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土资源白皮书(2011-2017)》新闻发布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近年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责维护群众权益,有力保障和支撑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反映我市国土资源状况,宣传党和国家国土资源保护利用大政方针和政策法规,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营造全社会共管、共建、共享氛围,凝聚建设美丽宁波工作合力,我们编制了《宁波国土资源白皮书(2011-2017)》,这是我市乃至全省首部国土资源白皮书。下面,我重点介绍一下白皮书的主要内容:

  一、宁波国土资源“家底”情况

  据土地变更调查,全市陆域面积9729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为672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为1913平方公里,未利用地为1096平方公里,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占比约为7:2:1。一是人均耕地少。人均耕地面积为0.55亩,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795亩安全警戒线,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60亩,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0亩。二是用地增长快。全市建设用地增加259平方公里,年均增加32.33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增加的来源主要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在国家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背景下,未来可供建设的后备资源严重匮乏。三是开发强度高。2017年我市土地开发强度为19.67%,位列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第9位,逼近省政府下达的到2020年20.7%的控制红线。镇海、江北、北仑分别达到47.1%、44.4%、36.2%。

  矿产资源禀赋一般,主要以建筑用石料、地热和矿泉水等为主,79座石料矿山年供应建筑用石料8800万吨。宁海深圳温泉、余姚百岁山矿泉水品质和储量处于全省领先地位。

  二、国土资源保护情况

  实行规划空间管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划定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至2020年,目前全市可净增建设用地规模仅为7.12万亩,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3.3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276.65万亩,确定生态管控范围4456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45.8%,城乡扩展边界1844.7平方公里。全面暂停坡度25度以上低丘缓坡开发造地,探索生态“坡地村镇”,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科学合理利用低丘坡地资源。

  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全面落实省政府耕地保护任务,实施围涂造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垦造耕地17.25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162.68万亩,实施旱地改水田质量提升面积3.29万亩。垦造耕地中围涂造地占比为75%,低丘缓坡造地占25%。表土剥离再利用等模式为全国首创。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90%以上,推进废弃矿地综合利用,全市共开发利用矿地4642亩。

  健全耕地保护机制。强化激励性保护,2016全面建立覆盖全域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2017年全市累计发放耕地保护资金约1.44亿元。严格惩戒性查处,全市先后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600余件,涉及土地面积1.56万亩,全市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从2011年的5.75%下降到2017年的1.61%,达到历年最低,“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监管格局不断健全。

  三、国土资源利用情况

  土地供应结构趋优。积极争取规划空间、计划指标,严格落实占补平衡指标,保障项目落地。2011年以来,累计供应土地39.23万亩、年均5.60万亩,全市建设用地供应中存量建设用地为16.90万亩,占供地总面积43.1%,2016年、2017年存量用地占比分别达54.6%、61.2%,连续两年高于增量土地供应。从土地供应结构看,住宅用地供应占23.3%、工矿仓储用地占30.3%、商服用地占7.7%、交通等基础设施用地占38.7%,住宅、工矿、商服、基础设施占比约为2:3:1:4。

  土地利用效率趋高。2011年以来,我市主要土地利用效益指标呈现出稳步提升的态势。其中,单位建设用地GDP由2011年的3.63亿元/平方公里提高到2017年的4.72亿元/平方公里,提高了30%,年均提高5.4%,居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第7位;单位建设用地财政收入由0.87亿元/平方公里增长至1.19亿元/平方公里,增长了36.8%,年均增长6.5%,居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第8位;单位新增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由0.51亿元/公顷增加到2.12亿元/公顷,增加了315.7%,年均增加35.1%,居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第11位。成功申报了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试点,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节约集约示范创建趋热。在全省率先编制产业用地指南,强化产业项目土地供应和供后监管;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优先保障“3511”产业体系的项目用地;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机制,推行与企业生命周期相匹配的用地年限,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鼓励创业创新。总结摸索出“退二优二”互补型、“退二进三”优化型等10种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模式的“宁波路径”,2017年全面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存量用地盘活、闲置土地处置等工作任务。鄞州区、北仑区先后获评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四、国土资源惠民情况

  强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便民。在全省率先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机构组建,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全覆盖、平台全统一,并逐步扩大登记范围,探索实现了海域、林地不动产登记。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联合住建、地税部门,按照“叫一次号、排一次队、交一份资料、办一件事”目标,对不动产登记进行了“全业务、全流程”整合,构建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办事窗口,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近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了43项不动产登记提速,21项实现60分钟办结。市不动产登记窗口被评为第二届全国行政服务大厅典型窗口“百优”标准化优秀奖。

  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安民。全市共完成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应急治理)131处,完成地质灾害避让搬迁63处/1256户,累计使1670余户/5000余人脱离了地质灾害威胁。2017年完成地质灾害“除险安居”综合治理83处/880户,其中威胁30人以上的重大隐患点完成25处/671户,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保障农民建房利民。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批、县管转用”的模式,完善宅基地审批管理流程,优先落实农民建房所需用地指标,加大对相对薄弱地区用地支持,累计解决无房户、危房户农民建房5.71万户。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动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北仑霞浦街道权籍调查全国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取得突破。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组建了自然资源部。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珍惜自然资源,更好地建设美丽家园。对我市而言,面对资源要素趋紧、后备耕地匮乏和用地需求旺盛的多重挤压,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以最大的责任担当和攻坚勇气,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利益,全力保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为我市“名城名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宁波国土资源白皮书(2011-2017)》新闻发布

