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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宁波,读懂共同富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3年10月10日

宁波市多层次共富型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新闻发布稿(一)

  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上,作出了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重要部署,并赋予了医疗保障工作作为共同富裕重要内容的新使命。市医保局扛起使命担当,会同民政、财政、卫健、金融、税务等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推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构筑起了多层次、共富型的医疗保障体系。

  下面,我从四个方面向大家介绍我市在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构建多层次、共富型医疗保障体系的工作情况。

  第一,坚持公平理念,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

  在制度政策方面,实现了公平统一。推动职工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两险合并;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与在职职工共享生育保障政策;统一全市医保缴费费率;完成了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的年度统一;促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子女医疗统筹与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在基金管理方面,实现了统收统支。出台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全市医保基金实现统筹使用,有效提高使用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在全省基本医保基金绩效评价中,连续多年位居前列,实现医保基金安全可控、高效运行。在经办服务方面,实现了全域通办。做到了“同城同账户”,医保跨区域转移接续“无感自办”,医保事项实行“网上办”“一站办”。

  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的全面实施,彻底解决了我市医保政策制度区域化碎片化、基金管理“分灶吃饭”的问题,彻底打通了经办服务壁垒,实现了全市基本医保“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目标。

  第二,坚持惠民理念,全面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一老一小”和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在原来我市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医保体系构架的基础上,2022年出台了《宁波市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意见》,推出了一款政府指导、普惠共济的商业补充保险——“天一甬宁保”,为全市人民又增加了两项医疗保障。可以说,我市已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医疗保障体系最为健全的城市之一。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实施以来,已为2.2万重度失能人员提供了专业优质的护理服务,大大改善了重度失能人员的生活质量,减轻了重度失能人员家庭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天一甬宁保”自推出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和广泛好评,市民参保意愿和参保热情逐年提高,2023年参保人数超300万,已有4万多人获得理赔,赔付金额超过1.7亿元,减轻了参保人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构建起了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

  第三,坚持共享理念,全面构建全民医保城市

  基本医保是群众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是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最基础、最前端、最核心的工作。针对非宁波户籍人员的基本医保需求,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全民医保城市”的目标,取消户籍限制,允许非宁波户籍人员,持居住证参加我市基本医保。今年政策实施以来,就有6.2万非宁波户籍人员参保,使他们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更好融入这座城市。

  全民医保城市的建设,不仅对我市助力人才引进、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充分展示了宁波这座城市的文明、开放和包容。截至9月底,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达到802.2万人,比2018年底净增70万人,真正让宁波市民感受到了“在宁波、有医保、很安心”。

  第四,坚持创新理念,全面破解急难愁盼问题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要求医保部门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通过改革创新,全面破解医保领域的急事、难事。

  聚焦看病贵的群众呼声,全面落实国家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比如,用于治疗脊髓性肌肉萎缩病的特效药——诺西那生钠注射液,单价从集采前的70多万元降到了3.3万元,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显著降低患者负担。聚焦种牙贵的顽瘴固疾,在全国首创推出种植牙医保限价支付政策,把种植牙的价格降至国产每颗3000元和进口每颗3500元,不仅大大减轻了患者负担,也为全国口腔种植牙集采和专项治理贡献了“宁波做法”。聚焦办事烦的现实诉求,推出了“医保家付”服务,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开通了“互联网+医保”服务,全面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这些举措得到了中央媒体的关注,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医疗保障事关民生福祉。虽然我市在构建多层次、共富型医疗保障体系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少差距。

  差距就是动力,就是方向。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体系、提高医保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中,贡献宁波医保力量。

宁波市多层次共富型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新闻发布稿(二)

  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新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和“天一甬宁保”两项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基本情况。

  第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根据国家医保局等三部委《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经市政府同意,我局会同财政、税务联合印发了我市《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缴费标准,并对部分待遇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归纳起来为三个特点:

