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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稿源:   2012-09-29 09:00:21报料热线:818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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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纪委

  一、惩防体系建设的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

  党的十六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坚持把构建宁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主线,作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大任务,着力加强组织领导、部署工作任务、做好责任分解,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市委一直高度重视惩防体系建设。2002年,市第十次党代会就作出了构筑反腐倡廉防范体系的战略决策,并于2003年9月制定下发了《宁波市重大项目保廉工作意见》,以单项构建的方式在全省乃至全国较早地开始了惩防体系构建工作的探索与实践。2005年,中央《实施纲要》、省委《实施意见》下发后,我市及时制定出台了《宁波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2008年5月,中央印发《工作规划》后,市委于6月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下发了《宁波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六个方面,对体系建设进行整体谋划,并提出构建“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国有企业惩防体系、基层惩防体系、高校惩防体系等四大专项构建任务,走出了一条以专项构建带动整体构建的路子。2005年以来,市委每年都要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作出专题部署,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惩防体系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检查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完成任务。

  通过1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具有宁波特色的惩防体系框架已基本建立,《实施细则》部署的60项阶段性任务、92项制度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惩防体系建设呈现出科学谋划、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二、惩防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不断显现

  10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惩防体系建设中,注重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

  ——在反腐倡廉教育方面,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廉洁从政(从业)教育,连续10年举办新任市管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专题培训,相继组织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等各级领导干部到黄湖监狱等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总数达50000多人(次);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出版了廉政文化系列丛书,举办了全国廉政广播剧、廉政微博大赛和廉政视频短片征集展播等系列活动,创建省市级廉政文化“六进”工作示范点264个,建立700多处廉政文化景观、40个廉政教育基地,江北清风园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国廉政教育基地。

  ——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围绕反腐倡廉教育、监督制约、源头治腐、纠风治乱、案件查处等方面,出台了一批反腐倡廉制度,填补了不少制度空白,使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初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在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方面,着眼于权力监督立体化,强化内部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实行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强化巡视监督,对25家市直机关、市属国有企业和市属高校进行了巡视,协助省委巡视组对县(市)区进行了巡视;强化信访监督,开展信访监督近1000人(次);强化派驻(出)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派驻(出)机构的监督意识和力度明显增强;强化审计监督,2005年以来,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达124人(次)。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礼金礼券礼卡登记上缴制度,2007年以来,全市“581”、“981”廉政账户共收缴款3300多万元。

  ——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着眼于权力配置科学化,积极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得到进一步清理和规范,42个市级部门564个事项1028个子项的审批标准已全部编制完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和财税、金融、投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方面,每年组织开展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医药回扣、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三公”消费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得到有效控制;建立完善“96178”机关效能投诉平台,全市“96178”效能投诉中心共受理群众有效投诉11000多件,办结率达97%;加大效能责任追究力度,共有3500多人(次)受到效能责任追究。

  ——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方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3812件(次),立案8712件,处分党员干部8579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6人,县处级干部298人,移送司法机关919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07亿元。着力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注重以查促教、促防、促建,通过办案和信访监督,为262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

  三、特色创新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在构建宁波特色惩防体系过程中,我市紧紧围绕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这个核心问题,深化改革,不断创新,逐渐形成了一些特色做法,有的还走在了全省、全国的前列。

  (一)抓住“公开、简政、提速”三个环节,切实规范权力运行。针对权力运行“暗箱操作”、“假公开”、审批效率不够高等问题,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率先在全国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政务信息公开网络,着力打造阳光政务信息服务中心、81890等公共信息平台,消除“信息盲区”,权力运行逐步由“结果透明”向“全程透明”转变;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从原来的1289项削减到现在的425项(行政许可),先后将1924项市级部门行政权限下放到各县(市)区,有的还下放到中心镇,推进了政府职能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审批提速,推行“模拟审批”、“9+X”、“6+1”、会商会办等做法,力争实现项目审批速度最快、投资环境最优、发展活力最强。

  (二)坚持“教育、制度、改革”三管齐下,大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认真吸取这些年来查处的案件的教训,实行关口前移,坚持以教育为先导,制度为保障,改革为动力,切实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全市3392个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共查找出各级廉政风险点23万多个,制订各类防控措施57万多条。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建立了100个廉政风险防控联系点,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

