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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市府办发出通知
风清气正过国庆平安祥和度佳节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4年09月25日

  本报讯(记者易鹤)昨天,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多种举措,确保全市人民在喜庆的氛围中度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平安的国庆佳节。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节日庆祝活动。9月30日烈士纪念日当天,各地将举行公祭烈士活动。国庆活动要厉行节约,不层层举办纪念大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新建扩建纪念设施,严禁借国庆活动名义从事商业性活动、制发贵重纪念品和摊派集资,确保活动既隆重热烈又务实节俭。

  通知强调,要厉行作风建设规定,坚决刹住不正之风。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市委“20条措施”和正风肃纪“十项规定”等要求,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旅游,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作为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防止各种形式的公款送礼行为,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必须严肃查处,指名道姓公开曝光。

  通知强调,要加强公共安全监管,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抓好党政军机关等重要部门、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机场、车站、码头等重点部位以及重要建筑的安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禁车船超速、超载、超限运输,严禁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严禁非法载客,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站、上车(船、飞机);做好旅游预警信息发布。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李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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