  一是筹资标准保持不变。根据我市医保基金的实际运行情况,为了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保持不变,依旧按照人员类型分为四档。第一档是成年居民档,个人缴费780元、财政补助2090元;第二档是婴幼儿档,个人缴费630元、财政补助1000元;第三档是中小学生档,个人缴费290元、财政补助370元;第四档是大学生档,个人缴费180元、财政补助240元。同时,这四档的个人缴费都已经包括了长期护理保险的30元个人缴费,不再另外征缴。也就是说,一次参保缴费就可以同时享受到基本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两重保障。

  二是保障待遇更加惠民。在原有保障基础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4000元提高至5000元。该项变化主要是为了逐步缩小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之间的待遇差距,进一步减轻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就医负担,重点解决慢病患者门诊保障不足的问题。

  三是参保条件更加包容。我们按照全民医保的要求,在前期持居住证参保探索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放宽非宁波户籍新生儿参保条件,对于不满6个月的非宁波户籍新生儿,只要父母一方已参加我市基本医保,而且待遇正常,就可以持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父母中任何一方的有效居住证,为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医保。

  今年的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期从今天开始,到12月25日结束。请市民朋友在集中参保期内完成参保和缴费手续,确保及时享受新年度医保待遇。

  第二,关于“天一甬宁保”参保缴费。“天一甬宁保”是政府指导、普惠共济的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紧密衔接基本医保、多层次化解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负担的重大改革项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非常关注。

  去年,我局指导各承保公司对2023年度“天一甬宁保”进行了降保费、降起付线、一站式结算等全面升级,参保人数超过300万人。同时,我们根据运行情况分析,对“天一甬宁保”进行了两轮中期优化,进一步提高了赔付率。截至9月底,2023年度已经为4万多人赔付超1.7亿元,预计年底赔付率将超过90%,大大减轻了患病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同。

  今年,为进一步持续扩大参保群众的惠及面,我局会同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指导各承保机构对2024年度“天一甬宁保”产品进行了“一增、一扩、一优、一降”的四方面迭代优化,更加突出补充性、普惠性和可及性。

  “一增”是指增加了保障责任,从保障医保外费用,调整为医保内外费用都保障。在原有保障基础上,2024年度起,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也纳入保障范围,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病医疗费用,经过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6000元的部分,再由“天一甬宁保”进行二次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对于参保人来说,保费没变,但保障范围扩大了,报销待遇提高了。

  “一扩”是指扩大了特药保障,把特药保障就医购药地从仅限宁波市,扩大到浙江全省和上海市。考虑到我市群众在发生重大疾病后,会选择去杭州、上海等地就医购药的习惯,我们对恶性肿瘤处方外配自费药品和特定罕见病的就医购药地要求进行了放宽,宁波参保人在省内其他地区和上海购买这些类别的药品,也可以按照费用30%的比例计入理算金额。

  “一优”是指优化了赔付结构,让更多有需要的群体可以得到赔付。目前“天一甬宁保”获赔人员主要集中在6000至2万元的区间内。为了更好体现普惠的特点,通过不再区分既往症和非既往症,把6000至2万区间的报销比例从10%和20%统一提高到30%,对部分单价较高的项目设定最高赔付额等优化措施,提高赔付概率,进一步增强了参保人的获得感。

  “一降”是指适度降低了未成年人和学生的缴费标准。根据未成年人和学生患重大疾病概率相对较低的实际,今年未成年人和学生的缴费标准进一步降低至50元,成年人保持缴费100元不变。

  “天一甬宁保”参保缴费也从今天启动,参保期为2个月,一直持续到12月10日,市民朋友可以通过“天一甬宁保”微信公众号、浙里办、支付宝小程序及各承保公司进行参保。同时参保时继续支持职工参保人使用医保历年账户余额为本人和直系亲属提供缴费。

宁波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邮编:315010         电话:0574-89183514
传真:0574-89183514        邮箱:nbxwfb@163.com

