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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松青
今年以来,宁波检验检疫局紧紧围绕宁波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发展战略,一方面严格监管,按照国务院的有关部署,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和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震慑违法违规企业,切实提升“宁波制造”的质量水平,全力维护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另一方面扶优扶强,通过激励先进,树立标杆,引导广大外贸企业诚信经营,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有效促进宁波外贸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型升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严格监管,“双打”和“严打”专项行动初获成效
(一)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为主要内容的“双打”专项行动。自去年10月份国务院部署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我局以“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为行动方针,对宁波地区进出口领域的侵权和假冒行为进行集中打击,有效维护外贸秩序,提升宁波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努力维护质量安全。加大对出口食品注册(备案)企业审核力度,对辖区内出口食品备案企业实施100%清查;对出口打火机、点火枪出口危包许可证获证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截至5月底,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0余人次,共完成对51家企业的监督审核工作,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二是认真开展“双打”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专项治理、打击网络购物领域假冒侵权行动、以蜂蜜制品为主的食品生产企业掺杂使假专项整治、对出口电器产品被国外通报企业的质量专项稽查、出口酒类及罐头生产企业“双打”专项排查、进口葡萄酒专项治理、出口产品知识产权情况专项检查等。经统计,我局在“双打”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约3500人次,检查企业近2000家。三是以大宗出口商品为重点,加严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管。以“出口服装、鞋靴、玩具、箱包、小家电、木家具”六大类出口大宗商品的生产地和集散地为重点对象,检查是否存在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侵犯商标注册权等违法行为。其中共检查出口服装4.24万批,货值11.18亿美元,查出不合格103批,货值130.9万美元;出口小家电3.40万批,货值12.27亿美元,查出不合格121批,货值280.9万美元。四是严抓大案要案,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违规行为。先后查获一批禁止进境的冒充铜矿砂的电子垃圾,涉案重量达47吨;查处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认证标识出口伪劣机电产品案;破获一起货代公司串通生产企业涉嫌买卖、伪造84份熏蒸/消毒证书的重大案件,已移送至公安机关侦查办理。分别对17家企业买卖或使用伪造输非装运前检验证书和185家进出口公司涉嫌使用违法使用检验检疫证单等行为进行处理。这些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了不守法不诚信的少数企业,形成打击侵权和假冒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了宁波地区广大进出口企业的诚信守法意识,维护了宁波地区良好的外贸秩序和公平的市场环境。
(二)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期国内有关省市“染色馒头”、“牛肉膏”、“瘦肉精”等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生身体健康,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我局未雨绸缪,第一时间按照上级部署对辖区进出口食品相关企业进行排查监督,整顿和规范宁波辖区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行为。一是有效实施出口食品企业添加剂和辅料备案重审工作。我局从今年5月份开始,共用20天时间对宁波地区146家出口注册备案企业的上百种添加剂、辅料进行重新审定,共发现19家次企业部分原辅料添加剂验收、使用记录中未注明生产日期或批次,12家次企业变更食品添加剂厂家未及时备案,7家次企业原辅料添加剂进厂验收、使用记录设计不合理等问题,均要求问题企业限期整改。二是5月中下旬突击开展出口酒类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工作,查处其中有卫生状况差、食品添加剂管理不规范和产品甲醛、甲醇超标等严重问题的出口酒类生产企业,暂停一家出口,其他则责令整改。三是扎实开展法律法规进企业和检验人员进企业“双进”专项整治宣贯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切实增强广大食品生产企业质量诚信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目前,我市已有70家出口食品企业做出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承诺,签订了《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承诺书》。四是积极应对我国台湾地区发生起云剂中含邻苯二甲酸酯事件。根据6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最新清单,台湾受塑化剂污染的产品已增加到945种,涉及的相关企业增加到282家,包括台湾产的运动饮料,果汁饮料,茶饮料,果酱、果浆或果冻、胶囊锭状粉状之型态、添加剂等共六种受到污染。我局及时跟踪和持续关注该事件的发展,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文件的规定,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检验监管机制,加强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生产企业的检验监管,从2011年6月1日起,暂停进口台湾方面通报的问题产品,对于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清单之外台湾企业生产的上述六类台湾食品均要求凭台湾方面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不含邻苯二甲酸酯的检验证明办理进口报检手续。编辑: 庄伊岚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