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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收费项目的债务余额偿还及资金补助办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0年02月24日

  根据国办发〔2009〕10号)文件规定,政府还贷二级公路项目取消收费后的债务逐年偿还。我市的资金补助办法已在《宁波市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中明确,除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外,市级财政将在交通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还贷资金用于取消收费项目的逐年补助。同时,要求取消收费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和市属项目业主主管单位也要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取消收费项目偿还债务。根据省对我市燃油税返还收入管理办法,市级补助按省、市补助合一制定标准,按总体水平基本与全省平均补助水平持平的原则,实行分档补助:对列入国家补助的项目,南三县(市)补助45%、其他地区补助35%。对未列入国家补助的项目,南三县(市)补助65%、其他地区补助40%。

稿源: 编辑: 赖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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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收费项目的债务余额偿还及资金补助办法

稿源: 2010-02-24 18:10:27

  根据国办发〔2009〕10号)文件规定,政府还贷二级公路项目取消收费后的债务逐年偿还。我市的资金补助办法已在《宁波市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中明确,除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外,市级财政将在交通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还贷资金用于取消收费项目的逐年补助。同时,要求取消收费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和市属项目业主主管单位也要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取消收费项目偿还债务。根据省对我市燃油税返还收入管理办法,市级补助按省、市补助合一制定标准,按总体水平基本与全省平均补助水平持平的原则,实行分档补助:对列入国家补助的项目,南三县(市)补助45%、其他地区补助35%。对未列入国家补助的项目,南三县(市)补助65%、其他地区补助40%。

编辑: 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