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

  黄加成

  (2020年2月10日)

  各位记者朋友:

  下午好!下面,我向大家通报全市疫情最新情况和防控有关情况。

  一、疫情基本情况

  2020年2月9日0-24时,宁波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例,其中:海曙区2例、余姚市1例。

  截至2020年2月9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49例,累计出院15例,现有重症病例9例。其中:确诊病例中,海曙区66例,江北区5例、镇海区3例,北仑区10例,鄞州区12例,奉化区3例,宁海县11例,象山县2例,余姚市9例,慈溪市24例,高新区2例,东钱湖1例,杭州湾新区1例;出院病例中,海曙区6例,镇海区1例,鄞州区4例,余姚市1例,慈溪市2例,宁海县1例。

  目前,全市共有1273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已解除隔离609名密切接触者。全市集中医学观察 8452人,居家医学观察17174人。

  今天,国科大宁波华美医院有3名患者治愈出院。患者一,杨某,女,63岁,现居住鄞州区;患者二,戴某,女,70岁,海曙区人;患者三,刘某,女,54岁,海曙区人。

  截至2月10日12时,全市累计出院18例,出院患者占确诊病例的12%。

  二、医疗救治情况

  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始终把患者救治作为防控疫情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细抓实。

  一是完善救治网络。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完善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特别是对医疗救治必需的病房床位、留观病房床位、核酸检测能力、医护人力资源、重点抢救设备、防护服等医疗资源进行了详细的研判,制定了不同阶段医疗资源调配方案。目前,我市已将确诊患者集中收治到市级定点医院和3家区县级定点医院,参与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已达近千名。

  二是严格规范救治。定点医院严格按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五版诊疗规范进行规范治疗。治疗程序主要是卧床休息,加强支持疗法,保证充分热量,注意水、电解质平衡,维持内环境稳定,密切监测生命体征、指氧饱和度等;根据病情监测相关指标,予以密切关注,及时给予有效氧疗措施,包括鼻导管、面罩给氧和经鼻高流量氧疗等;开展抗病毒治疗和抗菌药物治疗。同时,根据患者病情和体质情况开展中医辩证论治,组织中医药专家进行研讨,不断完善我市防治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指导意见,确定我市新冠肺炎成人和儿童中医药预防处方,全市定点医院隔离病房均有中医师参与救治。

  三是提高救治能力。强化关口前移,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救治能力的通知》,抽调了感染、呼吸、ICU、影像、检验、院感、中医等各专科的163位专家,组成医疗救治市级专家组,成立由19位知名专家组成的市级核心专家组,专门负责全市相关病例的会诊指导。我市专家组每天与省专家组开展会诊,并开通与北京协和医院等全国知名医院的远程会诊系统就疑难问题及时沟通请教,形成“一人一方案”,全力做好患者救治工作。

  • 防控工作情况

  当前,我市即将迎来“三返”高峰节点,为防止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风险,切实做好全市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恢复生产,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继2月5日我市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后,2月9日,我市又出台了《宁波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管理实施细则》和《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明确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确保在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复工。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不得复工。  

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宁波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

稿源: 2020-02-10 18:05:50

  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

  黄加成

  (2020年2月10日)

  各位记者朋友:

  下午好!下面,我向大家通报全市疫情最新情况和防控有关情况。

  一、疫情基本情况

  2020年2月9日0-24时,宁波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例,其中:海曙区2例、余姚市1例。

  截至2020年2月9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49例,累计出院15例,现有重症病例9例。其中:确诊病例中,海曙区66例,江北区5例、镇海区3例,北仑区10例,鄞州区12例,奉化区3例,宁海县11例,象山县2例,余姚市9例,慈溪市24例,高新区2例,东钱湖1例,杭州湾新区1例;出院病例中,海曙区6例,镇海区1例,鄞州区4例,余姚市1例,慈溪市2例,宁海县1例。

  目前,全市共有1273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已解除隔离609名密切接触者。全市集中医学观察 8452人,居家医学观察17174人。

  今天,国科大宁波华美医院有3名患者治愈出院。患者一,杨某,女,63岁,现居住鄞州区;患者二,戴某,女,70岁,海曙区人;患者三,刘某,女,54岁,海曙区人。

  截至2月10日12时,全市累计出院18例,出院患者占确诊病例的12%。

  二、医疗救治情况

  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始终把患者救治作为防控疫情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细抓实。

  一是完善救治网络。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完善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特别是对医疗救治必需的病房床位、留观病房床位、核酸检测能力、医护人力资源、重点抢救设备、防护服等医疗资源进行了详细的研判,制定了不同阶段医疗资源调配方案。目前,我市已将确诊患者集中收治到市级定点医院和3家区县级定点医院,参与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已达近千名。

  二是严格规范救治。定点医院严格按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五版诊疗规范进行规范治疗。治疗程序主要是卧床休息,加强支持疗法,保证充分热量,注意水、电解质平衡,维持内环境稳定,密切监测生命体征、指氧饱和度等;根据病情监测相关指标,予以密切关注,及时给予有效氧疗措施,包括鼻导管、面罩给氧和经鼻高流量氧疗等;开展抗病毒治疗和抗菌药物治疗。同时,根据患者病情和体质情况开展中医辩证论治,组织中医药专家进行研讨,不断完善我市防治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指导意见,确定我市新冠肺炎成人和儿童中医药预防处方,全市定点医院隔离病房均有中医师参与救治。

  三是提高救治能力。强化关口前移,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救治能力的通知》,抽调了感染、呼吸、ICU、影像、检验、院感、中医等各专科的163位专家,组成医疗救治市级专家组,成立由19位知名专家组成的市级核心专家组,专门负责全市相关病例的会诊指导。我市专家组每天与省专家组开展会诊,并开通与北京协和医院等全国知名医院的远程会诊系统就疑难问题及时沟通请教,形成“一人一方案”,全力做好患者救治工作。

  • 防控工作情况

  当前,我市即将迎来“三返”高峰节点,为防止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风险,切实做好全市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恢复生产,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继2月5日我市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后,2月9日,我市又出台了《宁波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管理实施细则》和《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明确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确保在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复工。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不得复工。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