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修订新闻发布稿

各位新闻界朋友,上午好!

  再过两天就是12月5日了,在第36个国际志愿者日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向全市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团队,致以崇高的敬意!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因为你们,让我们这座爱心之城、文明之城、幸福之城更加温暖,更有力量。

  志愿服务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志愿服务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立足百年变局和开启时代新局,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擘画了振奋人心的志愿服务发展蓝图。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奋力开创我市志愿服务工作新局面。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早在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就审议通过了《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2012年5月4日正式施行。近10年来,《条例》有效地推进了我市志愿服务事业的不断进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志愿服务内容不断丰富,但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存在一定困难,志愿服务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等。同时,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和《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相继出台,我市的《条例》与上位法相关条款存在较多不一致。为了更好地促进和规范我市志愿服务活动,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有必要在总结提炼我市志愿服务实践经验基础上,对《条例》进行修订。

  经过近两年的努力,今年10月28日,《条例》(修订草案)经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25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条例》修订的过程

  《条例》修订过程中,主要做了四方面工作:

  一是充分调研,把准修订方向。2020年,市文明办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就成立了调研组,相继召开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座谈会,开展问卷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撰写完成调研报告、《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今年来,组成立法起草指导小组和起草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开展深化研究。

  二是开门立法,广泛征询意见。向全市51家单位和10个区县(市)发函征询立法建议,认真听取市县两级人大、文明办、民政局和团委负责人意见。在《宁波日报》、宁波人大网、宁波司法网和宁波文明网等媒体平台,全文刊登修订草案,走进基层立法联系点、社区代表、志愿者组织、志愿者代表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三是部门联动,专题研讨论证。《条例》修订工作施行“双组长制”,市人大法工委和社会建设工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和团市委等部门,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先后多次召开立法工作协调推进会、征求意见座谈会,围绕重难点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和论证。邀请国内一流专家开展专题咨询,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逐条讨论修改,确保《条例》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严格程序,确保立法质量。市委市政府对《条例》修订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听取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修订草案)先后两次进行审议,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对相关条款的征询意见进行分析、吸纳,确保了《条例》修订工作程序规范、高质高效。

  二、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修订后的《条例》共分六章四十五条,一方面,严格遵循上位法精神和立法规范要求,导向鲜明,但又不简单重复上位法,尽可能多体现宁波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志愿服务工作者、志愿服务专家学者心声和呼声。另一方面,充分彰显了宁波地域特色和示范引领作用。比如,专门把志愿服务文化单列章节,从志愿服务舆论宣传、精神培育、交流合作、国际化发展等方面作出明确;积极倡导就近就便开展“随手志愿”和“文明宁波”“爱心宁波”品牌打造等内容。修订后的《条例》有以下四方面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原则和管理体制。规定了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和区县(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办事机构承担志愿服务的日常工作;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协调本辖区的志愿服务工作,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市和区县(市)依法成立的志愿服务联合会,履行引领、联合、服务、促进职责;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抢险救灾等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规定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办事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一的志愿服务数字化系统;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团队以及其他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可以通过志愿服务数字化系统发布志愿服务岗位、活动招募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应当为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便利;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服务站收集辖区内志愿服务需求;鼓励和支持城区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团队赴乡村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融入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

  三是进一步突出志愿服务文化培育。规定了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就近、就便开展“随手志愿”服务,倡导“微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展示交流活动、项目大赛等方式,建设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推动志愿服务品牌建设与传播;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志愿者学院等专业机构,分层分级开展志愿服务人才培养和相关理论研究,挖掘志愿服务文化内涵,增进志愿服务文化认同;每年三月为全市志愿服务主题月,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文化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推广和成果展示等工作;鼓励将志愿服务精神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物业管理规约、行业规范和学生行为规范;推进长三角区域志愿服务一体化发展,建立与对口支援、山海协作地区志愿服务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国际志愿服务交流与合作,传播中国特色志愿服务文化。

  四是进一步强化志愿服务促进保障。规定了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和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支持、社会捐赠和资助、其他合法来源等;在全市统一的志愿服务数字化系统注册的志愿者,参加该系统发布的志愿服务岗位或者活动时,本市为其提供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交通等公共服务领域制定具体措施,给予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优待激励;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礼遇;可以对志愿者因从事志愿服务活动而支出的必要交通、误餐等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三、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当前,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强化学习宣传,充分运用媒体宣传、社会宣传等手段,逐章节逐条款宣传阐释,解读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二是推动制定实施细则,在组织学习培训基础上,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三是狠抓法定职责落实,通过督导调研、执法检查等形式,及时通报讲评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希望各位新闻界的朋友继续积极关注、大力支持宁波的志愿服务工作,帮助我们把《条例》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

  最后,再次感谢新闻界各位朋友对宁波志愿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

《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修订新闻发布稿

稿源: 2021-12-03 12:58:59

《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修订新闻发布稿

各位新闻界朋友,上午好!