“在宁波,读懂共同富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3-10-10 14:13:41

宁波市多层次共富型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新闻发布稿(一)

  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上,作出了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重要部署,并赋予了医疗保障工作作为共同富裕重要内容的新使命。市医保局扛起使命担当,会同民政、财政、卫健、金融、税务等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推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构筑起了多层次、共富型的医疗保障体系。

  下面,我从四个方面向大家介绍我市在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构建多层次、共富型医疗保障体系的工作情况。

  第一,坚持公平理念,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

  在制度政策方面,实现了公平统一。推动职工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两险合并;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与在职职工共享生育保障政策;统一全市医保缴费费率;完成了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的年度统一;促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子女医疗统筹与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在基金管理方面,实现了统收统支。出台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全市医保基金实现统筹使用,有效提高使用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在全省基本医保基金绩效评价中,连续多年位居前列,实现医保基金安全可控、高效运行。在经办服务方面,实现了全域通办。做到了“同城同账户”,医保跨区域转移接续“无感自办”,医保事项实行“网上办”“一站办”。

  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的全面实施,彻底解决了我市医保政策制度区域化碎片化、基金管理“分灶吃饭”的问题,彻底打通了经办服务壁垒,实现了全市基本医保“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目标。

  第二,坚持惠民理念,全面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一老一小”和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在原来我市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医保体系构架的基础上,2022年出台了《宁波市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意见》,推出了一款政府指导、普惠共济的商业补充保险——“天一甬宁保”,为全市人民又增加了两项医疗保障。可以说,我市已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医疗保障体系最为健全的城市之一。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实施以来,已为2.2万重度失能人员提供了专业优质的护理服务,大大改善了重度失能人员的生活质量,减轻了重度失能人员家庭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天一甬宁保”自推出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和广泛好评,市民参保意愿和参保热情逐年提高,2023年参保人数超300万,已有4万多人获得理赔,赔付金额超过1.7亿元,减轻了参保人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构建起了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

  第三,坚持共享理念,全面构建全民医保城市

  基本医保是群众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是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最基础、最前端、最核心的工作。针对非宁波户籍人员的基本医保需求,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全民医保城市”的目标,取消户籍限制,允许非宁波户籍人员,持居住证参加我市基本医保。今年政策实施以来,就有6.2万非宁波户籍人员参保,使他们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更好融入这座城市。

  全民医保城市的建设,不仅对我市助力人才引进、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充分展示了宁波这座城市的文明、开放和包容。截至9月底,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达到802.2万人,比2018年底净增70万人,真正让宁波市民感受到了“在宁波、有医保、很安心”。

  第四,坚持创新理念,全面破解急难愁盼问题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要求医保部门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通过改革创新,全面破解医保领域的急事、难事。

  聚焦看病贵的群众呼声,全面落实国家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比如,用于治疗脊髓性肌肉萎缩病的特效药——诺西那生钠注射液,单价从集采前的70多万元降到了3.3万元,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显著降低患者负担。聚焦种牙贵的顽瘴固疾,在全国首创推出种植牙医保限价支付政策,把种植牙的价格降至国产每颗3000元和进口每颗3500元,不仅大大减轻了患者负担,也为全国口腔种植牙集采和专项治理贡献了“宁波做法”。聚焦办事烦的现实诉求,推出了“医保家付”服务,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开通了“互联网+医保”服务,全面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这些举措得到了中央媒体的关注,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医疗保障事关民生福祉。虽然我市在构建多层次、共富型医疗保障体系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少差距。

  差距就是动力,就是方向。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体系、提高医保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中,贡献宁波医保力量。

宁波市多层次共富型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新闻发布稿(二)

  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新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和“天一甬宁保”两项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基本情况。

  第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根据国家医保局等三部委《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经市政府同意,我局会同财政、税务联合印发了我市《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缴费标准,并对部分待遇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归纳起来为三个特点:

