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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往直前,宁波城市建设再出发新闻发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9年08月21日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新闻发布会

  “甬”往直前,宁波城市建设再出发新闻发布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寿旦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宁波城乡大地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宁波城市建设日新月异,迅猛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加快“宁波都市圈”建设,努力构建“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络化的大都市格局,不断优化中心城区“拥江揽湖滨海”空间布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战略部署,打造“精致宁波、品质之城”,开展了一系列的“城乡争优”专项行动,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城市面貌显著改变,城市品质不断提升。

  我们时刻铭记习总书记提出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总体要求,一路上披荆斩棘,砥砺前行,助力宁波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多项工作成绩斐然。同时,长期困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出行难、住房难等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畅行宁波、乐居甬城”,城市建设让人民生活更美好。下面,我着重从三个方面作一简要介绍:

  • “甬”立潮头,城市建设开拓创新,“宁波经验”引人瞩目。

  (一)宁波是全国15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2017年12月,我市入选住建部全国15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是浙江省内唯一一个入选城市。去年以来,全市已累计完成改造项目21个、117.5万平方米,探索形成了“政府引导、基层推动、业主点单、多元共建、建管并举”的老旧小区改造“宁波模式”。

  (二)宁波是全国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2016年4月,我市入选第二批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经过3年来的建设,30.95平方公里试点区(江北区姚江-慈城片区),本月上旬已通过国家住建部、财政部、水利部专家组中期绩效考核。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类型丰富、特色鲜明,包括了千年慈城古镇的合流制调蓄、慈城新城的“海绵新区”、老旧片区的“海绵+”综合整治、生态保留区的山体修复、农村环境生态治理等一系列“海绵”特色示范建设,系统构建起海绵城市建设的“宁波案例”。

  (三)宁波是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去年5月,我市被列为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通过改革,我市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已缩短至80个工作日内,超额完成国务院“120个工作日”、省定“最多90天”任务目标。审批模式实现了“多头申报”变“一窗受理”,“串联审批”变“并联审批”,“走马路”变“跑网路”的三大转变。

  (四)宁波是全国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17年,我市荣获全国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全面构建“有政策法规引导、有制度机制管控、有适用技术支撑、有产业链条配套、有人才队伍保障”的装配式建筑发展新格局,全市4家企业获国家装配式示范企业和基地,9家企业获省级示范企业和基地,截至2019年6月,全市累计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800余个,总面积达到2200余万平方,各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五)宁波是全国城市智慧汽车基础设施和机制建设试点城市。2018年7月,我市入选住建部全国3个城市智慧汽车基础设施和机制建设试点城市,经过1年建设,试点区(杭州湾新区滨海新城)通过道路智能化改造、自动驾驶车辆研发和出行数据中心搭建等内容,构建“车、路、云”三位一体,系统探索自动驾驶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基础。

  (六)宁波“阳光征收”走在全国前列。2016年初,我市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全国唯一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试点城市。“阳光征收”推行至今,全市共做出征收决定572个,涉及征收房屋建筑面积994.87万平方米,户数74870户,总体签约搬迁率高达98.8%;263个项目在规定期限内100%签约。我市房屋征收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宁波特色的依法、高效、和谐、廉洁的“阳光征收”之路。

  (七)宁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走在全省前列。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形成了以轨道站点为生长点、轨道线路为发展轴、以新城开发、旧城更新为重点区域的点线面结合的空间发展态势。2018年底我市地下空间开发规模达4800万平方米,近5年年均增量500万平方米,全市人均达6平方米,地下综合管廊开工建设36.8公里,均位居全省前列。

  (八)宁波美丽乡村建设走在全省前列。自2016年底开始,我们全力推进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通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宁波112个小城镇全部通过省里考核验收,其中获评省级样板39个、市级样板28个,一个个洁净小镇、活力小镇、风情小镇在宁波大地上竞相绽放。同时,大力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截至2018年底,已累计创建成功国家级示范村7个、省级示范村104个,形成了具有宁波地域特色、生态特色和人文特色的新农村风貌。

  • “甬”无止境,城市路网不断完善,“畅行宁波”日趋便捷。

  城市路网建设是宁波城乡建设70年最华彩的篇章,是宁波城市发展最鲜亮的名片。新中国成立初期,宁波市政基础设施长期落后,发展缓慢。1994年后,先后开展多轮城市建设,城市面貌显著改善,城市道路骨架基本形成,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由建国初的18.3平方公里拓展到2018年的345.5平方公里,增长了将近19倍,城镇化率从1990年的31.1%增长到72.9%,道路面积从1996年的811.6万平方米增加到5180.83万平方米,2018年市区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6.74平方米,城乡统筹发展水平持续位居全国全省前列。

