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三八”节系列庆祝活动等新闻发布
稿源:   2011-02-28 18:00:00报料热线:81850000

  背景稿之二

  宁波市妇联近年来开展主要工作情况

  近几年来,全市妇联系统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于“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三维交点,根据上级妇联的要求和宁波实际,以“母亲素养工程”、“巾帼创业创新工程”、“家庭文明工程”、“妇女维权工程”、“妇女关爱工程”、“固本强基工程”六大工程为主要载体,团结带领各界妇女积极参与港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实施“母亲素养工程”,促进女性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与宁波大学联合创办省内第一家女子学院,2004年至2010年培训妇女2.2万人,跻身于全国重点高校十大女子学院行列;与移动公司、宁波晚报联合创办省内第一条心理咨询热线,2004年至今已为8500多人进行了心理疏导。2007年,市妇联与教育局联合启动“母亲素养工程”,在实施女性素质教育的系统性、全面性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2007以来,全市以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为重点,以实施身心健康素养为要点,举办专题讲座13630场,参训母亲87.83万人次,其中完成24学时系统培训的母亲32.83万人次。同时,坚持与组织、农业、经委、劳动等部门合作,每年举办局级女干部培训班,组织十万名农村女劳动力参与各类素质培训,组织近300名女企业家参加EMBA核心课程培训及各类讲座、论坛和交流活动,组织7.94万妇女参加创业技能培训,还运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宁波妇联网、社区菜单式培训等途径,对基层妇女进行在线培训。

  二、实施“巾帼创业创新工程”,引领妇女增强创业创新能力。一是持续开展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在坚持常规工作的同时创新思路,实现了多个全省首创:第一个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的科技指导专家网络,第一个女能手协会(现已建成分会7个,共有会员346人),第一个双学双比专业网站,创建了453个县(市)区级以上“巾帼示范村”,已九次获得全国“双学双比”先进集体。二是不断深化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在全省率先运用资格认定、社会监督、业务培训、动态管理、互助结对的方法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现已在各行各业创建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1202个,其中全国级52个、省级57个,普遍与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成立了约14.5万人参加的2014支巾帼志愿队,创建了市级以上“巾帼示范社区”57个。三是完善女性创业创新的服务体系。开展了三届十佳创业女性评选、女性创业创新计划竞赛、女性“创业创新创岗”电视演讲大赛、巾帼创业创新宣讲团巡回演讲、“巾帼创业就业助推月”系列行动、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案例征集等活动,创建了巾帼创业创新导师团(由57位专家和创业成功人士组成)、女性创业就业指导与实践基地(市级43个,省级6个)、“巾帼创业创新网”等平台,与扶贫办联合实施“十万妇女来料加工推进计划”,坚持与劳动、人事等部门联合举办女性就业专场洽谈(招聘)会,依托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累计为2015名妇女争取创业小额贷款4535万元。

  三、实施“家庭文明工程”,发动家庭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全市各级妇联以和谐家庭统领学习型家庭、美德在农家、平安家庭、廉洁家庭、绿色家庭、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等创建活动,县(市)区级以上文明家庭数已占全市家庭总数的30.2%,全市已创建1.5万户学习型家庭和500多个学习型楼群(社区)、4230户县(市)区级以上绿色家庭,建立各级各类家长学校2340所,家庭教育指导中心15个。市妇联与相关单位联合开展“十佳书香家庭”评选、“迎世博•文明礼仪低碳生活进万家”、“家庭与廉政”征文、绿色家庭创建和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绿色网络•净化环境”家庭护卫行动仪式等各类活动。推进“平安家庭”示范县(市、区)、示范社区(村)和示范户三级示范创建,成立巾帼平安志愿者服务总队,并在外来务工妇女集中居住地开展“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创建活动。各级妇联上下联动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开设家庭教育大讲堂,共举办了260场家教专场咨询会和2039场家教讲座,并与中国宁波网共同创建“家教时空”网。今年组织了“文明城市欢乐家庭”大型家庭综艺秀、少年儿童网络世博创意大赛。

  四、实施“妇女维权工程”,促进维权与维稳的紧密结合。全市形成以四级妇联维权网络为主体,妇女法律援助站、家庭暴力庇护所、妇女维权志愿者服务中心、妇女儿童伤情鉴定中心为辅助,人民陪审员、心理咨询师两支队伍为补充的“4+4+2”的维权工作格局,共创办了363个女性维权服务机构,配备了368名维权专职干部,招募3.46万名维权服务志愿者,推荐76名人民陪审员。接待来信来访来电,帮助妇女群众排忧解难。进行普法宣传、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和禁毒宣传及帮教服务。经市妇联推动,2008年,市人大出台了《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为全省首创。全市各地把《条例》纳入城乡妇女“五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内容,通过宣传促使社会各界增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妇联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规范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置程序,对家庭暴力实行免费伤情鉴定;与民政局联合建立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庇护所(救助范围覆盖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四个区),并在余姚、慈溪、宁海、象山、北仑等地分别建立救助场所。组织专家赴各地开展“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调研,完善监测统计指标体系,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和论文研讨;推动党政部门解决问题,如期实现两个规划的各项既定目标。

