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平安宁波”建设成就
稿源:   2010-12-02 14:15:39报料热线:81850000

  2004年5月,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按照省委建设“平安浙江”的工作部署,作出《关于建设“平安宁波”决定》的战略决策。六年多来,市委、市政府围绕平安建设工作“确保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状况良好、经济运行稳健、安全生产好转、社会公共安全、人民安居乐业”的具体目标,举全市之力,聚全民之智,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宁波市连续4年跨入“浙江省平安市”行列,11个县(市)区连续3年被评为“浙江省平安县(市)区”。2009年我市被中央综治委评为“2005-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2006和2010年先后两次被评为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平安建设有力地保障了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为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发挥了重大作用,作出了极大贡献。

  “十一五”期间“平安宁波”建设所取得的主要成就,可以用“一提高”、“三没有”、“三下降”、“三个零增长”来概括:

  “一提高”,就是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提高。据国家统计部门的抽样调查,2005年有94.2%的受访群众认为宁波城市是比较安全的,对平安建设的实际成效是满意的。2009年上升至95.76%,这一数据已连续5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省也处于领先水平。

  “三没有”,就是全市没有发生暴力恐怖事件,没有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下降”,就是全市信访总量、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立案数明显下降。2009年与2005年同比,全市信访总量下降26.9%,来信件(次)下降38.5%,来访人(次)下降20.2%,集体访人(次)下降15.7%。群体性事件发生起数2005年至2009年,下降幅度分别达到35.6%、26.13%、5.62%和20.83%。全市刑事发案从2005年开始实现了绝对数的连续下降,降幅分别达到3.1%、0.22%、4.32%、2.85%和1.54%。

  “三个零增长”,就是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连续4年实现“零增长”。2006-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起数的下降比例分别达到24.4% 、10%、15.8%、8.7%;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4.2%、6.2%和4.4%;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24.8%、2.6%、17.3%和6.8%。回顾“十一五”期间的“平安宁波”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是维护稳定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政治局面持续平稳。通过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深入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全市维稳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措施得到进一步健全落实,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在基层得到了有效化解,一些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预防和成功处置,信访秩序正逐步朝着合法、有序和规范的良性方向好转,没有发生震惊全国、全省、影响全市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事件。

  二是综治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局势保持良好。始终坚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性举措来抓,加大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力度,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基层综治工作网络和平台,不断加大人、财、物的投入。深入推进“基层和谐促进工程”建设,深化基层系列平安创建,不断提升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有力地夯实了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目前,全市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成率达到100%,已有51%以上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达到市级“示范综治工作中心”标准,较大村、社区和300人以上规模企业综治工作室建成率都达到100%,已经成为基层维护稳定、服务群众、创建平安的重要平台。深入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和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家庭等15项系列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平安创建工作覆盖面。同时,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了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确保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

  三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共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各级政府应急管理体制初步形成,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机制和各类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等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所提高。全市连续五年实现了省政府要求的三个“零增长”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全面下降,反映安全生产总体状况的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相对指标持续下降且部分处于全国、全省较好水平。

  四是坚持以惠民生促和谐,城乡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平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平安县(市)区”的衡量标准,不断完善社会利益协调、维护群众权益、为民办实事等机制,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五年来,全市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迅速,城乡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的认识到平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十二五”时期“平安宁波”建设取得更大成就。另外,我向各位记者朋友通报一下,今年10月份我市已经被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确定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这将进一步推动“平安宁波”建设向纵深发展。感谢大家对“平安宁波”建设的关心、支持和付出的辛勤劳动,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对我市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进行深入采访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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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平安宁波”建设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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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5月,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按照省委建设“平安浙江”的工作部署,作出《关于建设“平安宁波”决定》的战略决策。六年多来,市委、市政府围绕平安建设工作“确保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状况良好、经济运行稳健、安全生产好转、社会公共安全、人民安居乐业”的具体目标,举全市之力,聚全民之智,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宁波市连续4年跨入“浙江省平安市”行列,11个县(市)区连续3年被评为“浙江省平安县(市)区”。2009年我市被中央综治委评为“2005-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2006和2010年先后两次被评为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平安建设有力地保障了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为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发挥了重大作用,作出了极大贡献。

  “十一五”期间“平安宁波”建设所取得的主要成就,可以用“一提高”、“三没有”、“三下降”、“三个零增长”来概括:

  “一提高”,就是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提高。据国家统计部门的抽样调查,2005年有94.2%的受访群众认为宁波城市是比较安全的,对平安建设的实际成效是满意的。2009年上升至95.76%,这一数据已连续5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省也处于领先水平。

  “三没有”,就是全市没有发生暴力恐怖事件,没有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下降”,就是全市信访总量、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立案数明显下降。2009年与2005年同比,全市信访总量下降26.9%,来信件(次)下降38.5%,来访人(次)下降20.2%,集体访人(次)下降15.7%。群体性事件发生起数2005年至2009年,下降幅度分别达到35.6%、26.13%、5.62%和20.83%。全市刑事发案从2005年开始实现了绝对数的连续下降,降幅分别达到3.1%、0.22%、4.32%、2.85%和1.54%。

  “三个零增长”,就是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连续4年实现“零增长”。2006-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起数的下降比例分别达到24.4% 、10%、15.8%、8.7%;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4.2%、6.2%和4.4%;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24.8%、2.6%、17.3%和6.8%。回顾“十一五”期间的“平安宁波”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是维护稳定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政治局面持续平稳。通过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深入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全市维稳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措施得到进一步健全落实,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在基层得到了有效化解,一些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预防和成功处置,信访秩序正逐步朝着合法、有序和规范的良性方向好转,没有发生震惊全国、全省、影响全市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事件。

  二是综治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局势保持良好。始终坚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性举措来抓,加大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力度,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基层综治工作网络和平台,不断加大人、财、物的投入。深入推进“基层和谐促进工程”建设,深化基层系列平安创建,不断提升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有力地夯实了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目前,全市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成率达到100%,已有51%以上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达到市级“示范综治工作中心”标准,较大村、社区和300人以上规模企业综治工作室建成率都达到100%,已经成为基层维护稳定、服务群众、创建平安的重要平台。深入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和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家庭等15项系列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平安创建工作覆盖面。同时,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了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确保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

  三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共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各级政府应急管理体制初步形成,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机制和各类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等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所提高。全市连续五年实现了省政府要求的三个“零增长”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全面下降,反映安全生产总体状况的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相对指标持续下降且部分处于全国、全省较好水平。

  四是坚持以惠民生促和谐,城乡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平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平安县(市)区”的衡量标准,不断完善社会利益协调、维护群众权益、为民办实事等机制,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五年来,全市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迅速,城乡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的认识到平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十二五”时期“平安宁波”建设取得更大成就。另外,我向各位记者朋友通报一下,今年10月份我市已经被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确定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这将进一步推动“平安宁波”建设向纵深发展。感谢大家对“平安宁波”建设的关心、支持和付出的辛勤劳动,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对我市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进行深入采访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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