  一是城区基础路网不断完善:宁波市的道路建设基本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2000年后,在完成“三横四纵十卡口”骨架主干道的拓宽改建基础上,重点建设城市向东的路网框架以及外环路网框架,形成了环城北路~环城西路~环城南路~世纪大道(外环线)。后续又新改、扩建了中山路、百丈路等城市主干道以及13条绕城高速连接线等在内的100多条骨干道路,撑起了宁波城区路网骨架。2011年起,打通“断头路”100余条,中心城区干支相连的道路结构更加合理,集疏成网的内外交通衔接更加便捷。截至2018年底,中心城区道路里程已达2214公里。

  二是城市快速交通联结成网:结合绕城内城市空间逐步由三江口向北、西、东三个方向拓展,大力加快城市快速路网建设,2011年10月底,建成我市首条高架快速路—机场快速干道,标志着宁波城市交通开始迈入立体化时代。随后,陆续完成南北环快速路、夏禹路快速路、东苑立交快速化改造等54.8公里快速路建设,构建起中心城区“口字型”快速路骨架网络。同时,跨江交通瓶颈明显缓解。20世纪80年代后,陆续建成解放桥、兴宁桥、江厦桥、甬江大桥等就桥梁、使隔江而望的几个城区变成一个整体。进入21世纪,随着城市建设沿着三江六岸逐步延伸,桥梁建设日新月异,至2018年底,中心城区过江桥隧达到了24座(不含高速公路和铁路),长期困扰我市的跨江交通瓶颈问题,由此得到了明显缓解。

  三是绿色交通出行加快发展:大力开展交通拥堵治理,加快推进公交专用道、绿道网、公共停车位等建设,中心城区建成投用公交专用道168.5公里,公共停车位7.5万个。轨道交通快速发展,在建线路总里程达94余公里,运营总里程已达91公里。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加快城市绿道建设,截至目前,全市绿道建成公里数突破1000公里,约占全省绿道总量五分之一,三江六岸核心区滨江绿道和东钱湖环湖绿道入选全省十佳绿道。城市主干交通形成了地下轨道、地面主干道、空中高架的立体交通格局,居民出行更加便捷,畅行宁波正迎面走来。

  • “甬”上层楼,“住有所居”保障有力,“乐居甬城”变为现实。

  上世纪70年代前,市民居住面积小,房屋质量差。1978年,我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仅6.93平方米。1990年以后,住宅建设体制发生重大变化,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

  一是群众居住条件不断改善:1998年12月30日,我市停止实物分房。随后,我市住房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房地产市场从无到有,宏观调控逐步加强,有力确保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从2008年的307.8亿元快速增加至2018年的1578.5亿元,年增幅为17.8%。2008年至2018年,全市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782.2亿元。据调查,目前全市城镇房屋数量为314.66万套,建筑面积5.59亿m2,其中住宅198.53万套,建筑面积2.28亿m2。人民群众通过房地产市场改善居住条件,截止2018年底,宁波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46.6㎡,是1978年的近7倍。房产交易逐步规范化、便利化,搭建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开设网上交易服务办事大厅,实现相关业务全网办。住房套型也不断改进,三居和四居套型结构的住宅成为居民改善型需求的主体,人民群众的居住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二是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自 2002年以来,我市相继实施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保障政策。2010年,正式出台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并大规模启动公租房房源建设,并于2014年开始将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进行了并轨。经过不断探索、调整、完善,建立形成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目前住房保障已覆盖到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无房职工等住房困难群体。截止目前,全市共累计建成保障性住房约780万平方米,已累计保障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12万余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线及以下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基本实现了申请一户保障一户。自1992年起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公积金归集额持续攀升,充分发挥了金融支持住房消费的积极作用。公积金缴存总额从1994年的3983.38万元,直至2018年12月底,历年累计已达1629.47亿元,有力地帮助职工实现“住有所居”的愿望。

  三是住房结构安全不断提升:新中国成立初期,房屋结构大多是砖木、砖混结构,结构安全相对较差。1999年9月开盘的“天水华都”,是我市第一个全框架结构全现浇楼盘,大大提高了房屋结构安全水平。与此同时,施工工艺和建筑材料也在不断创新发展。墙体材料“禁实禁粘”,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城镇建筑新墙材使用比例达98%以上,2014年起,我市推进以成片危旧住宅区为重点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截至2019年6月,全市棚改累计完成投资1217.6亿元,完成危旧房征收改造521.20万平方米,受益家庭71044户;完成城中村拆迁改造516.17万平方米,受益家庭35560户;完成棚改新开工安置房及货币化安置136728套(户)。开展全市危旧房大排查,实施城镇危旧房屋网格化管理、动态监控、应急预警、综合保险等机制,建立住宅房屋三级管理网络,网格化管理覆盖城镇住宅房屋74124幢,1.9亿平方米,真正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稿源: 编辑: 李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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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往直前,宁波城市建设再出发新闻发布

