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达296处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09-10-16 16:20:55报料热线:81850000

  历史文化名城宁波,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是7000年河姆渡文化发祥地,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博纳兼容、经世致用”的浙东文化的摇篮。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在宁波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广大文化工作者始终坚持以繁荣为中心,以改革促发展,不断开拓创新,努力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文化建设成绩斐然。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市上下掀起文化大市建设新高潮,突出“共享、惠民、创新、品牌、管理”主题,在公共文化服务、文艺精品创作、文化遗产保护、对外文化交流、文化市场建设、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体制改革等领域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满足和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文化的力量,“润物细无声”地融入经济、政治、社会的力量中,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政治文明的“导航灯”、社会和谐的“粘合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新中国成立之初,宁波公益文化事业百废待兴。1949年,全市仅有1个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乡镇文化站建设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在当时经济条件还很困难的情况下,宁波市人民政府立即着手维修、改造和新建了一批公共文化设施。经过60年来的发展,我市城乡文化发展差距不断缩小,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日益健全,截至2008年底,在城市建成了宁波大剧院、音乐厅、美术馆、博物馆等一大批标志性文化设施,“三江文化长廊”基本形成;在农村实现了县县建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街道)均设有文化站,92%的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场所,建成村落文化宫1401个,约占行政村总数的54%,其中市级村落文化宫566个;社区文化宫201个,约占社区总数的47%,其中市级社区文化宫154个,城乡“十五分钟文化活动圈”已经初步建成。全市现有6个全国文化先进县、1个浙江省文化先进县。公共文化产品和内容不断丰富,文艺精品工程的实施,使我市涌现出甬剧《典妻》、《美丽老师》、越剧《阿育王》、舞剧《十里红妆·女儿梦》等一大批富有浓郁地域文化特色的精品力作和群舞《出河头》、器乐作品《越瓷·风》、表演唱《阿拉村里的巧匠郎》、广场舞蹈《象山渔鼓》、广播剧《静静的胡杨》、歌曲《江南青青竹》等一批群众文艺精品,其中近五年来全市共有260多件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各类奖项。节庆文化在宁波逐渐兴起,全市年均举办各类文化活动2000余场,近万支业余文艺团队和59支民营职业文艺团队活跃在城乡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2005年以来宁波连续三年当选中国十大节庆城市。

  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弘扬。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观念的进步,宁波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逐渐拓宽,“点、线、片、面”的保护体系日臻完善,1986年12月宁波被评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先后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文物普查,自保国寺196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文物保护单位以来,截至2008年底全市已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96处,其中国家级22处,省级34处,县(市、区)级240处,市、县两级文物保护点611处。全市还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3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座,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处,市级历史文化名村10处,老城区历史街区11处,县(市、区)历史文化保护区6处。博物馆建设势头迅猛,形成了国办民办并举、以宁波博物馆建设为龙头,各类文保单位为依托的专题馆和各行业兴办的行业馆作为两翼的“一馆两翼”宁波博物馆体系,现有各类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近百家,其中国家二、三级博物馆10家,天一阁博物馆被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全市现有馆藏文物7.48万件,其中一级文物184件。大运河(宁波段)、上林湖越窑遗址、丝绸之路中国段(海路部分:浙江宁波)进入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文物保护法制建设稳步推进,先后制定出台了《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和《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考古发掘取得重大成果,上林湖越窑遗址、永丰库遗址发掘先后荣获当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田螺山遗址考古荣获全国十大考古发现提名,建立了水下考古宁波基地,市文物保护管理所(考古研究所)成为浙江省内11个地市中唯一一家拥有国家考古发掘团体资格的考古科研单位。1986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历时三年的大规模民间文学普查,共收集民间故事近5万篇、歌谣约4万首、谚语2万余条,有效地抢救与保护了部分民间文化。进入新世纪,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作成绩斐然,创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宁波模式”,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60个,其中国家级14个、省级23个、市级123个,在全国率先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及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首批公布32个传承基地和31名传承人。

  对外文化交流取得新突破,宁波文化影响力不断扩大。积极实施文化“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加大力度,拓展渠道,努力提升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的水平,为扩大宁波城市的影响力发挥了积极作用。自1988年10月21日首次引进联邦德国石荷州文化艺术团在宁波逸夫剧院举办文化交流活动以来,20多年间共有100多个国外、境外艺术表演团体登上了宁波的演艺舞台,其中包括美国百老汇歌舞剧《音乐之声》、《四十二街》、华裔音乐家马友友、俄罗斯芭蕾舞团等一批名剧、大师,让市民尽享高雅艺术。本土文化“走出去”力度不断加大,近三年来,宁波市相继与日本、新加坡、法国、美国、英国、香港、台湾等近30个国家和地区实施出访交流项目40余批次。2008年5月在英国诺丁汉市举办了首个国外“宁波文化周”,同年8月宁波民间艺术团首次受文化部委派代表国家赴土耳其参加伊兹米尔和库布克国际艺术节,扩大了宁波文化对外影响力。今年10月7日-17日,“宁波文化周”正在德国、波兰举行。中国国际声乐比赛、中国国际儿童电影节等国际性文化节庆和俄罗斯文化年、意大利文化节、德国风情文化周、澳大利亚电影节等有关文化活动的举办,拓展了对外文化交流的平台,展示了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良好形象。