  五、实施“妇女关爱工程”,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从2007年开始,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累计协调各级政府投入资金4172.68万元,为90.70万人(次)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进行妇科常规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和宫颈癌筛查。2007年起,设立“康乃馨贫困母亲健康帮扶专项资金”,已对全市46位患妇科恶性肿瘤的贫困妇女发放补助62.54万。协调财政部门每年对6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全国“三八”红旗手进行生活补助。探索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和灾区儿童工作长效机制。全市已建立29个留守儿童俱乐部(留守儿童之家),引导3156名代理家长与留守儿童结对。2008年,开展“我们是一家人”甬川两地关爱行动,发动114户家庭与地震灾区家庭结对;2009年,举行“共享蓝天促和谐•我与祖国共成长”庆“六一”关爱留守流动儿童活动。2010年起,全面开展亚德客阳光行动,已运用社会资源250万元重点资助2500户贫困家庭。

  六、实施“固本强基工程”,提高妇女组织服务妇女能力。注重从加强理论武装、机制创新和工作推动三个方面入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科学发展。重点完成了女企业家参与经济转型升级、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家庭文明建设、流动人口中的妇女权益保护、妇女健康工程实施情况等课题报告,《和谐社会视野下母亲素养教育模式的实证研究》被列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联合市委组织部召开全市党建带妇建工作会议,通过落实责任、工作联动、经费保障和探索创新途径,确保党建带妇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力争到2012年,实现100%的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有建制、有编制、有干部,100%的村(社区)建立妇代会或妇联组织,100%的妇联干部经过县级以上培训。近年来,妇女基层组织建设在组织设置、工作领域、管理模式、工作方法、指导方式等方面实现重大转变,并在社区、楼宇、两新组织、流动妇女集聚区等领域培植了新的增长点。不断健全执委和妇女代表联系制度,加强对各团体会员的服务和指导,经常举办在甬外籍、港澳台女性联谊活动,开展国内外妇女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将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列入了全市组织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分别对局级女干部和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的女干部配备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和督查。近年,宁波市妇联获得了全国先进妇女组织、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全国“美德在农家”活动先进组织、全国家庭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抗震救灾先进妇联组织和全国“争创文明岗优质服务迎奥运”活动优秀组织等一批先进荣誉。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重男轻女的落后观念依然存在,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享有合法权益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妇女的知识结构和创新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妇联组织的服务手段、创新能力和影响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推动解决。下一步,我们要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的重要指示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进一步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推进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妇联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党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阵地建设得更加坚强,把妇女群众的“娘家”建设得更加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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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三八”节系列庆祝活动等新闻发布

稿源: 2011-02-28 18:00:00

  背景稿之二

  宁波市妇联近年来开展主要工作情况

  近几年来,全市妇联系统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于“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三维交点,根据上级妇联的要求和宁波实际,以“母亲素养工程”、“巾帼创业创新工程”、“家庭文明工程”、“妇女维权工程”、“妇女关爱工程”、“固本强基工程”六大工程为主要载体,团结带领各界妇女积极参与港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实施“母亲素养工程”,促进女性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与宁波大学联合创办省内第一家女子学院,2004年至2010年培训妇女2.2万人,跻身于全国重点高校十大女子学院行列;与移动公司、宁波晚报联合创办省内第一条心理咨询热线,2004年至今已为8500多人进行了心理疏导。2007年,市妇联与教育局联合启动“母亲素养工程”,在实施女性素质教育的系统性、全面性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2007以来,全市以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为重点,以实施身心健康素养为要点,举办专题讲座13630场,参训母亲87.83万人次,其中完成24学时系统培训的母亲32.83万人次。同时,坚持与组织、农业、经委、劳动等部门合作,每年举办局级女干部培训班,组织十万名农村女劳动力参与各类素质培训,组织近300名女企业家参加EMBA核心课程培训及各类讲座、论坛和交流活动,组织7.94万妇女参加创业技能培训,还运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宁波妇联网、社区菜单式培训等途径,对基层妇女进行在线培训。

  二、实施“巾帼创业创新工程”,引领妇女增强创业创新能力。一是持续开展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在坚持常规工作的同时创新思路,实现了多个全省首创:第一个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的科技指导专家网络,第一个女能手协会(现已建成分会7个,共有会员346人),第一个双学双比专业网站,创建了453个县(市)区级以上“巾帼示范村”,已九次获得全国“双学双比”先进集体。二是不断深化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在全省率先运用资格认定、社会监督、业务培训、动态管理、互助结对的方法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现已在各行各业创建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1202个,其中全国级52个、省级57个,普遍与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成立了约14.5万人参加的2014支巾帼志愿队,创建了市级以上“巾帼示范社区”57个。三是完善女性创业创新的服务体系。开展了三届十佳创业女性评选、女性创业创新计划竞赛、女性“创业创新创岗”电视演讲大赛、巾帼创业创新宣讲团巡回演讲、“巾帼创业就业助推月”系列行动、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案例征集等活动,创建了巾帼创业创新导师团(由57位专家和创业成功人士组成)、女性创业就业指导与实践基地(市级43个,省级6个)、“巾帼创业创新网”等平台,与扶贫办联合实施“十万妇女来料加工推进计划”,坚持与劳动、人事等部门联合举办女性就业专场洽谈(招聘)会,依托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累计为2015名妇女争取创业小额贷款4535万元。

