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9日15:00
发布单位: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海区、市卫健委
发布人:市疫情防控办常务副主任王仁元通报疫情防控最新情况,并与镇海区区长林斌,市卫健委副主任夏冠斌
摘要: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12月19日15时起,全市应急响应等级从Ⅰ级调整为Ⅱ级应急响应,解除镇海区除蛟川街道封控区和管控区外的临时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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