稿源: 2018-04-20 22:02:52

  《宁波国土资源白皮书(2011-2017)》新闻发布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近年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责维护群众权益,有力保障和支撑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反映我市国土资源状况,宣传党和国家国土资源保护利用大政方针和政策法规,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营造全社会共管、共建、共享氛围,凝聚建设美丽宁波工作合力,我们编制了《宁波国土资源白皮书(2011-2017)》,这是我市乃至全省首部国土资源白皮书。下面,我重点介绍一下白皮书的主要内容:

  一、宁波国土资源“家底”情况

  据土地变更调查,全市陆域面积9729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为672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为1913平方公里,未利用地为1096平方公里,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占比约为7:2:1。一是人均耕地少。人均耕地面积为0.55亩,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795亩安全警戒线,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60亩,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0亩。二是用地增长快。全市建设用地增加259平方公里,年均增加32.33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增加的来源主要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在国家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背景下,未来可供建设的后备资源严重匮乏。三是开发强度高。2017年我市土地开发强度为19.67%,位列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第9位,逼近省政府下达的到2020年20.7%的控制红线。镇海、江北、北仑分别达到47.1%、44.4%、36.2%。

  矿产资源禀赋一般,主要以建筑用石料、地热和矿泉水等为主,79座石料矿山年供应建筑用石料8800万吨。宁海深圳温泉、余姚百岁山矿泉水品质和储量处于全省领先地位。

  二、国土资源保护情况

  实行规划空间管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划定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至2020年,目前全市可净增建设用地规模仅为7.12万亩,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3.3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276.65万亩,确定生态管控范围4456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45.8%,城乡扩展边界1844.7平方公里。全面暂停坡度25度以上低丘缓坡开发造地,探索生态“坡地村镇”,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科学合理利用低丘坡地资源。

  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全面落实省政府耕地保护任务,实施围涂造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垦造耕地17.25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162.68万亩,实施旱地改水田质量提升面积3.29万亩。垦造耕地中围涂造地占比为75%,低丘缓坡造地占25%。表土剥离再利用等模式为全国首创。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90%以上,推进废弃矿地综合利用,全市共开发利用矿地4642亩。

  健全耕地保护机制。强化激励性保护,2016全面建立覆盖全域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2017年全市累计发放耕地保护资金约1.44亿元。严格惩戒性查处,全市先后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600余件,涉及土地面积1.56万亩,全市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从2011年的5.75%下降到2017年的1.61%,达到历年最低,“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监管格局不断健全。

  三、国土资源利用情况

  土地供应结构趋优。积极争取规划空间、计划指标,严格落实占补平衡指标,保障项目落地。2011年以来,累计供应土地39.23万亩、年均5.60万亩,全市建设用地供应中存量建设用地为16.90万亩,占供地总面积43.1%,2016年、2017年存量用地占比分别达54.6%、61.2%,连续两年高于增量土地供应。从土地供应结构看,住宅用地供应占23.3%、工矿仓储用地占30.3%、商服用地占7.7%、交通等基础设施用地占38.7%,住宅、工矿、商服、基础设施占比约为2:3:1:4。

  土地利用效率趋高。2011年以来,我市主要土地利用效益指标呈现出稳步提升的态势。其中,单位建设用地GDP由2011年的3.63亿元/平方公里提高到2017年的4.72亿元/平方公里,提高了30%,年均提高5.4%,居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第7位;单位建设用地财政收入由0.87亿元/平方公里增长至1.19亿元/平方公里,增长了36.8%,年均增长6.5%,居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第8位;单位新增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由0.51亿元/公顷增加到2.12亿元/公顷,增加了315.7%,年均增加35.1%,居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第11位。成功申报了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试点,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节约集约示范创建趋热。在全省率先编制产业用地指南,强化产业项目土地供应和供后监管;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优先保障“3511”产业体系的项目用地;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机制,推行与企业生命周期相匹配的用地年限,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鼓励创业创新。总结摸索出“退二优二”互补型、“退二进三”优化型等10种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模式的“宁波路径”,2017年全面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存量用地盘活、闲置土地处置等工作任务。鄞州区、北仑区先后获评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四、国土资源惠民情况

  强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便民。在全省率先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机构组建,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全覆盖、平台全统一,并逐步扩大登记范围,探索实现了海域、林地不动产登记。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联合住建、地税部门,按照“叫一次号、排一次队、交一份资料、办一件事”目标,对不动产登记进行了“全业务、全流程”整合,构建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办事窗口,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近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了43项不动产登记提速,21项实现60分钟办结。市不动产登记窗口被评为第二届全国行政服务大厅典型窗口“百优”标准化优秀奖。

  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安民。全市共完成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应急治理)131处,完成地质灾害避让搬迁63处/1256户,累计使1670余户/5000余人脱离了地质灾害威胁。2017年完成地质灾害“除险安居”综合治理83处/880户,其中威胁30人以上的重大隐患点完成25处/671户,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保障农民建房利民。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批、县管转用”的模式,完善宅基地审批管理流程,优先落实农民建房所需用地指标,加大对相对薄弱地区用地支持,累计解决无房户、危房户农民建房5.71万户。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动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北仑霞浦街道权籍调查全国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取得突破。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组建了自然资源部。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珍惜自然资源,更好地建设美丽家园。对我市而言,面对资源要素趋紧、后备耕地匮乏和用地需求旺盛的多重挤压,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以最大的责任担当和攻坚勇气,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利益,全力保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为我市“名城名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编辑: 李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