  文化市场繁荣稳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伴随着改革开放和文化发展的历史进程,宁波文化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一到多元、从城市到农村,呈现出健康有序、门类齐全、层次多样、布局合理的良好局面。1984年6月,宁波有了第一家真正意义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宁波市群艺馆营业性舞厅,截止2008年底,全市文化经营单位已达8882家。在文化市场逐步繁荣发展的同时,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也不断提高,文化市场年度考核评估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行政执法工作连年被评为全国先进,文化市场良好率年均达96%以上,在网吧监管方面形成了“宁波经验”,得到李长春、刘云山等中央领导的批示肯定。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单一的电影院、文具业、工艺美术等,到现代传媒、演艺、会展、文化旅游、动漫游戏、包装装潢印刷业、文化用品制造业等一批重点文化产业群的形成,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明显增加,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稳步上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不断提升,初步建成文化产业体系完善、布局合理、业态发达、品牌涌现的文化产业大市。据统计,1980年我市文化产业总产出只有2.41亿元,增加值仅有0.725亿元,占GDP比重仅2.5%。2008年全市共有文化经营单位21132家,文化产业的总产值为546.5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为136.3亿元,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达3.4%,成为宁波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增长点。

  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文化发展活力进一步迸发。60年来,文化体制改革始终支撑着宁波文化事业的发展,宁波文化建设始终在改革中不断获取前行的力量。特别是2003年以来,作为浙江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城市,我市不断深化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市、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进行了合并,政府职能进一步得到转变,努力做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分类推进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内部改革不断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步伐加快,电影公司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后发展势头良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成效显著。文化创新成效显著,在全国率先提出了“人人享受文化”理念和建设“十五分钟文化活动圈”目标,2007年市委、市政府专门对文化创新进行部署,宁波文化工作创新奖设立两年来共有52个创新项目获奖,涵盖了基层文化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对外文化交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等各领域的新做法和新经验,不少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历经60年的发展,宁波文化渐入佳境,成为引领城市发展的灵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继续以建设文化大市为目标,积极推动宁波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掀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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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达296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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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文化名城宁波,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是7000年河姆渡文化发祥地,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博纳兼容、经世致用”的浙东文化的摇篮。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在宁波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广大文化工作者始终坚持以繁荣为中心,以改革促发展,不断开拓创新,努力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文化建设成绩斐然。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市上下掀起文化大市建设新高潮,突出“共享、惠民、创新、品牌、管理”主题,在公共文化服务、文艺精品创作、文化遗产保护、对外文化交流、文化市场建设、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体制改革等领域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满足和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文化的力量,“润物细无声”地融入经济、政治、社会的力量中,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政治文明的“导航灯”、社会和谐的“粘合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新中国成立之初,宁波公益文化事业百废待兴。1949年,全市仅有1个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乡镇文化站建设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在当时经济条件还很困难的情况下,宁波市人民政府立即着手维修、改造和新建了一批公共文化设施。经过60年来的发展,我市城乡文化发展差距不断缩小,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日益健全,截至2008年底,在城市建成了宁波大剧院、音乐厅、美术馆、博物馆等一大批标志性文化设施,“三江文化长廊”基本形成;在农村实现了县县建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街道)均设有文化站,92%的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场所,建成村落文化宫1401个,约占行政村总数的54%,其中市级村落文化宫566个;社区文化宫201个,约占社区总数的47%,其中市级社区文化宫154个,城乡“十五分钟文化活动圈”已经初步建成。全市现有6个全国文化先进县、1个浙江省文化先进县。公共文化产品和内容不断丰富,文艺精品工程的实施,使我市涌现出甬剧《典妻》、《美丽老师》、越剧《阿育王》、舞剧《十里红妆·女儿梦》等一大批富有浓郁地域文化特色的精品力作和群舞《出河头》、器乐作品《越瓷·风》、表演唱《阿拉村里的巧匠郎》、广场舞蹈《象山渔鼓》、广播剧《静静的胡杨》、歌曲《江南青青竹》等一批群众文艺精品,其中近五年来全市共有260多件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各类奖项。节庆文化在宁波逐渐兴起,全市年均举办各类文化活动2000余场,近万支业余文艺团队和59支民营职业文艺团队活跃在城乡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2005年以来宁波连续三年当选中国十大节庆城市。