  再过两天就是12月5日了,在第36个国际志愿者日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向全市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团队,致以崇高的敬意!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因为你们,让我们这座爱心之城、文明之城、幸福之城更加温暖,更有力量。

  志愿服务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志愿服务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立足百年变局和开启时代新局,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擘画了振奋人心的志愿服务发展蓝图。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奋力开创我市志愿服务工作新局面。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早在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就审议通过了《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2012年5月4日正式施行。近10年来,《条例》有效地推进了我市志愿服务事业的不断进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志愿服务内容不断丰富,但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存在一定困难,志愿服务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等。同时,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和《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相继出台,我市的《条例》与上位法相关条款存在较多不一致。为了更好地促进和规范我市志愿服务活动,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有必要在总结提炼我市志愿服务实践经验基础上,对《条例》进行修订。

  经过近两年的努力,今年10月28日,《条例》(修订草案)经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25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条例》修订的过程

  《条例》修订过程中,主要做了四方面工作:

  一是充分调研,把准修订方向。2020年,市文明办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就成立了调研组,相继召开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座谈会,开展问卷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撰写完成调研报告、《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今年来,组成立法起草指导小组和起草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开展深化研究。

  二是开门立法,广泛征询意见。向全市51家单位和10个区县(市)发函征询立法建议,认真听取市县两级人大、文明办、民政局和团委负责人意见。在《宁波日报》、宁波人大网、宁波司法网和宁波文明网等媒体平台,全文刊登修订草案,走进基层立法联系点、社区代表、志愿者组织、志愿者代表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三是部门联动,专题研讨论证。《条例》修订工作施行“双组长制”,市人大法工委和社会建设工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和团市委等部门,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先后多次召开立法工作协调推进会、征求意见座谈会,围绕重难点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和论证。邀请国内一流专家开展专题咨询,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逐条讨论修改,确保《条例》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严格程序,确保立法质量。市委市政府对《条例》修订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听取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修订草案)先后两次进行审议,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对相关条款的征询意见进行分析、吸纳,确保了《条例》修订工作程序规范、高质高效。

  二、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修订后的《条例》共分六章四十五条,一方面,严格遵循上位法精神和立法规范要求,导向鲜明,但又不简单重复上位法,尽可能多体现宁波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志愿服务工作者、志愿服务专家学者心声和呼声。另一方面,充分彰显了宁波地域特色和示范引领作用。比如,专门把志愿服务文化单列章节,从志愿服务舆论宣传、精神培育、交流合作、国际化发展等方面作出明确;积极倡导就近就便开展“随手志愿”和“文明宁波”“爱心宁波”品牌打造等内容。修订后的《条例》有以下四方面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原则和管理体制。规定了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和区县(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办事机构承担志愿服务的日常工作;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协调本辖区的志愿服务工作,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市和区县(市)依法成立的志愿服务联合会,履行引领、联合、服务、促进职责;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抢险救灾等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规定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办事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一的志愿服务数字化系统;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团队以及其他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可以通过志愿服务数字化系统发布志愿服务岗位、活动招募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应当为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便利;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服务站收集辖区内志愿服务需求;鼓励和支持城区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团队赴乡村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融入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

  三是进一步突出志愿服务文化培育。规定了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就近、就便开展“随手志愿”服务,倡导“微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展示交流活动、项目大赛等方式,建设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推动志愿服务品牌建设与传播;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志愿者学院等专业机构,分层分级开展志愿服务人才培养和相关理论研究,挖掘志愿服务文化内涵,增进志愿服务文化认同;每年三月为全市志愿服务主题月,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文化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推广和成果展示等工作;鼓励将志愿服务精神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物业管理规约、行业规范和学生行为规范;推进长三角区域志愿服务一体化发展,建立与对口支援、山海协作地区志愿服务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国际志愿服务交流与合作,传播中国特色志愿服务文化。

  四是进一步强化志愿服务促进保障。规定了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和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支持、社会捐赠和资助、其他合法来源等;在全市统一的志愿服务数字化系统注册的志愿者,参加该系统发布的志愿服务岗位或者活动时,本市为其提供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交通等公共服务领域制定具体措施,给予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优待激励;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礼遇;可以对志愿者因从事志愿服务活动而支出的必要交通、误餐等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三、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当前,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强化学习宣传,充分运用媒体宣传、社会宣传等手段,逐章节逐条款宣传阐释,解读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二是推动制定实施细则,在组织学习培训基础上,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三是狠抓法定职责落实,通过督导调研、执法检查等形式,及时通报讲评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希望各位新闻界的朋友继续积极关注、大力支持宁波的志愿服务工作,帮助我们把《条例》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

  最后,再次感谢新闻界各位朋友对宁波志愿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

编辑: 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