  三、实施“家庭文明工程”,发动家庭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全市各级妇联以和谐家庭统领学习型家庭、美德在农家、平安家庭、廉洁家庭、绿色家庭、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等创建活动,县(市)区级以上文明家庭数已占全市家庭总数的30.2%,全市已创建1.5万户学习型家庭和500多个学习型楼群(社区)、4230户县(市)区级以上绿色家庭,建立各级各类家长学校2340所,家庭教育指导中心15个。市妇联与相关单位联合开展“十佳书香家庭”评选、“迎世博•文明礼仪低碳生活进万家”、“家庭与廉政”征文、绿色家庭创建和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绿色网络•净化环境”家庭护卫行动仪式等各类活动。推进“平安家庭”示范县(市、区)、示范社区(村)和示范户三级示范创建,成立巾帼平安志愿者服务总队,并在外来务工妇女集中居住地开展“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创建活动。各级妇联上下联动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开设家庭教育大讲堂,共举办了260场家教专场咨询会和2039场家教讲座,并与中国宁波网共同创建“家教时空”网。今年组织了“文明城市欢乐家庭”大型家庭综艺秀、少年儿童网络世博创意大赛。

  四、实施“妇女维权工程”,促进维权与维稳的紧密结合。全市形成以四级妇联维权网络为主体,妇女法律援助站、家庭暴力庇护所、妇女维权志愿者服务中心、妇女儿童伤情鉴定中心为辅助,人民陪审员、心理咨询师两支队伍为补充的“4+4+2”的维权工作格局,共创办了363个女性维权服务机构,配备了368名维权专职干部,招募3.46万名维权服务志愿者,推荐76名人民陪审员。接待来信来访来电,帮助妇女群众排忧解难。进行普法宣传、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和禁毒宣传及帮教服务。经市妇联推动,2008年,市人大出台了《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为全省首创。全市各地把《条例》纳入城乡妇女“五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内容,通过宣传促使社会各界增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妇联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规范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置程序,对家庭暴力实行免费伤情鉴定;与民政局联合建立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庇护所(救助范围覆盖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四个区),并在余姚、慈溪、宁海、象山、北仑等地分别建立救助场所。组织专家赴各地开展“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调研,完善监测统计指标体系,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和论文研讨;推动党政部门解决问题,如期实现两个规划的各项既定目标。

  五、实施“妇女关爱工程”,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从2007年开始,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累计协调各级政府投入资金4172.68万元,为90.70万人(次)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进行妇科常规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和宫颈癌筛查。2007年起,设立“康乃馨贫困母亲健康帮扶专项资金”,已对全市46位患妇科恶性肿瘤的贫困妇女发放补助62.54万。协调财政部门每年对6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全国“三八”红旗手进行生活补助。探索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和灾区儿童工作长效机制。全市已建立29个留守儿童俱乐部(留守儿童之家),引导3156名代理家长与留守儿童结对。2008年,开展“我们是一家人”甬川两地关爱行动,发动114户家庭与地震灾区家庭结对;2009年,举行“共享蓝天促和谐•我与祖国共成长”庆“六一”关爱留守流动儿童活动。2010年起,全面开展亚德客阳光行动,已运用社会资源250万元重点资助2500户贫困家庭。

  六、实施“固本强基工程”,提高妇女组织服务妇女能力。注重从加强理论武装、机制创新和工作推动三个方面入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科学发展。重点完成了女企业家参与经济转型升级、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家庭文明建设、流动人口中的妇女权益保护、妇女健康工程实施情况等课题报告,《和谐社会视野下母亲素养教育模式的实证研究》被列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联合市委组织部召开全市党建带妇建工作会议,通过落实责任、工作联动、经费保障和探索创新途径,确保党建带妇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力争到2012年,实现100%的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有建制、有编制、有干部,100%的村(社区)建立妇代会或妇联组织,100%的妇联干部经过县级以上培训。近年来,妇女基层组织建设在组织设置、工作领域、管理模式、工作方法、指导方式等方面实现重大转变,并在社区、楼宇、两新组织、流动妇女集聚区等领域培植了新的增长点。不断健全执委和妇女代表联系制度,加强对各团体会员的服务和指导,经常举办在甬外籍、港澳台女性联谊活动,开展国内外妇女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将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列入了全市组织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分别对局级女干部和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的女干部配备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和督查。近年,宁波市妇联获得了全国先进妇女组织、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全国“美德在农家”活动先进组织、全国家庭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抗震救灾先进妇联组织和全国“争创文明岗优质服务迎奥运”活动优秀组织等一批先进荣誉。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重男轻女的落后观念依然存在,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享有合法权益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妇女的知识结构和创新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妇联组织的服务手段、创新能力和影响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推动解决。下一步,我们要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的重要指示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进一步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推进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妇联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党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阵地建设得更加坚强,把妇女群众的“娘家”建设得更加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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