  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弘扬。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观念的进步,宁波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逐渐拓宽,“点、线、片、面”的保护体系日臻完善,1986年12月宁波被评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先后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文物普查,自保国寺196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文物保护单位以来,截至2008年底全市已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96处,其中国家级22处,省级34处,县(市、区)级240处,市、县两级文物保护点611处。全市还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3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座,省级历史文化名村2处,市级历史文化名村10处,老城区历史街区11处,县(市、区)历史文化保护区6处。博物馆建设势头迅猛,形成了国办民办并举、以宁波博物馆建设为龙头,各类文保单位为依托的专题馆和各行业兴办的行业馆作为两翼的“一馆两翼”宁波博物馆体系,现有各类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近百家,其中国家二、三级博物馆10家,天一阁博物馆被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全市现有馆藏文物7.48万件,其中一级文物184件。大运河(宁波段)、上林湖越窑遗址、丝绸之路中国段(海路部分:浙江宁波)进入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文物保护法制建设稳步推进,先后制定出台了《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和《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考古发掘取得重大成果,上林湖越窑遗址、永丰库遗址发掘先后荣获当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田螺山遗址考古荣获全国十大考古发现提名,建立了水下考古宁波基地,市文物保护管理所(考古研究所)成为浙江省内11个地市中唯一一家拥有国家考古发掘团体资格的考古科研单位。1986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历时三年的大规模民间文学普查,共收集民间故事近5万篇、歌谣约4万首、谚语2万余条,有效地抢救与保护了部分民间文化。进入新世纪,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作成绩斐然,创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宁波模式”,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60个,其中国家级14个、省级23个、市级123个,在全国率先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及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首批公布32个传承基地和31名传承人。

  对外文化交流取得新突破,宁波文化影响力不断扩大。积极实施文化“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加大力度,拓展渠道,努力提升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的水平,为扩大宁波城市的影响力发挥了积极作用。自1988年10月21日首次引进联邦德国石荷州文化艺术团在宁波逸夫剧院举办文化交流活动以来,20多年间共有100多个国外、境外艺术表演团体登上了宁波的演艺舞台,其中包括美国百老汇歌舞剧《音乐之声》、《四十二街》、华裔音乐家马友友、俄罗斯芭蕾舞团等一批名剧、大师,让市民尽享高雅艺术。本土文化“走出去”力度不断加大,近三年来,宁波市相继与日本、新加坡、法国、美国、英国、香港、台湾等近30个国家和地区实施出访交流项目40余批次。2008年5月在英国诺丁汉市举办了首个国外“宁波文化周”,同年8月宁波民间艺术团首次受文化部委派代表国家赴土耳其参加伊兹米尔和库布克国际艺术节,扩大了宁波文化对外影响力。今年10月7日-17日,“宁波文化周”正在德国、波兰举行。中国国际声乐比赛、中国国际儿童电影节等国际性文化节庆和俄罗斯文化年、意大利文化节、德国风情文化周、澳大利亚电影节等有关文化活动的举办,拓展了对外文化交流的平台,展示了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良好形象。

  文化市场繁荣稳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伴随着改革开放和文化发展的历史进程,宁波文化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一到多元、从城市到农村,呈现出健康有序、门类齐全、层次多样、布局合理的良好局面。1984年6月,宁波有了第一家真正意义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宁波市群艺馆营业性舞厅,截止2008年底,全市文化经营单位已达8882家。在文化市场逐步繁荣发展的同时,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也不断提高,文化市场年度考核评估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行政执法工作连年被评为全国先进,文化市场良好率年均达96%以上,在网吧监管方面形成了“宁波经验”,得到李长春、刘云山等中央领导的批示肯定。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单一的电影院、文具业、工艺美术等,到现代传媒、演艺、会展、文化旅游、动漫游戏、包装装潢印刷业、文化用品制造业等一批重点文化产业群的形成,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明显增加,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稳步上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不断提升,初步建成文化产业体系完善、布局合理、业态发达、品牌涌现的文化产业大市。据统计,1980年我市文化产业总产出只有2.41亿元,增加值仅有0.725亿元,占GDP比重仅2.5%。2008年全市共有文化经营单位21132家,文化产业的总产值为546.5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为136.3亿元,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达3.4%,成为宁波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增长点。

  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文化发展活力进一步迸发。60年来,文化体制改革始终支撑着宁波文化事业的发展,宁波文化建设始终在改革中不断获取前行的力量。特别是2003年以来,作为浙江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城市,我市不断深化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市、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进行了合并,政府职能进一步得到转变,努力做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分类推进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内部改革不断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步伐加快,电影公司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后发展势头良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成效显著。文化创新成效显著,在全国率先提出了“人人享受文化”理念和建设“十五分钟文化活动圈”目标,2007年市委、市政府专门对文化创新进行部署,宁波文化工作创新奖设立两年来共有52个创新项目获奖,涵盖了基层文化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对外文化交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等各领域的新做法和新经验,不少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历经60年的发展,宁波文化渐入佳境,成为引领城市发展的灵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继续以建设文化大市为目标,积极推动宁波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掀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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