稿源: 2019-08-21 15:18:04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新闻发布会

  “甬”往直前,宁波城市建设再出发新闻发布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寿旦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宁波城乡大地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宁波城市建设日新月异,迅猛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加快“宁波都市圈”建设,努力构建“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络化的大都市格局,不断优化中心城区“拥江揽湖滨海”空间布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战略部署,打造“精致宁波、品质之城”,开展了一系列的“城乡争优”专项行动,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城市面貌显著改变,城市品质不断提升。

  我们时刻铭记习总书记提出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总体要求,一路上披荆斩棘,砥砺前行,助力宁波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多项工作成绩斐然。同时,长期困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出行难、住房难等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畅行宁波、乐居甬城”,城市建设让人民生活更美好。下面,我着重从三个方面作一简要介绍:

  • “甬”立潮头,城市建设开拓创新,“宁波经验”引人瞩目。

  (一)宁波是全国15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2017年12月,我市入选住建部全国15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是浙江省内唯一一个入选城市。去年以来,全市已累计完成改造项目21个、117.5万平方米,探索形成了“政府引导、基层推动、业主点单、多元共建、建管并举”的老旧小区改造“宁波模式”。

  (二)宁波是全国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2016年4月,我市入选第二批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经过3年来的建设,30.95平方公里试点区(江北区姚江-慈城片区),本月上旬已通过国家住建部、财政部、水利部专家组中期绩效考核。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类型丰富、特色鲜明,包括了千年慈城古镇的合流制调蓄、慈城新城的“海绵新区”、老旧片区的“海绵+”综合整治、生态保留区的山体修复、农村环境生态治理等一系列“海绵”特色示范建设,系统构建起海绵城市建设的“宁波案例”。

  (三)宁波是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去年5月,我市被列为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通过改革,我市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已缩短至80个工作日内,超额完成国务院“120个工作日”、省定“最多90天”任务目标。审批模式实现了“多头申报”变“一窗受理”,“串联审批”变“并联审批”,“走马路”变“跑网路”的三大转变。

  (四)宁波是全国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17年,我市荣获全国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全面构建“有政策法规引导、有制度机制管控、有适用技术支撑、有产业链条配套、有人才队伍保障”的装配式建筑发展新格局,全市4家企业获国家装配式示范企业和基地,9家企业获省级示范企业和基地,截至2019年6月,全市累计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800余个,总面积达到2200余万平方,各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五)宁波是全国城市智慧汽车基础设施和机制建设试点城市。2018年7月,我市入选住建部全国3个城市智慧汽车基础设施和机制建设试点城市,经过1年建设,试点区(杭州湾新区滨海新城)通过道路智能化改造、自动驾驶车辆研发和出行数据中心搭建等内容,构建“车、路、云”三位一体,系统探索自动驾驶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基础。

  (六)宁波“阳光征收”走在全国前列。2016年初,我市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全国唯一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试点城市。“阳光征收”推行至今,全市共做出征收决定572个,涉及征收房屋建筑面积994.87万平方米,户数74870户,总体签约搬迁率高达98.8%;263个项目在规定期限内100%签约。我市房屋征收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宁波特色的依法、高效、和谐、廉洁的“阳光征收”之路。

  (七)宁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走在全省前列。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形成了以轨道站点为生长点、轨道线路为发展轴、以新城开发、旧城更新为重点区域的点线面结合的空间发展态势。2018年底我市地下空间开发规模达4800万平方米,近5年年均增量500万平方米,全市人均达6平方米,地下综合管廊开工建设36.8公里,均位居全省前列。

  (八)宁波美丽乡村建设走在全省前列。自2016年底开始,我们全力推进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通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宁波112个小城镇全部通过省里考核验收,其中获评省级样板39个、市级样板28个,一个个洁净小镇、活力小镇、风情小镇在宁波大地上竞相绽放。同时,大力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截至2018年底,已累计创建成功国家级示范村7个、省级示范村104个,形成了具有宁波地域特色、生态特色和人文特色的新农村风貌。

  • “甬”无止境,城市路网不断完善,“畅行宁波”日趋便捷。

  城市路网建设是宁波城乡建设70年最华彩的篇章,是宁波城市发展最鲜亮的名片。新中国成立初期,宁波市政基础设施长期落后,发展缓慢。1994年后,先后开展多轮城市建设,城市面貌显著改善,城市道路骨架基本形成,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由建国初的18.3平方公里拓展到2018年的345.5平方公里,增长了将近19倍,城镇化率从1990年的31.1%增长到72.9%,道路面积从1996年的811.6万平方米增加到5180.83万平方米,2018年市区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6.74平方米,城乡统筹发展水平持续位居全国全省前列。

