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落实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新闻发布稿

华弼天

  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是扩大有效需求的关键举措。下面,由我来为大家介绍宁波承接落实中央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的有关情况。

  1月20日,财政部牵头印发《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等多项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构建了“投资端牵引+消费端赋能+担保端支撑”的完整政策体系,同时召开一揽子政策专题发布会,详细解读了政策要点,彰显了中央“稳增长、惠民生、促发展”的坚定决心。

  财政部发布的一揽子政策共包括六项内容,前四项政策涉及支持民间投资,后两项政策旨在支持促进消费,其中面向企业的3项贴息政策,同一笔贷款只能择一享受。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一是新出台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适用对象包括投向相关重点领域产业链及其上下游产业的全部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中小微民营企业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对2026年1月1日起经办银行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和中小微民营企业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中央财政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5000万元。政策实施期限暂定1年,后续可视情延长。

  二是新出台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分险作用,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贷款提供担保。专项担保计划额度5000亿元,分两年实施,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分险比例提高到不超过40%,代偿率上限提高至5%;单户担保额度由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并要求直保机构担保费率不超过1%。

  三是新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部安排风险分担资金,与中国人民银行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和科创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协同,共同为民营企业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发行债券提供增信支持,代偿投资人的部分损失。

  四是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在原设备更新贷款贴息1.5个百分点、期限2年的基础上,将设备更新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贷款和再贷款政策支持的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支持范围。新增建筑和市政、用能设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渔船、冷链设施、粮油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小水电、消费商业设施、人工智能、养老等支持领域。将系统重要性银行中的城商行纳入经办机构范围。政策暂定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

  五是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在原有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基础上,新增数字、绿色、零售3类领域,年贴息比例1%、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2026年新发放贷款单户贴息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将金融监管评级在3A及以上的城商行、省级及省会城市农商行、外资银行纳入经办机构范围。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六是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在原个人消费贷款贴息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1年的基础上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贴息支持范围。取消消费领域限制和单笔贷款贴息上限,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累计消费贴息上限每年3000元的要求不变。将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商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经办机构范围。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此次一揽子政策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更是惠企利民的“定心丸”,充分体现了中央加力促消费扩投资的鲜明态度及坚定决心。宁波作为民营经济大市和全国首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之一,积极响应中央号召,立足“补缺、扩围、加速”,第一时间制定落地方案,力争让政策红利更快、更早、更多惠及全市企业和居民。

  一方面,统筹实施支持民间投资相关政策。对纳入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支持领域,但未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政策的部分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中长期贷款,由地方财政给予差异化贴息(其中对区(县、市)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直保业务按照0.7%贴息,对市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直保业务按照0.3%贴息),引导金融资源向基层倾斜,切实缓解市场主体中长期贷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另一方面,加力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对积极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构建金融支持消费新场景效果好的金融机构,安排部分地方财政资金用于定向奖补。同时,将我市金融监管评级在3级及以上的所有法人城商行、农商行纳入经办机构范围,鼓励相关银行发挥地缘、人缘优势,丰富线下消费与信贷融合模式,进一步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切实提升居民消费意愿。

宁波市落实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新闻发布稿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6-02-09 15:23:38

宁波市落实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新闻发布稿

华弼天

  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是扩大有效需求的关键举措。下面,由我来为大家介绍宁波承接落实中央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的有关情况。

  1月20日,财政部牵头印发《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等多项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构建了“投资端牵引+消费端赋能+担保端支撑”的完整政策体系,同时召开一揽子政策专题发布会,详细解读了政策要点,彰显了中央“稳增长、惠民生、促发展”的坚定决心。

  财政部发布的一揽子政策共包括六项内容,前四项政策涉及支持民间投资,后两项政策旨在支持促进消费,其中面向企业的3项贴息政策,同一笔贷款只能择一享受。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一是新出台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适用对象包括投向相关重点领域产业链及其上下游产业的全部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中小微民营企业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对2026年1月1日起经办银行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和中小微民营企业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中央财政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5000万元。政策实施期限暂定1年,后续可视情延长。

  二是新出台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分险作用,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贷款提供担保。专项担保计划额度5000亿元,分两年实施,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分险比例提高到不超过40%,代偿率上限提高至5%;单户担保额度由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并要求直保机构担保费率不超过1%。

  三是新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部安排风险分担资金,与中国人民银行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和科创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协同,共同为民营企业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发行债券提供增信支持,代偿投资人的部分损失。

  四是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在原设备更新贷款贴息1.5个百分点、期限2年的基础上,将设备更新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贷款和再贷款政策支持的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支持范围。新增建筑和市政、用能设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渔船、冷链设施、粮油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小水电、消费商业设施、人工智能、养老等支持领域。将系统重要性银行中的城商行纳入经办机构范围。政策暂定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

  五是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在原有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基础上,新增数字、绿色、零售3类领域,年贴息比例1%、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2026年新发放贷款单户贴息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将金融监管评级在3A及以上的城商行、省级及省会城市农商行、外资银行纳入经办机构范围。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六是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在原个人消费贷款贴息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1年的基础上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贴息支持范围。取消消费领域限制和单笔贷款贴息上限,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累计消费贴息上限每年3000元的要求不变。将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商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经办机构范围。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此次一揽子政策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更是惠企利民的“定心丸”,充分体现了中央加力促消费扩投资的鲜明态度及坚定决心。宁波作为民营经济大市和全国首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之一,积极响应中央号召,立足“补缺、扩围、加速”,第一时间制定落地方案,力争让政策红利更快、更早、更多惠及全市企业和居民。

  一方面,统筹实施支持民间投资相关政策。对纳入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支持领域,但未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政策的部分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中长期贷款,由地方财政给予差异化贴息(其中对区(县、市)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直保业务按照0.7%贴息,对市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直保业务按照0.3%贴息),引导金融资源向基层倾斜,切实缓解市场主体中长期贷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另一方面,加力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对积极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构建金融支持消费新场景效果好的金融机构,安排部分地方财政资金用于定向奖补。同时,将我市金融监管评级在3级及以上的所有法人城商行、农商行纳入经办机构范围,鼓励相关银行发挥地缘、人缘优势,丰富线下消费与信贷融合模式,进一步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切实提升居民消费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