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闻发布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郑一平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民生工程。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我市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城管、住建委、供销社、教育局等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今年6月15日,我市专题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现场推进会,进一步形成了共识,压实了责任,凝聚了力量。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管理工作重中之重,积极稳妥加以推进。

  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3年,我市以世行贷款城镇生活废弃物收集循环利用示范项目为载体,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止目前,中心城区667个小区共39.75万户居民家庭参与了生活垃圾分类,分类覆盖面达82%,奉化区和各县(市)正在有序推进。“垃圾去哪儿了”公益环保项目获得2017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一是三厂六站建设全面加快,海曙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17年8月全面运行,使中心城区总设计处理能力达到495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厂已于今年6月21日试运行,厨余垃圾处理厂将于8月投入试运行;六座大型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中,东钱湖已投用,海曙、镇海完成土建验收,鄞州区基本完工,江东和江北区进展顺利。此外,我市率先实施居住小区投放设施改造,计划改造分类投放点位约4100个、新建改建分类垃圾房约250个。2017年完成垃圾点位3678个,新建改建垃圾房192座。

  二是分类收运体系初步形成。截至目前,累计向居民家庭发放分类垃圾桶30万余套,采购分类收运车198辆。建立了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单独收运网络;推广“我要换糖”APP,实现再生资源线上线下回收。针对居住小区内“混收混运”问题,加强培训,明确标准,提升了物业保洁的分类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是配套政策标准逐步完善。《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顺利展开。编制了《分类目录和分类标志》《分类收集运输作业规范》《设施配置标准》等标准规范,并以“大分流、小分类”为原则,健全大件垃圾、装潢垃圾等处置体系,探索居住小区、农贸市场等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推动了源头减量。

  四是全民参与程度逐步提升。结合文明城市创建,举行“阿拉物业来分类”“彩贝上的宁波”等活动,打造宁波市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3年来累计培训志愿者和市民16万人次,市民分类知晓率从35%提高到88%。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推行“五个一制度”,推广垃圾分类“高校+”结对服务模式。开展党政机关强制分类工作,印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党政机关率先示范,切实做到“四分类,四强制,四提倡”;配合市农办探索农村垃圾分类“二分”简易模式,目前全市544个行政村已实施分类。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各区县市进展不一。各区县(市)政府的主体责任尚未落实,资金投入力度不足,推进力度亟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快。工业与农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缺乏,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兜底保障的压力越来越大。奉化、宁海、象山生活焚烧设施建设刚起步,各区县市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等处置场地和设施有待推进,住宅小区分类投放设施场地这一短板亟待补齐;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逐步减少,从原来的140个减少到现在的50多个。

  三是源头分类质量不高。目前居住小区内主体责任尚未落实,小区物业对垃圾分类工作普遍存在重视不足的问题,混收混运现象还没得到很好解决。同时,源头减量方面,如商品过度包装、餐厨垃圾就地减量等问题有待破局,垃圾收运处置无缝对接亟需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垃圾分类是一场强制性、长期性和综合性的革命。在下步工作中,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进一步自我加压,落实责任,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主要如下:

  一是全面加快设施建设。加快三厂六站建设,确保按期投用。推进居住小区配套分类设施新建改建,加快小型转运站改造提升工作。督促各区县(市)加快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和园林绿化垃圾等处置场地建设;科学布局和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形成“焚烧、资源综合利用与生化处理为主、就地处理为补充、填埋为应急保障”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体系。

  二是构建科学收运体系。规范源头分类投放,推行定时定点收集模式,制定分类收运路线图,提高线路安排调度智能化水平。完善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收运体系。推进收运处理一体化,实现“集、收、运”物流链的无缝对接。

  三是强化工作机制创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生活垃圾分类。采取措施激励市民主动减量和分类;建立生活垃圾总量控制机制,探索跨区域处理生态补偿制度,推动属地政府主动减量与回收利用。

  四是提高源头分类质量。深化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源头分类精准投放,因地制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模式。全面实施各区县(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持续开展各类宣传培训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是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加强考核监督,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并纳入各区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开展达标小区、示范小区、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市、区两级设立曝光台,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形成高压态势。

