为节点。《实施意见》明确,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过红色预警,且在6:00维持的,均作了次日(当日)停课安排。6:00以后发布灾害红色预警的,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已到校的学生服从学校安排,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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