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新闻发布会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宁波新闻发布  >  记者提问
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是如何支持和参与试验区建设工作的?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3年11月08日

  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离不开监管部门的支持。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是如何支持和参与试验区建设工作的,下步有何打算?

  罗俊伟:国务院批准宁波成为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后,我局作为总局的派出单位和试验区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坚决贯彻总局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支持、参与保险创新的探索与实践,有效优化政策环境,防控创新风险,确保试验区建设行稳致远。

  一是正确处理监管和创新、发展的关系。监管与创新是动态适应的,创新要纳入审慎监管,监管也要为创新指引方向、预留空间。在监管实践中,我局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先行先试,有效激发行业创新积极性。在此基础上,我局积极参与试验区建设的统筹谋划,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制定工作思路,明确任务和职责分工,有效把控创新方向。

  二是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立足于为保险创新提供良好监管服务,以服务的质效衡量监管的成效。我们将产品备案审核与创新业务监管有机结合,建立重大创新项目事前沟通机制,对保险机构给予悉心指导,把好产品关、服务关、政策关、法律关,防范创新风险。自2020年以来,累计超过500件区域性保险产品在我局备案。宁波在国内率先建立保险创新保护机制和重大项目“揭榜挂帅”机制,有效激发了市场创新活力。

  三是正确处理监管部门与职能部门的关系。首先是不越位,尊重政府职能部门推动保险创新发展尤其是使用保险工具的主导权,支持其运用保险完善社会治理、发展经济、保障民生,已有30多个市级部门通过保险创新推动经济社会管理改革;其次是不缺位,将创新业务监管列为重点监管事项,对涉保业务政策文件进行法律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与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商讨重大保险创新项目实施方案,联合发文、相互走访、交流座谈成为常态。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的轨道下推进保险创新发展,持续推进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现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一是着力深化部省市共建机制。主动发挥 “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发挥总局、浙江省、宁波市三方合力,推动出台支持试验区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二是着力深化创新理论研究。以试验区丰富、鲜活的创新实践为基础,强化产学研联动,探索保险理论变革及研究成果转化。三是着力深化风险减量管理。落实总局文件要求,鼓励保险机构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提供专业化风险减量管理服务,构建服务新模式并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四是着力强化保险创新业务监管。在积极营造宽松的创新环境,宽容必要失败的同时,采取提前介入、强化论证、跟踪指导、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等创新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宁波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2001号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9183514
传真:0574-89183514        邮箱:nbxwfb@163.com

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是如何支持和参与试验区建设工作的?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3-11-08 15:50:31

  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离不开监管部门的支持。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是如何支持和参与试验区建设工作的,下步有何打算?

  罗俊伟:国务院批准宁波成为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后,我局作为总局的派出单位和试验区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坚决贯彻总局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支持、参与保险创新的探索与实践,有效优化政策环境,防控创新风险,确保试验区建设行稳致远。

  一是正确处理监管和创新、发展的关系。监管与创新是动态适应的,创新要纳入审慎监管,监管也要为创新指引方向、预留空间。在监管实践中,我局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先行先试,有效激发行业创新积极性。在此基础上,我局积极参与试验区建设的统筹谋划,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制定工作思路,明确任务和职责分工,有效把控创新方向。

  二是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立足于为保险创新提供良好监管服务,以服务的质效衡量监管的成效。我们将产品备案审核与创新业务监管有机结合,建立重大创新项目事前沟通机制,对保险机构给予悉心指导,把好产品关、服务关、政策关、法律关,防范创新风险。自2020年以来,累计超过500件区域性保险产品在我局备案。宁波在国内率先建立保险创新保护机制和重大项目“揭榜挂帅”机制,有效激发了市场创新活力。

  三是正确处理监管部门与职能部门的关系。首先是不越位,尊重政府职能部门推动保险创新发展尤其是使用保险工具的主导权,支持其运用保险完善社会治理、发展经济、保障民生,已有30多个市级部门通过保险创新推动经济社会管理改革;其次是不缺位,将创新业务监管列为重点监管事项,对涉保业务政策文件进行法律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与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商讨重大保险创新项目实施方案,联合发文、相互走访、交流座谈成为常态。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的轨道下推进保险创新发展,持续推进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现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一是着力深化部省市共建机制。主动发挥 “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发挥总局、浙江省、宁波市三方合力,推动出台支持试验区发展相关政策措施。二是着力深化创新理论研究。以试验区丰富、鲜活的创新实践为基础,强化产学研联动,探索保险理论变革及研究成果转化。三是着力深化风险减量管理。落实总局文件要求,鼓励保险机构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提供专业化风险减量管理服务,构建服务新模式并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四是着力强化保险创新业务监管。在积极营造宽松的创新环境,宽容必要失败的同时,采取提前介入、强化论证、跟踪指导、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等创新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编辑: 蔡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