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提问:这部《条例》是国内同类城市中首部颁布实施的气候资源地方性法规,请问我们宁波出台这部《条例》的背景是什么?
陈智源(市气象局副局长:《宁波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于2012年列入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二五”立法项目库,先后历经5年的立法过程。
宁波是我们的家乡,建设美丽宁波、生态宁波、平安宁波是我们共同的愿景,也需要我们大家一起作出努力。
气候资源主要指太阳能、风能、空中云水等资源,也包括局地小气候环境和气候景观,是人类宝贵的自然资源。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随着人类生产活动的不断拓展,一方面气候资源没有科学合理利用,另一方面又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我们有些重大工程建设的选址,城市规划建设,违背了气候客观规律,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导致城市热到效应和气象灾害影响加剧。
《条例》的出台,就是为了协调处理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关系,避免“先开发后保护”、“先建设后治理”这种情况出现,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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