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新闻发布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实施背景:省委、省政府作出“五水共治,治污先行”决策部署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治污工作,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作为全市生态建设的基础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完善的惠民工程加快推进。2月19日,市委、市政府在北仑召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会,市政府与各有关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书,落实今后三年及2014年度工作目标任务。3月12日,市委、市政府在宁海召开全市“万企联千村,全民治污水”现场会,提出要动员全民参与、全力筹资、全面推进,坚决打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

  目标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市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甬党办[2014]14号),明确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今后三年的目标任务:到2015年全市要实现建制镇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到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住户受益率达到70%以上。三年计划农村生活污水新建村1500个左右,总投入预计将超过70亿元。其中2014年全市新建510个村。

  工程进度:省、市现场会后,全市各地迅速行动,组建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充实人员力量,加强资金保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目前,全市各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正按照省里提出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截止6月底,全市已完成设计施工图纸454个村,占省下达的任务130%、市计划数89%;完成施工招投标334个村、占省下达任务95%、市计划数65%;已进场施工101个村,占省下达任务29%、市计划数20%,工程建设累计完成资金投入1.066亿元。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强化组织保障

  市里成立了由卢子跃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农办、住建委、环保局、城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作为责任主体,按照要求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其中余姚、慈溪、宁海、北仑、镇海等县(市)区主要领导挂帅。各地都明确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落实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技术指导、程管理和项目验收的责任单位,充实牵头单位力量,强化组织保障。各镇(街道)作为实施主体,明确责任领导,落实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分解落实任务

  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提出的目标要求,分解落实三年治理任务,2014年全市共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607个,其中新建村551个,超过市里下达任务41个村。各地自我加压,宁海提出三年实现计划治理村全覆盖,北仑、镇海、江北等地提出2014年实现计划治理村全覆盖。

  (三)广泛宣传发动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是“五水共治”的重中之重、急中之急,难中之难的大事。我市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共治污水的良好氛围。利用宁海现场会的契机,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报道“万企联千村、全民治污水”的现场会。各地组织进村入户宣传发动,鄞州、余姚等地编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手册,下发到乡镇、村。北仑开展“碧水泱泱绕百村,百名书记治百河”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镇海组织志愿者服务队进村入户分发科普宣传资料,组织学生参观污水处理厂,对治污进行全面宣传发动。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培训,目前市级已举办培训班两期,召开了“三千农指员,治水当先锋”工作动员大会,对县、镇两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牵头单位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市派农指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将培训内容制作成光盘,分发到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以及今年治理村。北仑、奉化、鄞州、余姚等地已举办现场会或专题培训会,对今年治理村书记、村民现场监督员、施工单位负责人等进行了培训。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已培训1万人次。

  (四)加强资金筹措

  市、县两级高度重视建设资金保障,着力破解瓶颈制约,构建“全民参与、全社会筹资”的多元化筹资格局。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市级从2014年起,每年新增安排专项资金2.8亿元,专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般转移支付以奖代补。各县(市)区积极整合资金,着力增加资金安排。据统计,全市各县(市)区财政已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13.3亿元。在加大政府财政支持的同时,各地积极组织开展村企结对、社会筹资等活动,鼓励工商企业和社会各界踊跃捐助,目前全市社会筹资总额超过11亿元,各地还积极发动农民群众自筹,动员广大村民投工投劳,出钱出力,共建共享。

  (五)强化前期准备

  各地充分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多、任务重、条件复杂、基础薄弱等实际情况,十分重视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各县(市)区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同时,抓紧开展前期准备,明确各村治理模式,抓紧确定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预选主材供应商,尽快开展施工图纸设计。7月初,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带领农办、财政、“五水共治”办等单位开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督查,由市农办、住建、环保、城管等有关部门专家组成三个督查组,开展施工图检查和实地督查,重点在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建设资金、细化目标任务、推进前期工作等方面进行督查了解。从督查情况来看,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体进度较快,但也有个别地方存在进度偏慢的现象,我们要求各地按照市委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时间节点,倒排时间,确保年初提出的目标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六)严格质量监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质量监管是重点,也是难点。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小而分散,而且大多是地下隐蔽工程的实际。我市积极探索创新项目质量监管办法,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监管的意见》,着力构建“一体系、六严格”监管格局。“一体系”,就是建立健全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的质量管理体系。市农办会同市住建委、城管局、环保局等部门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巡查,巡查结果反馈各地,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强化县(市)区质量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技术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镇(乡、街道)领导联系包村制度和项目村书记工程质量负责制,并建立村民质量监督小组对隐蔽工程签字认可制度。实行工程质量“六方”承诺制度。由镇(乡、街道)联村领导、村书记、村民质量监督小组组长、设计单位责任人、施工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责任人“六方”共同对工程质量签字承诺。“六个严格”就是严格工程设计管理、严格材料采购管理、严格工程施工管理、严格监理监督管理、严格竣工验收管理、严格运行维护管理。要求各地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按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5%-10%提取工程质量保证金。切实做到把质量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