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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条例》对于今后的太阳能、风能项目有什么新规定吗?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7年06月27日

  记者提问:宁波地处东南沿海,风能资源比较丰富,据了解,慈溪就有不少光伏发电企业,象山、宁海、北仑等地也有规模不一的风力发电项目,鄞州、奉化还有最美的风车公路,请问《条例》对于今后的太阳能、风能项目有什么新规定吗?

  陈智源(市气象局副局长:首先,太阳能、风能是一种清洁、无污染的能源,合理地开发利用这些清洁能源,可以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造福于社会。《条例》在第十六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使用太阳能或者空气能热水系统、供热系统、制冷系统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气候资源利用系统”,“鼓励太阳能、风能等多能利用照明系统在城乡基础设施中的应用”。特别鼓励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应用,第十七条规定“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支持有条件的居住建筑、新建屋顶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在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另外,考虑风能项目可能对周边环境和生态造成一定破坏,《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在风能资源丰富地区统筹规划风能项目,合理利用风能资源”,“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坚持科学设计、文明施工,减少工程实施对山体、植被、道路、水土等方面的影响,并做好项目建成后的修复、恢复等工作”。

稿源:  编辑:李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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