宁波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闻发布

稿源: 2018-06-29 19:22:02

  宁波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闻发布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郑一平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民生工程。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我市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城管、住建委、供销社、教育局等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今年6月15日,我市专题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现场推进会,进一步形成了共识,压实了责任,凝聚了力量。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管理工作重中之重,积极稳妥加以推进。

  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3年,我市以世行贷款城镇生活废弃物收集循环利用示范项目为载体,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止目前,中心城区667个小区共39.75万户居民家庭参与了生活垃圾分类,分类覆盖面达82%,奉化区和各县(市)正在有序推进。“垃圾去哪儿了”公益环保项目获得2017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一是三厂六站建设全面加快,海曙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17年8月全面运行,使中心城区总设计处理能力达到495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厂已于今年6月21日试运行,厨余垃圾处理厂将于8月投入试运行;六座大型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中,东钱湖已投用,海曙、镇海完成土建验收,鄞州区基本完工,江东和江北区进展顺利。此外,我市率先实施居住小区投放设施改造,计划改造分类投放点位约4100个、新建改建分类垃圾房约250个。2017年完成垃圾点位3678个,新建改建垃圾房192座。

  二是分类收运体系初步形成。截至目前,累计向居民家庭发放分类垃圾桶30万余套,采购分类收运车198辆。建立了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单独收运网络;推广“我要换糖”APP,实现再生资源线上线下回收。针对居住小区内“混收混运”问题,加强培训,明确标准,提升了物业保洁的分类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是配套政策标准逐步完善。《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顺利展开。编制了《分类目录和分类标志》《分类收集运输作业规范》《设施配置标准》等标准规范,并以“大分流、小分类”为原则,健全大件垃圾、装潢垃圾等处置体系,探索居住小区、农贸市场等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推动了源头减量。

  四是全民参与程度逐步提升。结合文明城市创建,举行“阿拉物业来分类”“彩贝上的宁波”等活动,打造宁波市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3年来累计培训志愿者和市民16万人次,市民分类知晓率从35%提高到88%。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推行“五个一制度”,推广垃圾分类“高校+”结对服务模式。开展党政机关强制分类工作,印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党政机关率先示范,切实做到“四分类,四强制,四提倡”;配合市农办探索农村垃圾分类“二分”简易模式,目前全市544个行政村已实施分类。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各区县市进展不一。各区县(市)政府的主体责任尚未落实,资金投入力度不足,推进力度亟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快。工业与农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缺乏,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兜底保障的压力越来越大。奉化、宁海、象山生活焚烧设施建设刚起步,各区县市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等处置场地和设施有待推进,住宅小区分类投放设施场地这一短板亟待补齐;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逐步减少,从原来的140个减少到现在的50多个。

  三是源头分类质量不高。目前居住小区内主体责任尚未落实,小区物业对垃圾分类工作普遍存在重视不足的问题,混收混运现象还没得到很好解决。同时,源头减量方面,如商品过度包装、餐厨垃圾就地减量等问题有待破局,垃圾收运处置无缝对接亟需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垃圾分类是一场强制性、长期性和综合性的革命。在下步工作中,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进一步自我加压,落实责任,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主要如下:

  一是全面加快设施建设。加快三厂六站建设,确保按期投用。推进居住小区配套分类设施新建改建,加快小型转运站改造提升工作。督促各区县(市)加快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和园林绿化垃圾等处置场地建设;科学布局和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形成“焚烧、资源综合利用与生化处理为主、就地处理为补充、填埋为应急保障”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体系。

  二是构建科学收运体系。规范源头分类投放,推行定时定点收集模式,制定分类收运路线图,提高线路安排调度智能化水平。完善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收运体系。推进收运处理一体化,实现“集、收、运”物流链的无缝对接。

  三是强化工作机制创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生活垃圾分类。采取措施激励市民主动减量和分类;建立生活垃圾总量控制机制,探索跨区域处理生态补偿制度,推动属地政府主动减量与回收利用。

  四是提高源头分类质量。深化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源头分类精准投放,因地制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模式。全面实施各区县(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持续开展各类宣传培训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是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加强考核监督,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并纳入各区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开展达标小区、示范小区、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市、区两级设立曝光台,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形成高压态势。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