  (三)依靠“群众、媒体、科技”三大力量,着力构建阳光监督体系。围绕构建覆盖权力运行全程的监控链条,积极探索阳光监督的有效途径,努力形成监督合力。一是把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从2002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机关民主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1个层面的1万名代表,对市直各部门的机关作风进行评议。积极探索廉情公示制、财产申报制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使干部提拔到哪里、权力运行到哪里,群众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二是把权力运行置于媒体监督之下。主动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形势,积极推行“网络问政”,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播出“阳光热线”335期,组织市级部门和县(市)区领导走进电视台、电台和网络电视直播间,与群众直接对话,解答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办结率达到100%。三是把权力运行置于科技监督之下。在全国率先以市长令颁布实施了行政电子监察管理办法,扎实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今年,在已建成“宁波市网上行政审批暨电子监察系统”的基础上,又建成了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全市40家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已梳理行政处罚事项2776项,细化自由裁量9734个档次,并完成了自由裁量标准的录入、测试和优化工作,实现了市本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所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在网上运行和接受监督。

  (四)紧扣“监督、便民、服务”三个关键,深入实施基层廉洁工程。其中比较有创新意义的举措有三项。一是大力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全市所有行政村都建立了村监会,共有村监会成员8635人,其中党员占48.4%,村民代表占63.2%;所有村监会都做到了“六有”,即有人员、牌子、印章、办公场所、工作制度、履职纪录。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村务监督的有效途径,推行“村务监督十清单”等做法,定期收集村民意见和建议,充分保障了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二是大力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立足农村实际,以农民生产生活需求为导向,“零距离”为群众服务,着力加强集政务、商务和自我服务“三位一体”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全市2556个村全部建立了村级便民服务中心,配备专(兼)职代办员9439名,累计受理事项218万件,办结216万件,办结率为98.7%。三是大力推进社区廉政工作室建设。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经验,在各县(市)区有关街道、社区成立了100个社区廉政工作室,积极打造“群众家门口的纪委”。各社区廉政工作室普遍设立了“三室一厅一箱”(即廉情信访谈话室、廉政文化指导室、廉政义工服务室、接待大厅和专用举报箱),集组织指导、宣传教育、监督监测、便民服务于一体,使之逐步成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站”、廉政风险防控的“雷达站”、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稳压站”、廉政文化的“宣传站”和方便群众便民利民的“服务站”。

  构建宁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目前,我们正在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深化、拓展、提高”的总体思路和“科学化、制度化、项目化、特色化”的工作要求,着手研究制定宁波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绘制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新的“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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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赖小惠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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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惩防体系建设的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

  党的十六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坚持把构建宁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主线,作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大任务,着力加强组织领导、部署工作任务、做好责任分解,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市委一直高度重视惩防体系建设。2002年,市第十次党代会就作出了构筑反腐倡廉防范体系的战略决策,并于2003年9月制定下发了《宁波市重大项目保廉工作意见》,以单项构建的方式在全省乃至全国较早地开始了惩防体系构建工作的探索与实践。2005年,中央《实施纲要》、省委《实施意见》下发后,我市及时制定出台了《宁波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2008年5月,中央印发《工作规划》后,市委于6月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下发了《宁波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六个方面,对体系建设进行整体谋划,并提出构建“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国有企业惩防体系、基层惩防体系、高校惩防体系等四大专项构建任务,走出了一条以专项构建带动整体构建的路子。2005年以来,市委每年都要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作出专题部署,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惩防体系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检查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完成任务。

  通过1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具有宁波特色的惩防体系框架已基本建立,《实施细则》部署的60项阶段性任务、92项制度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惩防体系建设呈现出科学谋划、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二、惩防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不断显现

  10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惩防体系建设中,注重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

  ——在反腐倡廉教育方面,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廉洁从政(从业)教育,连续10年举办新任市管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专题培训,相继组织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等各级领导干部到黄湖监狱等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总数达50000多人(次);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出版了廉政文化系列丛书,举办了全国廉政广播剧、廉政微博大赛和廉政视频短片征集展播等系列活动,创建省市级廉政文化“六进”工作示范点264个,建立700多处廉政文化景观、40个廉政教育基地,江北清风园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国廉政教育基地。

  ——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围绕反腐倡廉教育、监督制约、源头治腐、纠风治乱、案件查处等方面,出台了一批反腐倡廉制度,填补了不少制度空白,使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初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在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方面,着眼于权力监督立体化,强化内部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实行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强化巡视监督,对25家市直机关、市属国有企业和市属高校进行了巡视,协助省委巡视组对县(市)区进行了巡视;强化信访监督,开展信访监督近1000人(次);强化派驻(出)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派驻(出)机构的监督意识和力度明显增强;强化审计监督,2005年以来,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达124人(次)。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礼金礼券礼卡登记上缴制度,2007年以来,全市“581”、“981”廉政账户共收缴款3300多万元。