  一是筹资标准保持不变。根据我市医保基金的实际运行情况,为了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保持不变,依旧按照人员类型分为四档。第一档是成年居民档,个人缴费780元、财政补助2090元;第二档是婴幼儿档,个人缴费630元、财政补助1000元;第三档是中小学生档,个人缴费290元、财政补助370元;第四档是大学生档,个人缴费180元、财政补助240元。同时,这四档的个人缴费都已经包括了长期护理保险的30元个人缴费,不再另外征缴。也就是说,一次参保缴费就可以同时享受到基本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两重保障。

  二是保障待遇更加惠民。在原有保障基础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4000元提高至5000元。该项变化主要是为了逐步缩小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之间的待遇差距,进一步减轻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就医负担,重点解决慢病患者门诊保障不足的问题。

  三是参保条件更加包容。我们按照全民医保的要求,在前期持居住证参保探索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放宽非宁波户籍新生儿参保条件,对于不满6个月的非宁波户籍新生儿,只要父母一方已参加我市基本医保,而且待遇正常,就可以持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父母中任何一方的有效居住证,为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医保。

  今年的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期从今天开始,到12月25日结束。请市民朋友在集中参保期内完成参保和缴费手续,确保及时享受新年度医保待遇。

  第二,关于“天一甬宁保”参保缴费。“天一甬宁保”是政府指导、普惠共济的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紧密衔接基本医保、多层次化解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负担的重大改革项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非常关注。

  去年,我局指导各承保公司对2023年度“天一甬宁保”进行了降保费、降起付线、一站式结算等全面升级,参保人数超过300万人。同时,我们根据运行情况分析,对“天一甬宁保”进行了两轮中期优化,进一步提高了赔付率。截至9月底,2023年度已经为4万多人赔付超1.7亿元,预计年底赔付率将超过90%,大大减轻了患病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同。

  今年,为进一步持续扩大参保群众的惠及面,我局会同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指导各承保机构对2024年度“天一甬宁保”产品进行了“一增、一扩、一优、一降”的四方面迭代优化,更加突出补充性、普惠性和可及性。

  “一增”是指增加了保障责任,从保障医保外费用,调整为医保内外费用都保障。在原有保障基础上,2024年度起,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也纳入保障范围,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病医疗费用,经过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6000元的部分,再由“天一甬宁保”进行二次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对于参保人来说,保费没变,但保障范围扩大了,报销待遇提高了。

  “一扩”是指扩大了特药保障,把特药保障就医购药地从仅限宁波市,扩大到浙江全省和上海市。考虑到我市群众在发生重大疾病后,会选择去杭州、上海等地就医购药的习惯,我们对恶性肿瘤处方外配自费药品和特定罕见病的就医购药地要求进行了放宽,宁波参保人在省内其他地区和上海购买这些类别的药品,也可以按照费用30%的比例计入理算金额。

  “一优”是指优化了赔付结构,让更多有需要的群体可以得到赔付。目前“天一甬宁保”获赔人员主要集中在6000至2万元的区间内。为了更好体现普惠的特点,通过不再区分既往症和非既往症,把6000至2万区间的报销比例从10%和20%统一提高到30%,对部分单价较高的项目设定最高赔付额等优化措施,提高赔付概率,进一步增强了参保人的获得感。

  “一降”是指适度降低了未成年人和学生的缴费标准。根据未成年人和学生患重大疾病概率相对较低的实际,今年未成年人和学生的缴费标准进一步降低至50元,成年人保持缴费100元不变。

  “天一甬宁保”参保缴费也从今天启动,参保期为2个月,一直持续到12月10日,市民朋友可以通过“天一甬宁保”微信公众号、浙里办、支付宝小程序及各承保公司进行参保。同时参保时继续支持职工参保人使用医保历年账户余额为本人和直系亲属提供缴费。

编辑: 蔡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