  一是城区基础路网不断完善:宁波市的道路建设基本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2000年后,在完成“三横四纵十卡口”骨架主干道的拓宽改建基础上,重点建设城市向东的路网框架以及外环路网框架,形成了环城北路~环城西路~环城南路~世纪大道(外环线)。后续又新改、扩建了中山路、百丈路等城市主干道以及13条绕城高速连接线等在内的100多条骨干道路,撑起了宁波城区路网骨架。2011年起,打通“断头路”100余条,中心城区干支相连的道路结构更加合理,集疏成网的内外交通衔接更加便捷。截至2018年底,中心城区道路里程已达2214公里。

  二是城市快速交通联结成网:结合绕城内城市空间逐步由三江口向北、西、东三个方向拓展,大力加快城市快速路网建设,2011年10月底,建成我市首条高架快速路—机场快速干道,标志着宁波城市交通开始迈入立体化时代。随后,陆续完成南北环快速路、夏禹路快速路、东苑立交快速化改造等54.8公里快速路建设,构建起中心城区“口字型”快速路骨架网络。同时,跨江交通瓶颈明显缓解。20世纪80年代后,陆续建成解放桥、兴宁桥、江厦桥、甬江大桥等就桥梁、使隔江而望的几个城区变成一个整体。进入21世纪,随着城市建设沿着三江六岸逐步延伸,桥梁建设日新月异,至2018年底,中心城区过江桥隧达到了24座(不含高速公路和铁路),长期困扰我市的跨江交通瓶颈问题,由此得到了明显缓解。

  三是绿色交通出行加快发展:大力开展交通拥堵治理,加快推进公交专用道、绿道网、公共停车位等建设,中心城区建成投用公交专用道168.5公里,公共停车位7.5万个。轨道交通快速发展,在建线路总里程达94余公里,运营总里程已达91公里。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加快城市绿道建设,截至目前,全市绿道建成公里数突破1000公里,约占全省绿道总量五分之一,三江六岸核心区滨江绿道和东钱湖环湖绿道入选全省十佳绿道。城市主干交通形成了地下轨道、地面主干道、空中高架的立体交通格局,居民出行更加便捷,畅行宁波正迎面走来。

  • “甬”上层楼,“住有所居”保障有力,“乐居甬城”变为现实。

  上世纪70年代前,市民居住面积小,房屋质量差。1978年,我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仅6.93平方米。1990年以后,住宅建设体制发生重大变化,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

  一是群众居住条件不断改善:1998年12月30日,我市停止实物分房。随后,我市住房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房地产市场从无到有,宏观调控逐步加强,有力确保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从2008年的307.8亿元快速增加至2018年的1578.5亿元,年增幅为17.8%。2008年至2018年,全市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782.2亿元。据调查,目前全市城镇房屋数量为314.66万套,建筑面积5.59亿m2,其中住宅198.53万套,建筑面积2.28亿m2。人民群众通过房地产市场改善居住条件,截止2018年底,宁波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46.6㎡,是1978年的近7倍。房产交易逐步规范化、便利化,搭建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开设网上交易服务办事大厅,实现相关业务全网办。住房套型也不断改进,三居和四居套型结构的住宅成为居民改善型需求的主体,人民群众的居住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二是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自 2002年以来,我市相继实施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保障政策。2010年,正式出台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并大规模启动公租房房源建设,并于2014年开始将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进行了并轨。经过不断探索、调整、完善,建立形成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目前住房保障已覆盖到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和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无房职工等住房困难群体。截止目前,全市共累计建成保障性住房约780万平方米,已累计保障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12万余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线及以下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基本实现了申请一户保障一户。自1992年起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公积金归集额持续攀升,充分发挥了金融支持住房消费的积极作用。公积金缴存总额从1994年的3983.38万元,直至2018年12月底,历年累计已达1629.47亿元,有力地帮助职工实现“住有所居”的愿望。

  三是住房结构安全不断提升:新中国成立初期,房屋结构大多是砖木、砖混结构,结构安全相对较差。1999年9月开盘的“天水华都”,是我市第一个全框架结构全现浇楼盘,大大提高了房屋结构安全水平。与此同时,施工工艺和建筑材料也在不断创新发展。墙体材料“禁实禁粘”,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城镇建筑新墙材使用比例达98%以上,2014年起,我市推进以成片危旧住宅区为重点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截至2019年6月,全市棚改累计完成投资1217.6亿元,完成危旧房征收改造521.20万平方米,受益家庭71044户;完成城中村拆迁改造516.17万平方米,受益家庭35560户;完成棚改新开工安置房及货币化安置136728套(户)。开展全市危旧房大排查,实施城镇危旧房屋网格化管理、动态监控、应急预警、综合保险等机制,建立住宅房屋三级管理网络,网格化管理覆盖城镇住宅房屋74124幢,1.9亿平方米,真正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