  ——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着眼于权力配置科学化,积极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得到进一步清理和规范,42个市级部门564个事项1028个子项的审批标准已全部编制完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和财税、金融、投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方面,每年组织开展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医药回扣、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三公”消费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得到有效控制;建立完善“96178”机关效能投诉平台,全市“96178”效能投诉中心共受理群众有效投诉11000多件,办结率达97%;加大效能责任追究力度,共有3500多人(次)受到效能责任追究。

  ——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方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3812件(次),立案8712件,处分党员干部8579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6人,县处级干部298人,移送司法机关919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07亿元。着力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注重以查促教、促防、促建,通过办案和信访监督,为262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

  三、特色创新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在构建宁波特色惩防体系过程中,我市紧紧围绕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这个核心问题,深化改革,不断创新,逐渐形成了一些特色做法,有的还走在了全省、全国的前列。

  (一)抓住“公开、简政、提速”三个环节,切实规范权力运行。针对权力运行“暗箱操作”、“假公开”、审批效率不够高等问题,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率先在全国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政务信息公开网络,着力打造阳光政务信息服务中心、81890等公共信息平台,消除“信息盲区”,权力运行逐步由“结果透明”向“全程透明”转变;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从原来的1289项削减到现在的425项(行政许可),先后将1924项市级部门行政权限下放到各县(市)区,有的还下放到中心镇,推进了政府职能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审批提速,推行“模拟审批”、“9+X”、“6+1”、会商会办等做法,力争实现项目审批速度最快、投资环境最优、发展活力最强。

  (二)坚持“教育、制度、改革”三管齐下,大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认真吸取这些年来查处的案件的教训,实行关口前移,坚持以教育为先导,制度为保障,改革为动力,切实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全市3392个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共查找出各级廉政风险点23万多个,制订各类防控措施57万多条。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建立了100个廉政风险防控联系点,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

  (三)依靠“群众、媒体、科技”三大力量,着力构建阳光监督体系。围绕构建覆盖权力运行全程的监控链条,积极探索阳光监督的有效途径,努力形成监督合力。一是把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从2002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机关民主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1个层面的1万名代表,对市直各部门的机关作风进行评议。积极探索廉情公示制、财产申报制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使干部提拔到哪里、权力运行到哪里,群众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二是把权力运行置于媒体监督之下。主动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形势,积极推行“网络问政”,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播出“阳光热线”335期,组织市级部门和县(市)区领导走进电视台、电台和网络电视直播间,与群众直接对话,解答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办结率达到100%。三是把权力运行置于科技监督之下。在全国率先以市长令颁布实施了行政电子监察管理办法,扎实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今年,在已建成“宁波市网上行政审批暨电子监察系统”的基础上,又建成了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全市40家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已梳理行政处罚事项2776项,细化自由裁量9734个档次,并完成了自由裁量标准的录入、测试和优化工作,实现了市本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所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在网上运行和接受监督。

  (四)紧扣“监督、便民、服务”三个关键,深入实施基层廉洁工程。其中比较有创新意义的举措有三项。一是大力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全市所有行政村都建立了村监会,共有村监会成员8635人,其中党员占48.4%,村民代表占63.2%;所有村监会都做到了“六有”,即有人员、牌子、印章、办公场所、工作制度、履职纪录。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村务监督的有效途径,推行“村务监督十清单”等做法,定期收集村民意见和建议,充分保障了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二是大力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立足农村实际,以农民生产生活需求为导向,“零距离”为群众服务,着力加强集政务、商务和自我服务“三位一体”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全市2556个村全部建立了村级便民服务中心,配备专(兼)职代办员9439名,累计受理事项218万件,办结216万件,办结率为98.7%。三是大力推进社区廉政工作室建设。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经验,在各县(市)区有关街道、社区成立了100个社区廉政工作室,积极打造“群众家门口的纪委”。各社区廉政工作室普遍设立了“三室一厅一箱”(即廉情信访谈话室、廉政文化指导室、廉政义工服务室、接待大厅和专用举报箱),集组织指导、宣传教育、监督监测、便民服务于一体,使之逐步成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站”、廉政风险防控的“雷达站”、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稳压站”、廉政文化的“宣传站”和方便群众便民利民的“服务站”。

  构建宁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目前,我们正在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深化、拓展、提高”的总体思路和“科学化、制度化、项目化、特色化”的工作要求,着手研究制定宁波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绘制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新的“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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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