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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3日15时,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听取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张梅颖在会上报告十届政协的提案工作情况。
[张梅颖]: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提案工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2003年,中办、国办联合转发了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有力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提案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把办理政协提案与改进部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的主要领导同志亲自督办重点提案、审改办理复文;有的加大了对民主党派提案和重点提案的办理力度;有的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跟踪办理;有的通过座谈、调研、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与提案者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协商。截至2008年2月20日,99.13%的提案已经办复,提案反映的许多问题已经解决、许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有些提案提出的建议虽然暂时未采纳,但承办单位通过多种方式与提案者沟通协商,增进了理解和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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